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投转换第二种情形:非同一控制下公允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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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进度条君:前些天更了长投转换的第一种情形,今天来看看第二种情形吧。

长投转换第二种情形:非同一控制下公允转成本

【所指情形】

投资方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即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即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按下列会计处理方法核算(不构成“一揽子交易”,一揽子交易简单理解:买5%的时候没打算买更多就不属于“一揽子交易”;买5%的时候就计划买到60%,属于“一揽子交易”。):

【会计处理】

例如:5%(金融资产)→60%(成本法)



表格说明:分录中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是追加投资日的初始投资成本。

分录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包括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两个子科目。

怎样按照处理原则一步步做题呢?下面看一道例题吧:

【我是例题】

5%(金融资产)→60%(成本法),A公司 2015年、 2016年投资业务资料如下:
(1) 2015年6月1日,A公司以每股5元的价格购入某上市公司B公司的股票100万股,并由此持有B公司5%的股权。A公司与B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A公司将对B公司的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2015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收盘价格为每股7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500
贷:银行存款      500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0
贷:其他综合收益      200

(2) 2016年4月1日,A公司以银行存款17 500万元为对价,向B公司大股东收购B公司55%的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假设A公司购买B公司5%的股权和后续购买55%的股权不构成“一揽子交易”,A公司取得B公司控制权之日为 2016年4月1日,当日,原5%股权的公允价值为96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购买日对子公司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前原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960+追加投资应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17 500万元=18 46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18 46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500
—公允价值变动     200
投资收益 (960-700)260
银行存款  17 500

②购买日前原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为200万元,购买日该其他综合收益转入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 200
贷:投资收益 200

来练一道题看看是否掌握了吧:

【练一练】

2015年1月1日,甲公司取得乙公司5%股权,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成本为100万元,2015年12月31日,其公允价值为120万元。2016年3月1日,甲公司支付1200万元又取得乙公司48%股份,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当日原5%投资的公允价值为125万元。问2016年3月1日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投的初始投资成本等于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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