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悦·故释」VOL.2 你以为合群了,就安全了吗?

 

借我杀死庸碌的情怀,借我纵容的悲怆与哭喊...

「 一定要和音乐配套食用啊!」 
借我孤绝如初见

借我不惧碾压的鲜活

借我生猛与莽撞不问明天

借我一束光照亮黯淡

借我笑颜灿烂如春天

借我杀死庸碌的情怀

借我纵容的悲怆与哭喊

——谢春花《借我》




学生时代,习惯在作业写不完的时候,问问大家的进度。

如果很多人都没有完成,那么自己就会松一口气,然后在群体达成的共识里,心安理得的拖延。

有个词叫法不责众,是说当某种行为具有一定的群体性或普遍性时,即使该行为含有不合法或不合理因素,法律对其也难予惩罚。

当然,完不成作业并不到违法的程度,但一个人也许会受到批评或惩罚,若是一群人则或许可以避免这些。

所以很多时候,这个法子很管用,它的有效性也因此根植于多数人的思维中,形成一种认知:

和多数人一样的,就是安全的;合群的,就是正确的。

但是别忘了,在法理上,其实并不存在法不责众的情况。
人总是有这样的错觉:

当大家一起抱团,多数人都处于同一状态,这时候坚持的事情哪怕是错的,也可以免究;再不济,最后的责罚大家一起受,也比自己一人被罚好很多。

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从众,喜欢抱成团,喜欢与大家的步调保持一致。

但越到后来,当关涉到利益或是更多的东西,我们就会发现,好像合群并没有什么用。

选拔性的考核中,通过的往往是那些出类拔萃的人。

而大所数人所合的群体,偏偏就是中间不上不上最普通的那部分。

那么这个时候,你又如何能保证自己能在芸芸之辈中,成为最走运的那个呢?

要知道,当备选的人数越多,那平庸群体被淘汰的几率也就越大。

挑选者掌握着选择权,而不是被挟裹着不得不接受陈于眼前的这些人,就像老师只能接受作业不得不延期的现实。

真实的情况是,没有人愿意一个低效平庸的人占据着资源,却不能创造出同等或是更多的价值。
前些日子找工作,有一家公司在两次面试后,还会有一次为期两周的高强度培训,然后以培训后的终期考核作为最终选拔。

在刚开始的时候,培训师就讲过,虽说这是最后一步,但并不代表着只要参与完培训就能通过,最终的选拔也并不是以这眼前二十几个人的平均水平划合格线,而是本就有一个衡量所有人的准线在那。

这也就意味着,就算上一期全员通过,那么这一期也有可能无一人通过。

这话说的很不客气,但也很实在。

校招毕业生无限续航,企业的众多选择里,并不代表到了这一步就会每个人一个萝卜一个坑。

后来我们那一期参培的21个人,算上中间主动退出和被劝退的,整体通过率不到一半。

如果说在最开始,在所有人都表现不好被批评的时候,每个人都安于“反正大家都这样那我这样也没关系”,最后的结果会是怎样?

要知道,第二天结束时,培训师的评价是:如果你们继续这样,那么最后没有人会留下来。
举这个例子,其实并没有别的意思。

毕竟单纯的根据工作性质去考核人,并不能说明一个人的优秀与否,只能说契合度够与不够。

那为什么还要说呢?因为这其中涉及的一种心理很有意思。

人是群居动物,不管是生活习性的惯性使然,还是基于灵长类最根本的情感诉求,当一个人在群体中,那么他会更有安全感;而若是过分出挑哪怕是正确的优秀的,也总有些孤独的味道,甚至还有些危险。

我们有两句老话来“规劝”那些拔尖的人,说“枪打出头鸟”,又或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但是别忘了,《增广贤文》里,“枪打出头鸟”的后一句是“刀砍地头蛇”,是为了讽刺爱出风头的作恶之辈。

而《运命论》里,“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后面则是说“行高于人,众必非之”,也并不是劝导人不要出挑于众,而是批判那些庸者无谓的嫉妒与指责。
所以,我们不妨这样说:

甘愿蜗居于与众一致的状态,不过是怠惰的狡辩;

而自信笃定的不断进取,哪怕旁人的嫉妒与诽谤最终也只会积攒成羡慕与敬仰。

套用一句话:俄罗斯方块里,消失的都是一样的。

最后,愿你格格不入,愿你特立独行。

做自己。
每一段故事,都有它的专属音悦

每一首歌,都可故释

我是土土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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