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风私塾】家训—颜氏家训(四)

 

《颜氏家训》是汉民族历史上第一部内容丰富,体系宏大的家训,也是一部学术著作。作者颜之推,是南北朝时期著名的文学家、教育家。...





《颜氏家训》成书于隋文帝灭陈国以后,隋炀帝即位之前(约公元6世纪末),是汉民族历史上第一部内容丰富,体系宏大的家训,《颜氏家训》开后世“家训”的先河,是我国古代家庭教育理论宝库中的一份珍贵遗产。是颜之推记述个人经历、思想、学识以告诫子孙的著作。共有七卷,二十篇。

颜之推是南北朝时期我国著名思想家、教育家、诗人、文学家,他是当时最博通、最有思想的学者,经历南北两朝,深知南北政治、俗尚的弊病,洞悉南学北学的短长,当时所有大小学问,他几乎都钻研过,并且提出自己的见解。他的理论和实践对于后人颇有影响,《颜氏家训》是他对自己一生有关立身、处世、为学经验的总结,被后人誉为家教典范,影响很大。


《颜氏家训》卷一 后娶第四

【原文】

吉甫,贤父也,伯奇,孝子也,以贤父御孝子,合得终于天性,而后妻间之,伯奇遂放。曾参妇死,谓其子曰:“吾不及吉甫,汝不及伯奇。”王骏丧妻,亦谓人曰:“我不及曾参,子不如华、元。”并终身不娶,此等足以为诫。其后,假继惨虐孤遗,离间骨肉,伤心断肠者,何可胜数。慎之哉!慎之哉!
【译文】

吉甫是一位贤明的父亲,伯奇是一位孝顺的儿子,让贤明的父亲来教导孝顺的儿子,应该能够称心如意吧。但吉甫的后妻从中进行挑拨,伯奇就被父亲放逐了。曾参的妻子死后,他拒绝再续娶,并对儿子说:“我不如吉甫贤明,你们也赶不上伯奇孝顺。”王骏在妻子死后,也对别人说了相同的理由:“我不如曾参,我的孩子也不如曾华、曾元。”三人都终身不再另娶。这些事例都足以为诫。在曾参、王骏他们之后,继母残酷虐待前妻的孩子,离间父子骨肉的关系,令人伤心断肠的事,不可胜数,因此对娶后妻的事,要特别慎重啊!慎重啊!

【原文】

江左不讳庶孽,丧室之后,多以妾媵终家事;疥癣蚊虻,或未能免,限以大分,故稀斗阋之耻。河北鄙于侧出,不预人流,是以必须重娶,至于三四,母年有少于子者。后母之弟与前妇之兄,衣服饮食,爰及婚宦,至于士庶贵贱之隔,俗以为常。身没之后,辞讼盈公门,谤辱彰道路,子诬母为妾,弟黜兄为佣,播扬先人之辞迹,暴露祖考之长短,以求直己者,往往而有。悲夫!自古奸臣佞妾,以一言陷人者众矣!况夫妇之义,晓夕移之,婢仆求容,助相说引,积年累月,安有孝子乎?此不可不畏。
【译文】

江东一带,不顾忌妾媵所生的孩子,正妻死后,大多是以妾媵主持家事。这样,小的摩擦,或许不能避免,但限于妾媵的身份地位,也能很少发生兄弟内讧那种耻辱的事。在河北一带,瞧不起妾媵所生的孩子,不让他们平等参与各种家庭或社会事务,这样,在妻子死去以后,就一定要再娶一位,甚至娶三四次,以至后母的年龄比前妻的儿子还小。后妻所生的儿子,与前妻所生的儿子,他们的衣服饮食,一直到婚配做官,竟然有像士庶贵贱那样的区别,而当地习俗认为这是很正常的。这样的家庭,在父亲死后,往往打官司会挤破衙门,诽谤辱骂之声路上都能听得到。前妻之子诬蔑后母是小老婆,后母之子贬斥前妻之子当佣仆,他们四处传扬先辈的隐私,暴露祖宗的长短,以此来证明自己的正直,这种人时时出现。可悲啊!自古到今的奸臣佞妾,用一句话就害了别人的太多了!何况凭夫妇的情义,早晚会改变男人的心意,婢女男仆为讨得主人欢喜,帮着劝说引诱,积年累月,怎么还可能有孝子?这不能不让人恐惧。

【原文】

凡庸之性,后夫多宠前夫之孤,后妻必虐前妻之子;非唯妇人怀嫉妒之情,丈夫有沉惑之僻,亦事势使之然也。前夫之孤,不敢与我子争家,提携鞠养,积习生爱,故宠之;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学婚嫁,莫不为防焉,故虐之。异姓宠则父母被怨,继亲虐则兄弟为仇,家有此者,皆门户之祸也。
【译文】

常人的秉性,后夫大多宠爱前夫留下的孩子,后妻则必定虐待前妻丢下的骨肉。并不是只有妇人才会心怀嫉妒之情,男人才有一味溺爱的毛病,这也是事物的情势令他们这样。前夫的孩子,不敢与自己的孩子争夺家业,而从小照顾抚养他,日积月累就能够产生爱心,因此就宠爱他;前妻的孩子,地位往往在自己孩子之上,读书做官,男婚女嫁,没有一样不要提防,因此说要虐待他。但异姓的孩子被宠爱,父母就会遭到怨恨,后母虐待前妻的孩子,兄弟之间就会变成仇人,如果哪家有这种事,都是家庭的祸害啊!

【评析】

在《后娶》篇中,作者引用了大量的事例说明对待妻子死亡后续弦一事要慎之又慎。通常的经验是后娶的妻子常常同前妻的孩子因感情、财产等问题产生矛盾冲突,冲突的结果便是骨肉的分离,严重的则是家庭的再次破碎,这是令人非常痛心的事情。

汉风私塾—离家最近的中国传统文化学堂

咨询热线:400-101-8711


    关注 汉风私塾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