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房产局积极贯彻新条例 开展第三方评估监理试点工作

 

为解决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当中的突出问题,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促进和谐社区...



    为解决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当中的突出问题,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6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条例》要求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制度,即委托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物业项目交接和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等活动。为了贯彻《条例》的要求,我局积极研究创新课题,确定创新工作内容,组织了多方位的第三方评估监理试点工作,并明确了相应的工作目标。





1[b]成立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实施第三方评估试点工作

协会于2015年12月8日正式注册成立,并聘请江苏省物业行业专家为协会顾问。协会共有95家成员单位,其中:副会长单位9家、常务理事单位19家、理事单位67家(9个街道物业科负责人列入协会常务理事)。

2[b]建立行业专家库,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指导

依靠行业专家对物业管理教育培训、咨询评估、考评论证、招投标等相关活动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专业人才的积极作用。由协会牵头拟定了《浦口区物业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并按照“物业企业推荐——材料审核——专业评审——发放聘书”的程序,选聘出物业行业综合管理、绿化管养、设施设备方面的技术专家共计29名。目前专家团队正在进行承接查验第三方评估试点项目的评估工作。

3[b]制定规范性配套文件,指导评估工作有序开展

共制定了7个规范性文件,包括:《关于加强南京市浦口区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京市浦口区物业承接查验普查方案》、《南京市浦口区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流程》、《南京市浦口区新交付住宅小区承接查验评估试点方案》、《南京市浦口区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规范》、《南京市浦口区物业承接查验第三方评估技术标准手册》、《南京市浦口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承接查验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下一步在完善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拟定物业服务价格第三方评估的流程和方案,以及第三方评估的收费标准,形成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价格、物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的一整套标准、流程和规范,并且在试点过程中逐步完善。

4[b]确定试点项目,开展第三方评估试点工作

(一)开展承接查验评估监理试点工作,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完善承接查验备案工作,加强对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减少开发遗留问题,提高小区综合品质。5月初选定2个试点小区,与建设单位签订了物业承接查验评估协议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推进方案。根据建设单位交付时间、项目体量等实际情况,成立了专项专家评估小组共计15人,制定了专门评估指南并分发至建设单位和物业企业,并于7月初组织专家团队分批进场查勘。专家组将根据查勘情况列出问题清单,要求开发企业整改到位,预计10月底出具我区乃至全市第1份承接查验第三方评估报告。
(二)开展服务质量评估监理试点工作,科学的评估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有利于化解小区物业管理矛盾,有利于解决目前物业管理中物业服务质价的争议问题。此次评估试点工作由泰山街道物管办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进行,以明发滨江新城2期为试点,启动时间为2016年1月。专家团队先后8次到该小区进行实地勘察、调查取证与询证,根据现场沟通及所收集的样本进行分析,结合业主满意度调查报告、物业企业自评报告、专家组现场专项检查结果、专家评审会结果,于5月份形成评估报告并反馈给属地街道、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
(三)开展服务价格评估监理试点工作,科学评定住宅小区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管理费用,实现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理收费,有利于解决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调整的标准问题。此次评估试点工作由沿江街道物管办确定试点小区并委托物业协会进行,目前正在做前期工作,10月份实施完成。评估专家组将按照实施方案,根据项目材料、现场检查情况、参考同类项目情况分项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5[b]总结试点工作成效,推广第三方评估

物业管理第三方服务质量评估的试点工作,是南京市第1个第三方对物业服务进行评估的项目,已经完成并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做到了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多方满意,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缴率也明显提高。
我们将进一步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已取得初步成果的项目承接查验评估的工作,完成物业管理服务价格的评估等工作。逐步推进第三方评估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有质的推进,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承接查验第三方评估配套文件,为逐步推广承接查验第三方评估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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