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贴片广告涉嫌侵权 消保委:不明示可退票!

 

伴随电影市场的火热,电影贴片广告涉嫌侵权的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伴随电影市场的火热,电影贴片广告涉嫌侵权的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少观众反映,影片开头广告越来越长,短的三五分钟,长的要达到20分钟,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穿越者综合编辑


来源:央广网;新民网;北方网;中国消费者报

去电影院看电影,片头广告太长,是不是挺烦心?对此,中消报联合上海消保委等,共37家消费维权单位发出呼吁,电影贴片广告不明示,消费者享有退票权。

随着电影市场的火热,年末贺岁大片陆续上映。电影贴片广告的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少观众反映,现在看电影,影片开头广告越来越长,短的三五分钟,长的十多分钟。花钱是为了看电影,凭啥要被迫接受一堆广告?

电影没开始,广告放了20余条



伴随电影市场的火热,电影贴片广告涉嫌侵权的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少观众反映,影片开头广告越来越长,短的三五分钟,长的要达到20分钟,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为此,中国消费者报在北京、上海、重庆、江西南昌、吉林长春九个城市15家影院贴片广告状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15家影院都播放了映前广告,只有1家影院通过广播提醒要播放映前广告。播放时间最长达11多分钟,最多的播放了20余条广告。有5家影院没有准点播放影片,拖延时间最长的达到5分钟。贴片广告播放也要有法律法规约束。



国家早有规定:广告放多久必须公告



资料显示早在2004年6月,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曾发布过《关于加强影片贴片广告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影片贴片广告不得占用电影放映时间,电影院要对放映的贴片广告时间予以公告,未经影片版权方同意任何单位不得搭载、删减贴片广告。

2009年,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再次明确了规范,要求电影票面上的注明时间必须是影片开放的时间,不得在电影开放时间段插播广告。

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认为,影院出售的电影票上标注的时间默认为是电影播放时间,消费者花钱购买电影票是购买了电影服务内容,而非广告服务内容。如果放映前播放广告,就应该在售票时明确告知消费者。

但大多数影院并没履行告知义务,消费者无从选择,被迫接受广告播映,有些影院还延迟影片播放,占用了消费者的时间。

为此,37家消费维权单位发布消费提示:

建议相关部门应完善电影广告监管规章,明确规定有电影贴片广告放映的影院须在售票处进行公示;

明确告知广告的时长,并在电影票的正面明确标注;

对贴片广告的内容、时间要有明确的限制规定;

明确监管主体、监管责任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罚办法。



37家单位同时呼吁:如果影院没有明确告知电影是否有贴片广告、广告时长,且占用了影片播放时间,观众享有退票的权利。

影视行业契约意识不强

有关专家对此表示:目前我们国家的影视行业契约意识还不够。映前广告大致分两种,一是约定好的在电影正式播放前播放的广告,二是在约定好的正式电影播放之后播出的广告。如果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在约定的正式电影播放之前播出的广告,从某种程度上看,这是一种市场行为,相对来说还很难归属于侵权,但在正式电影播放之后还继续播放广告,这就违反了基本的原则,违反了《广告法》。

之所出现上述问题,一方面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导致的结果,另一方面是我们的影视行业发展很快,但在这个方面的契约意识还不足,如果延伸看,还包括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尊重问题。

接下来需要做的是:

第一,消费者应该加大维权力度,如果有几个维权的案例出现,相信侵犯契约权利的事情会变得越来越少;

第二,政府相关部门,比如工商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2009年发布的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影贴片广告和映前广告管理的通知,加大监管力度;

第三,要进一步改善映前广告的播出方式。

其实,映前广告有其合理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可能也很难避免,但如果能够让利益相关方达成比较合适的一种合作,也完全可以做到,比如对于映前广告,一是告知,二是让消费者在广告播出中获得收益,另外还可以给观众一些小的回馈,比如小礼品等。此外,影院方面应该提供更超值的服务,让观众们在看广告的同时也能享受到更好的服务,让观众心理获得更大的平衡。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穿越者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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