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不热?退钱!保定供暖规定:达不到这个温度视情况可退费!

 

暖气不热?退费!关于供暖退费的规定,您想知道的全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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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月15日保定市正式供暖以来,不断有居民向燕赵都市报冀中版热线电话反映家中暖气不热,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未能供暖的,是否会有退费?为此,本报对上述反映情况做了汇总整理,并采访了保定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为大家一一解答。



1.正式供暖期间,如果因设备故障或不可抗力导致停止供热的,会退费吗?       保定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保定市供热用热管理办法》的第四十二条:供热期间热源单位、供热单位不得擅自停止供热。如因设备故障或不可抗力原因停止供热的,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及时通知热用户并立即组织抢修,同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连续停止供热24小时以上的,供热单位应依据停供时间相应减收热用户热费。

 

2.已经正式供暖了,由供热单位导致家中暖气不热,可以退费吗?       对此,保定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保定市供热用热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热用户认为室温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单位反映。供热单位应当在接到反映后12小时内提供测温服务,测温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热用户与供热单位对室温达标有争议的,可以委托具备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室温不达标,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予以退费;无合同约定的,按照室温检测办法和温度不达标退费办法处理。       需要市民注意的是,根据该供热管理办法的第五十三条规定,如果热用户有以下行为,导致室温达不到标准的,供热单位不承担责任。给其他热用户或供热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换热装置;

(2)从供热设施中取用供热循环水;

(3)未经供热单位同意,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改变用热性质;

(4)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等改变供热运行方式;

(5)改动、破坏供热计量及温控设施;

(6)擅自扩大用热面积、改变房屋结构影响供热效果;

(7)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3.政府规定的标准室温是多少?       保定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按照《保定市供热用热管理办法》的第二十六条,在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的室温不低于18℃。其他部位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执行国家标准或者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4.退费标准是怎样的?       保定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的温度所对应的退费标准,根据保定市的实际情况, 保定市供热主管部门正在与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物价部门协商制定中。目前,需要由热用户和供热单位之间协商确定。

 

5.小区自己取暖供热,但整单位就几户缴费,现在还没有供暖,怎么办?       对此,保定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解释,按照《保定市供热用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供热单位不得因部分热用户欠缴热费,停止向相邻热用户供热或降低供热标准。

热费收取由供热单位直接管理到户,热费不得实行与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捆绑收取,不得因不缴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而拒收热费和限制用热。

 

6.保定市供暖投诉电话是多少?保定市供热办:5061081

高新区供热办:8630920

竞秀区供热办:5953390      

莲池区供热办:工作日:莲池区供热办(南)2025776转8004,莲池区供热办(北)2025776转8023;非工作日:2025756

大唐供热的客户服务热线:3300114、3300117、3300119、3300124如果您家中有难题,大唐供热电话又打不通,可在工作日时,尝试拨打本报供暖热线,大唐供热工作人员已进驻本报编辑部,能及时帮市民登记、解决供暖难题。

热线电话:0312—2057966
接听时间:09:0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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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万琦
编辑
| 燕小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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