第一次吃熊掌

 

我看到是一个腿骨断骨的切面,白刺刺的骨头和筋上沾染着斑斑血痕,边上是密密麻麻的黑毛,黑毛一簇一簇的被暗红色的血凝结着……。...



故事发生在我住在加拿大的一个小镇上的时候。

镇上当时一共有两家中国人,我们一家在镇上开干洗店,另一家是在镇上行医几十年的常医生家。

常太太经常来找我聊天,或者把病人送给他们的东西转送给我,她总是幽默地说我们两个老家伙吃不动什么了。

这一天,她拿了一包东西进来说:“菲利斯两口子又去打猎了,这次的猎物是一只熊,去年常医生和她说起过中国人喜欢吃熊掌和熊胆,今年他们真就把熊掌和熊胆送来了。”

菲利斯两口子是土著印第安人,五十多岁就退休了,嗜好打猎。什么打鸭子、打鹿、打熊、钓各种鱼的许可证全有,什么季节猎什么安排得满满的。夏天我店里人手不够的时候会请她帮忙打打杂,她干活极麻利,和她的年龄一点都不相称,我有时会想这是不是打猎练出来的敏捷啊!

常太太又说:“菲利斯特意告诉我把熊指甲留下来,她要用来做首饰。等你老公回来,再叫上小杨家,咱们一起尝尝鲜。”那时我老公在外地做博士后,小杨家住在隔壁镇上,是常来常往的好朋友。

我应了一声,就把那包熊掌放到了冷冻箱里,把装熊胆的盒子塞进了冷藏箱中。

过了些日子,我已把这事忘到后脑勺去了。有一天打开冷冻箱想拿块肉出来做菜,看到一个大纸包放在一角,想不起来里面是什么东西。就把那个包拿出来放到桌上,漫不经心地打开一个角。

当看清里面是什么的时候,就听 “啊……”地一声惨叫在厨房里回荡,我捂着嘴往后跳了一大步,心在“蹦、蹦、蹦”地乱跳。那本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却觉得屋子里突然变得阴森森的了。

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是一个腿骨断骨的切面,白刺刺的骨头和筋上沾染着斑斑血痕,边上是密密麻麻的黑毛,黑毛一簇一簇的被暗红色的血凝结着……。

怪不得孟老夫子说“君子远庖厨”,当我哆哆嗦嗦地把这包东西塞回冰箱后,我把那块已经拿出来的肉也扔了回去,随后好长一段时间我都不碰荤腥,实在是被熊掌的血腥刺激坏了。

等到感恩节假日,老公回来了,三家人周末凑在我家,兴致勃勃地要吃熊掌。

我知道小杨也是胆小见不得血腥的女人,提前告诉她千万别好奇去看那没处理的“材料”。常太太就不必了,以她的岁数和经历,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吓到她。

那东西我是看都不肯再看一眼,别说叫我去收拾了。所以就分工,让他们两个男的负责去毛、清洁,我们女的负责给弄熟。

虽说谁也不知道熊掌怎么做,但是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咱们可以集思广益嘛。

熊掌上的毛又密又长又粗又硬,我老公和小杨的老公先是用开水烫,又试着用刀刮,再试用钳子拔,最后用烤肉的炉子烤,都行不通,那熊毛及其顽固。几经折腾,两个人站在院子里甩着沾满黑毛的手,有点黔驴技穷了。

常太太开玩笑的说:“看看,熊毛把两个博士难住了。”

他们两个人扔下熊掌来到屋里,拿出搞科研的劲头,苦思冥想,结论是以前的火力不够猛,决定用强火攻。于是老公到工具房里找出喷枪,在烈焰下,熊毛终于一扫而光。

现在轮到我和小杨上场了。我们俩在他们处理毛的时候就商量好,咱没做过熊掌还没做过猪蹄吗?他们都是动物的脚!

拿出高压锅,放入花椒大料葱姜酱油等一干红烧猪蹄的调料,再让他们把熊掌放进去,锅被塞的满满的,看熊掌的大小可以推断菲利斯猎到的一定是一只很大的熊。

压上高压阀,就一边聊天一边等着了。

两个小时过去了,屋子里开始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香味,闻着味道真有食指大动的感觉。我打开锅,用筷子戳戳,好像是熟透了,捞出来放到两个盘子里,每个盘子里放一个前掌一个后掌。
当我看到熊掌的样子,不仅食欲全无,而且充满了恐怖的感觉。

因为放在盘子里的熊掌,尤其是后掌,看着就像是……人的脚,应该说是一只黑人的脚!

