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言风语#不怀善意的冰

 

因为许多“有关部门”最善于以冰冷的管理思维坚持一成不变的工作模式,不怀善意的冰便始终存在,如影随形。只不过有些在路上,有些在便民窗口,有些则已经深深扎入百姓心中,演化成了“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黑色段子,让人隐隐作痛。...



世界如其所是。

我用奈保尔在《大河湾》中的开篇之语,展开我的文章。因为现实总是不能尽如人意。包括作者笔下遥远的非洲,当然也包括我们生在这里,将来也可能死在这里的焦作。

生活非己所愿。

正如你在这个寒冷冬天的清晨开车上路,却发现了一辆洒水车留下的冰冷痕迹,让冰冷的寒意再一次以不怀善意的方式,刺痛你本就寒冷而脆弱的神经。

如果要给这洒水车洒出来的冰定性,我称之为“不怀善意的冰”——洒水的“有关工作人员”不怀善意,安排洒水的“有关部门领导”亦不怀善意。

可你又能如何呢?

几句牢骚穿肠过,车轮依旧冰上行。

幸而,有了网络这个略为开放的舆论场,不怀善意的安排很快被修正,街道上再也没有了不怀善意的冰。然而,因为许多“有关部门”最善于以冰冷的管理思维坚持一成不变的工作模式,不怀善意的冰便始终存在,如影随形。只不过有些在路上,有些在便民窗口,有些则已经深深扎入百姓心中,演化成了“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黑色段子,让人隐隐作痛。

为什么?

奈保尔说,“并非这里的人不讲对错,而是没有公理。”

在焦作同样如此。

快节奏的生活一团乱麻,鸡毛蒜皮、鸡零狗碎的事情每秒都在发生,却很少有“公理”的身影出现。极其喜感的,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滑稽常常在第一时间上演。

我们当然不缺乏公理,我们缺乏执行公理的体制机制以及善于执行公理的人——也就是大家常常挂在嘴边的“执法者”。

如此一来,在混沌、混乱中的怒气、怨气、戾气凝结成“冰”,如何能存有善意呢?

比如始终痼疾难消的田源菜市场问题。

卖菜的卖了多年的菜,怎么能不让卖呢?违法占道经营的占了多年的道,怎么能不让占呢?万方桥下违规停放了那么多年的车,怎么就不让停了呢?每一个人都坚信“自己的道理”是最正确的,却不知道正是他们的所谓“最正确”的“道理”,如同坚冰,刺痛了周围居民的心,伤害了来往路人的情,让原本的对立愈加对立,让横亘在双方面前的冰层愈加寒冷。

我一直在犯错,而我犯下的错误没有人纠正,也不必为犯错付出代价,我似乎就是无比正确的——这究竟是什么逻辑?

有人说“要坚定不移地打击违法占道经营”,这似乎是消除管理寒冰的灵丹妙药。

但现实如何呢?

似乎是一旦遇到上级检查,有关部门才会显现出坚定不移的状态;而一旦风声过去,有关部门便露出了得过且过的嘴脸。利益划分的难以割舍、管理权限的争论不休、罪与罚的难以界定,让冰层重现,市场的混乱便“如其所是”。

那么,疲于奔命的城管是不是很无辜呢?

当然。

既要应对上级的检查,梳理市容市貌;又要体谅民生的艰辛,给菜贩子鱼贩子以及各类贩子生存的空间;还要兼顾到周边居民的生存感觉,何其难哉?

矛盾重重,何来灵丹妙药?关键是要改变只堵不疏的管理思维,更要从立法立规的层面重新考量城市管理工作,方能融化管理与管理之间似乎难以消弭的坚冰。

万方连接桥,便是变堵为疏的有益尝试。

只不过没有令行禁止的制度作保障,效果如何,我不太乐观。

再比如我市某区级法院刚刚判定的一则案例。

十年的养育之情,被一纸无效的收养协议所阻隔;十万的区区赔款,让已经培养起来的没有血缘却超越血缘的亲情,一刀两断;养父养母从此与养女天各一方。

法院有错吗?似乎没有。

收养不符合很多种法律规定,不符合N种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合法情形”,当然可以如此判决。

但却没有法官去考虑这个社会正常运行所需要的契约精神,也没有人去思索法理背后所必须为大众所认可的人伦、亲情,更不会有人去考虑这个孩子未来是不是幸福,会不会拥有温暖。

这纸判决,同样寒如冰凌;判决书的每一个字的每一个偏旁部首中,也都充斥这不怀善意的冰。

当然,不是所有人认为正确的事物便都正确,但不被大多数认为错误的事情,必然有其正确的因由。

法官也许并非愿意如此判决,但法律的条条框框左右了他的思维,让他透过模糊的冰层来按照固定模式审视每一个案例,从而迷失了被大众所认可的公平和公正。

阿列克谢耶维奇说“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相信你吗?因为你在欺骗你自己。”

法律决不能一成不变,法规、条例更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必须做出应有的改变,不能任其因循守旧,任其“自欺欺人”。

但改变需要勇气,需要打破你冰冷的管理思维,需要砸碎那层不怀善意的冰,用充满人文关怀的心态,对待每一位需要得到法律帮助的人。

又如发生在中站的中学生欺凌同学事件。

如同固定写就的剧本在不同的剧场里上演——“未成年人欺辱同学——媒体曝光——有关部门出面表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最后赔情、道歉、赔钱了事。”

作恶的未成年人没有为自己的恶付出代价,而至今没有进行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保护着一些“坏孩子”,却给“好孩子”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无法适应新形势的法律难道还不该有所修正?

难道花钱就能摆平一切的戾气还应该理直气壮地在社会上存在?知道为什么很多种场合会有“朝死里打,打死我赔钱”的叫嚣吗?

正是因为有些恶意和恶行本该付出代价,却没有付出。

占道经营者应该被处罚,横穿马路者必须被惩戒,不该洒水的时节就停止原来的“计划”,伤害他人就必须付出代价……恶意自然就会消弭,善意自然无处不在。

当每一个岗位上、每一间房子里的每一位市民以原本就应该存在的善意去努力生活,去完成自己的工作,去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去修正必须修正的陈规教条,不怀善意的冰自然就会被温暖所融化。

生在这里,未来也会死在这里的焦作,便更加值得你去珍惜。

  生活依然如其所是。

我们却可以携手活得如己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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