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法判令|关于给亡人做“四十日纪念活动”的教法判令

 

问:想知道关于人去世之后四十天时间里可以做的一些事情,在欧洲和其它一些地方,有的人在第四十日这天大量诵读《古兰经》,来为亡人举行四十日纪念活动,他们认为亡灵会在大地上逗留四十天时间,请问你们对此是什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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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亡人做“四十日纪念活动”的教法判令

埃及教法判令机构
问:想知道关于人去世之后四十天时间里可以做的一些事情,在欧洲和其它一些地方,有的人在第四十日这天大量诵读《古兰经》,来为亡人举行四十日纪念活动,他们认为亡灵会在大地上逗留四十天时间,请问你们对此是什么观点?

答:给亡人诵读《古兰经》,是把诵读的回赐赠送给亡人,这是伊斯兰教律依据所认可的做法,也是四大法学主张的伊玛目们一致认可的行为,这种做法是送给亡人的一份礼物。

伊玛目古尔图必在《记念》中指出:“可以在任何时辰诵读《古兰经》(把回赐赠送)给亡人,也可以在任何一天给亡人诵读《古兰经》,在伊斯兰教律中没有出现禁止的证据,从教法上而言,禁止的只是把这一天作为是另外一个凭吊日,再次让人产生在凭吊日那天的那种伤心和悲痛,穆圣(原主福安之)禁止亡人归真的三天以后还继续凭吊,以免再次悲痛;另外,也禁止用守孝人的钱财来举行这样的活动”。

至于亡灵在大地上逗留四十日的说法,是一件幽玄之事,我们无从得知,除非是有教律的依据,在遗训中记载道:“大地为信士哭泣四十天”,至于说亡灵逗留四十日的说法,我们没有看到相关的遗训依据。

伟大而清高的真主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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