我和小杨对望一下,从对方眼睛里读出的是同样的信息。

这怎么吃得下去!中国菜讲究“色香味”俱全,这样恐怖的“色”,再怎么山珍也令人心里直犯嘀咕。

斟上酒,拿出刀叉,大家都遮掩住异样的感觉,团团围坐品尝这古今驰名的“佳肴”。

男士们把肉和筋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放到盘子里,把骨头剔走,这样视觉上就好看多了,只是一盘颜色偏黑的肉而已。

几个男的先吃,频频点头,“嗯,味道果然不同。”常太太也吃了几块。然后对在一旁看热闹的小杨和我说:“忙了一下午,这么有名的东西, 怎么也要尝一尝。”

小杨磨磨蹭蹭叉起了一块,随后我也叉起一小块放到嘴里,在舌头上转了一下,赶紧喝一口水,就着水给囫囵吞下去了。

偷偷问小杨是什么味道,她回答:“我还想问你呢,我囫囵吞下去了,根本不知道是什么味道!”

我还是很好奇熊掌的味道,就追问那三个还在吃的男人,他们说吃起来很脆,有咬劲,不象猪蹄那么粘腻,很特别的感觉。

后来一个偶然机会见到一位烹饪世家出身的人,他的父亲曾在人民大会堂掌过灶。我就问他是否知道熊掌的做法,他说听父亲说起过,是很费时的一道菜,如果成品为炖菜,至少要做三天。而且熊掌要吃干品,不能吃新鲜的。据他说像我们那样土法上马,做出来的还能吃是奇迹了,他分析因为做的不是风干的熊掌的关系。以前发生过名流以熊掌宴客,厨师对形势判断不足,把干熊掌熬制了一天一夜,到客人来时,熊掌仍是刀枪不入,众宾客只能喝点汤应景的事。

记得看过一篇文章,一个人问食人族部落的族长,人体的什么部位比较好吃。族长盯着问话人的手,扬扬下巴说:“我最喜欢的是那个部位。”那人动了动自己的手,毛骨悚然。

这和古代人喜欢吃熊掌是殊途同归吧。
自制熊胆粉
话说上一次常太太送熊掌来的时候,同时送来了一个熊胆。

收拾冰箱的时候发现了这盒东西,犯愁啊!经历了熊掌的刺激,谁还会对熊身上的东西有丁点兴趣呢!

于是我就对常太太说:“我真的不会收拾这东西,要不你拿回去找个明白人弄弄?”

常太太笑,“这里哪有什么明白人,你不会弄,不会打电话回去问问国内的亲戚朋友?你什么时候弄好了一定告诉我一声,我要听故事。”

得,这下连偷偷扔了都没门了。

于是打电话回去问,马上有人说:“带回来!带回来!自古就有“黄金易得,熊胆难求”之说,是宝啊!”

带回去?等着海关把我给逮起来?

又有人讲:“那东西包治百病,既然带不回来干脆你就给吞下去算了,说不准还延年益寿呢。”

“呕”!我看着那比鹅蛋还大一圈的囊袋,心想别说打死也不会吞那东西,就是想吞,不用等延年益寿,就先被噎的蹬腿了。

问了一圈,谁都激动的大赞那是好东西,似乎可以包治百病了,可对于我,就象是一个目不识丁的人得到了一本武林秘籍一样。

后来终于有人问到了一个‘明白人’,说熊胆是要制成粉的。于是乎父老乡亲千叮咛万嘱咐让我把熊胆制成粉带回去。并谆谆告诫我制粉时不能沾铁器,要用瓦来焙干,要用炭火。

再问到具体怎么操作,就叫我自由发挥了。

这肯定是老祖宗的方,现代人加工熊胆怎会用瓦焙,太没效率了。

让我到哪儿去找瓦去?上房顶揭一块?

