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围城」这一局

 

在另一个世界里,先生如愿与阿瑗重逢,也与锺书重逢。而在这一个世界中,我们亦可“朝花夕拾”,重新捧读尚有余温的经典,比如,《围城》。...

我见



围城



这一局
“阿瑗去世,锺书去世,我们三人就此失散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人。”上周,杨绛先生走了。她的离去也因之被赋予了庄严而浪漫的解读:“我们仨”终于团聚了。

在另一个世界里,先生如愿与阿瑗重逢,也与锺书重逢。而在这一个世界中,我们亦可“朝花夕拾”,重新捧读尚有余温的经典,比如,《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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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逢《围城》,不过也就是寥寥几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先前没有听说过,而是误以为此种备受推举的书或者跟大家文学无差,名或许不一定副实。周边人谈及《围城》都谓之是“不可不读之经典”,对于这种“不得不”、“必须要”的东西,我向来是不大愿意去相信的,总觉得世上哪里真正有什么不可不做之事?因而初捧《围城》之时,我便是抱着一种先入为主的偏见,其中饱含无畏,也饱含渴望。

先前,略有耳闻“围城”是脱胎于两句欧洲成语。一是出自英国的“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而结,没有了局”,在书中借褚慎明一口点了出来。另一是法国的“结婚犹如‘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可惜说这话的苏文纨在最后却没有逃出来,甚至可以说,她太适应市侩生活,连“逃出来”的想法,都不曾有过。

而正当捧读之时,又是不消停地笑到岔气,我读书有摘抄的习惯,但是读这本书的时候却让我的这一习惯无法进行——想要勾画作摘抄的地方太多了,说字字珠玑或处处精辟,是当真不为过。于是我就放弃手抄,改为码字。但是在此之前,需要在得意处作记号,我便真是手抖地一页页不停的折角。读完之后,我又是一阵迷茫与失落。或许是先前笑得太肆意的缘故罢,以致读到后来是收敛不住的苍凉,把脸上的笑活生生嵌在脸上,僵得化不开。这种来路不清,又去路不明的莫名怅惘,借他一句,“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书中呈现出的无力感竟好似深深移植到了我心里,如同头顶一口硕大年迈的洪钟,直直栽下来,发出沉闷的巨响一样叫我难受。

我知道我不必再讶异于钱锺书这文字刀功的厉害,因为我已作此难受,是入了境。他的文字像子弹,横窜的位置距我不过毫厘,擦我身边而过,差点夺了我的呼吸。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活生生写进了人的心坎里。到底是我们更像围城里的人,还是围城里的人更像我们?这个问题没有结果,就像庄周与蝶,纠缠了几千年也不必有定数一样。他的笔又像一双工匠的妙手,明明是捏出来的“角儿”,却好似,就好似在哪里见过——到底是就在身边?还是三年前我们有过淡淡交会——我差点就想开口问候一句,“嘿,好久不见”或者“啊——原来你也在这里”。

比如就说方鸿渐这个人,最大的庆幸就是庸常,最大的败笔也是庸常。不退不进的庸常让他维持了周遭人事里仅存的良知,而这同是与世无争的庸常,也注定他与样样好事都差一截。引用赵辛楣一句,“你不讨厌,但没有用”,实在是太贴切了。后来得益于机缘巧合,看到了钱锺书在《管锥编》里提到,他在这个人物身上埋藏的一个秘密——他的名字。“鸿渐”出自《易经》,“鸿”本意为“巨大”,渐本意“沟壑”。在《易经》里,“鸿渐于干…鸿渐于磐…鸿渐于陆…鸿渐于木…鸿渐于陵…鸿渐于阿。”大意是,鸿者,水鸟也,从海上飞来,逐次栖临滩头,岩石,陆地,林木,丘陵与山坡。而“方”一姓,也不是不无来头。所谓方,不合时宜为之方。一经考据,命运全出。方鸿渐这个人,注定随世轮转,漂泊无依,流于围城客。于是,就有了他后来去往三闾大学时的“我还记得那一次褚慎明还是苏小姐讲的什么‘围城’。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

似乎是在《街头的自语》一书中,周国平说过,“人都是高尚一瞬间,平庸一辈子”。人人以为自己之于世界是浓墨重彩的一笔,然而大多数的他们都是这么平平淡淡地过活了。若说看到方鸿渐的出场,没有那么一瞬间的似曾相识,我是不愿意去相信的。林夕在《我们没有富士山》里写过一句,“任何人都可以是你,任何人又都不是你”,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方鸿渐的庸常,庸常到了一种典型的境地,又像一个集合,又像一枚缩影。