想起家里有一个玻璃锅,古时候没有玻璃,所以这肯定不会犯忌讳,就用它了。

至于炭火,应该是为求恒温的吧?做饭的炉子是用电的,温度可调,再合适不过。

白天太忙了,另外担心出什么事祸及别人,所以我在一个万籁俱寂的深夜,自己一个人开始了炼制熊胆粉。

拿出玻璃锅,打开炉子,把温度调到中小火,再把那个熊胆扔进去,然后我就紧张地瞪着它,严防突然发生什么会措手不及。

看了一会,只是囊袋表面上沾的水分吱吱啦啦的在蒸发,找出一个木头铲子把它翻过来看看,什么变化也没有。

火再调大一点,半个多小时过去了,还是什么变化也没有。屋子里开始出现糊味了,是熊胆头上带的一小块肝烧糊了发出的味道。

而熊胆只是稍稍变皱了而已。

一个小时过去了,无论我怎么翻,拍,压,熊胆表皮只是变得越来越皱,可粉在哪儿呢?

看着那以不变应万变的熊胆,我开始胡思乱想了:这是熊胆不是啊?那两个印第安人的解剖学知识肯定属于自学成才,医学生解剖学得上一学期呢,靠得住吗?熊胆头上是谁用绳子扎紧的,那应该是从熊身上割下来的,如果不是胆,会是什么部位呢?膀胱?太小了,不象。不管什么部位,里面既然是液体的东西,烘干后肯定要变成粉的。

想到这,我突然茅塞顿开,粉应该是里面的胆汁变来的!外面的囊皮在这种温度下怎么烧也不会成粉的。

一定得把囊皮剪开才行。

找出剪刀想把绑在头上的绳子剪断,突然想到炼制时不能沾铁器,只好把剪刀又放回去了。

那怎么把胆汁放出来呢?

在厨房转了一圈,想起家里有夏天烤肉用来串肉串的竹签子,用它把熊胆扎破就解决问题了。

挑出一根比较尖的竹签,朝着熊胆扎下去。谁知那熊胆囊极有韧性,扎一下扎不透,再扎,皮上凹进去很深的一个洞,就是扎不透。

还不信邪了,我一只手把着锅,另一只手使出全力扎下去,就听“嘶”的一声,一股水箭急速冲了上来,足足有半米多高,我正低着头使劲呢,那水箭冲着我的眼睛就射了过来,我本能地迅速一闭眼,一偏头,水箭险险地从我脸旁擦过,落到炉台上,马上结晶成了粉末。

冷不丁的变化吓的我的心“怦怦”乱跳:滚烫的胆汁差一点点就射进眼睛里了,幸亏我反应快,主要还是运气好,否则我当即就变成独眼龙了。

这时看锅里,胆汁都流了出来,大泡变小泡,慢慢结晶变成了白里偏黄的带点荧光的粉末。

一边搅拌一边惊魂未定的想,学化学出身的怎么还会犯这种低级错误,讲出去真是愧对师门啊!已经加热了一个多小时了,里面液体的温度不知有多高了,压力不知有多大了,怎么会想不到放凉了以后再扎呢?

这时炼制已接近尾声,我感觉到嗓子眼里苦苦的,说明熊胆粉随呼吸进去了,喝口水会好一点,马上就又变成苦的了,可见空气中到处是熊胆粉尘。把那个皮囊拣出来扔掉,把炼好的粉装到一个小瓶里,掂一掂,少说也有二两重,还没算损失的那只胆汁箭。
这熊胆真挺出货的。

后来我把它带回国了。再后来反馈回来的信息是:一个胆囊有病的亲戚吃它吃好了,另一个肝有毛病的人症状也大大改善。

我听了芳心大慰,总算我的历险还有所回报。

老公从外地回来后把这事讲给他听,老公立即教训我说:“一开始就应该把胆汁倒出来,怎么能想也不想就把整个熊胆扔到锅里去,熊胆粉应指的是胆汁粉而不是胆囊粉,用脚指头想都能想明白。”

我敢肯定他那脚趾头是诸葛亮级别的,应该说是事后诸葛亮级别的脚趾头。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我这次长的这智估计自己再也用不上了,所以写出来,如果大家以后有机会一展身手,我的经验教训可引以为戒。
辉说|huishuo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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