这又不得不提到钱老的笔功了得了。书中值得寻味的句子太多了,我挑来的这本破旧不堪的书,差不多被我勾了个通透,折了个遍。先生的语言韧性可以说是已经造就文字刀功的极致了,无论是写实还是表意,皆是上乘,无出其右。而且我发现了一个比较普遍的事理,语言大师往往难有正襟危坐之流,他们或多或少带有骨子里天性使然的幽默,比如梁实秋,老舍等。然而这与哗众取宠又是截然两码事,前者在于自然流淌,后者在于故作造势。自然的幽默与自然的美一样,都能够到达不自知的境地。以致让你觉得,少了这一元素,当真就是横竖看着都不合眼。

“红海早过了,船在印度洋面上开驶着,但是太阳依然不饶人地迟落早起,侵占去大部分的夜。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到红消醉醒,船舱里的睡人也一身腻汗地醒来,洗了澡赶到甲板上吹海风,又是一天开始。”

文一开始,这描写法国游船的海天一幕,着实是把人给震住了。这讲究的语言并不似佶屈聱牙那一般模样地掠夺了你的想像,相反,这日出一幕自然流进思维,好像书倒成了拿在手上的剧本,而你正在全神贯注地看一出电影。特别是其中一个“不饶人地”,好似这太阳真的在你眼前晃荡着挣扎着,意欲喷薄而起。

“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涡。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费钱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嘴馋,仿佛是好水果。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古典学者看她说笑时露出的好牙齿,会诧异为什么古今中外诗人,都甘心变成女人头插的钗,腰束的带,身体睡的席,甚至脚下践踏的鞋袜,可是从没想到化作她的牙刷,她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

钱老描写唐晓芙的一字一句,仿佛甜得能溅出蜜来,毫不含糊地植入了方鸿渐的脑袋中。于角色于作者于看客,都能看出对她的偏爱,也都能自觉地滋生出对她的怜惜。这是整本书中最美的描摹,因为最美,所以你我可望,但不可即。方鸿渐没有福分携了她一辈子,我们自当也没有福分再相遇这个人物。直到读毕整本书,一想到唐晓芙,我还是只能在词穷的境况下想到四个字:可——爱——极——了。无论对于鸿渐,还是对于我们,这够不上的福分,可能就是一种福分。“狗为着追求水里肉骨头的影子,丧失了到嘴的肉骨头!跟爱人如愿以偿结了婚,恐怕那时候肉骨头下肚,倒要对水怅惜这不可再见的影子了。”所谓得不到的永远矜贵,便是这个理吧。

大多人看了《围城》,都愿意把它划作婚姻围城。因为书的结尾几幕,方鸿渐与孙柔嘉之间的支离破碎可谓是吞噬了先前所有的笑意,让人寒冷起来,挥之不去。每一个角色就是一个包含着排斥性的围城,与每一个人之间的交会,也像是进出于一座又一座的围城。方鸿渐终究未能进入唐晓芙的心门,就如同苏文纨也终究告辞方鸿渐,走入了曹元朗的市侩围城,并且安于生活。方鸿渐与孙柔嘉,像是从未设想过的局,正因这似若没有的铺垫,真当它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必然时,你方能真正为之唏嘘。

但我认为,《围城》内含婚姻的面向,却又包容更多的面向。社会百态众生,皆困在了这一个不大不小、不紧不慢的局里,但是正在或者终将安之若素地过活下去。方鸿渐说,“我当初很希望到三闾大学去,所以接了聘书,近来愈想愈乏味,这时候自恨没有勇气原船退回上海。我经过这一次,不知道何年何月会结婚,不过我想你真娶了苏小姐,滋味也不过尔尔。”这种涵盖着对追求的热忱与冷凝,对周遭的习惯与厌倦,对生活的希望与懒于希望、痛苦与懒于痛苦,放眼望去一片虚无之境,皆是围城这一说布下的大局。有人在其中如鱼得水,如高松年、汪处厚之流,也有人痛在其中又动弹不得,如方鸿渐之辈。但若你因此而受到触动,那你会搁下那些终将逝去又终将反复的虚妄之的吗?

在我看来,写下这深浅一遭的钱锺书,就如同一探水温的身外客,对这一切都饱览其中,又超脱其外。所谓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或者唐晓芙,不过只是他捏出的角儿,至于他们如何穿梭于这围城中,如何去相逢周遭事,则全凭了他们一个一个的造化。钱老负责磨墨,角儿们负责晕染。而这一《围城》(亦或就真正的围城罢),就如同方家祖传的这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真正深于一切语言,真正深于一切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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