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元★从《还债》的世界里路过

 

魔都的秋天又来了。十月一日清晨莫名其妙开始降温,我早上睁开眼,便发现窗外的云层很厚,厚得仿佛触手可及。起初我...





魔都的秋天又来了。

十月一日清晨莫名其妙开始降温,我早上睁开眼,便发现窗外的云层很厚,厚得仿佛触手可及。起初我以为只是受沿海台风影响,刮两天狂风便算完——这是常有的事。待见到树梢发黄的银杏,待不得不哆哆嗦嗦换上长袖,我才惊觉秋意已经悄无声息地蔓延开来。

我很喜欢这个季节。

秋天可以喝慢火温起的绍兴酒,入喉热辣辣的烫心暖意;秋天可以吃新鲜上市的阳澄湖大闸蟹,饱满的蟹膏沉甸甸的,沾过醋和姜末,便是世间最原始纯粹的美味;还有田埂上金灿灿压得弯下腰的麦穗……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这个季节浓墨重彩的颜色,怎么不讨人喜欢?

而这个季节最适合做的,于我而言,是兜风。

开着车,随意找条路,漫无目的地往前驶去,没有尽头,没有缘由,这是一种非常美妙且非常爽快的体验。我知道,自己大脑的意识可以在这段路上自由放飞,它不受任何拘束,不用背负枷锁,或者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光明正大找个理由发呆。

这个长假闲来无事,好友正好约我出去兜风,二人一拍即合。但在兜风的去向上,我俩产生了分歧。好友想去郊外山野,看红枫,看落日,看星辰大海,而我则想去市区晃荡。只因为我固执地认定,这座城市秋季最美的地方,是那些沉浸在光阴辗转里的老旧街道。

执念很可怕,好友拗不过我,于是我们往市区开去。

假期没什么人,原本拥挤不堪的道路突然变得空旷,这座喧嚣的城市难得安静下来,难得偷到一丝静谧。我们在经过某个十字路口时,黄灯不停闪烁,红灯刚刚开始倒数。车慢慢悠悠停下,便有什么东西轻轻地掉在了车顶。我抬头,就见到两片落叶沿着车顶滑到了前面的挡风玻璃上。

是两片枯掉的梧桐落叶,发了黄,叶边不经意地翘起几道褶皱。

等红灯的短短几十秒,我一直盯着这两片梧桐叶。那个时刻,我忽而生出某些恍惚。我好像穿越了时空,看到了自己。是的,我看到了去年的自己。去年,在连载《还债》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经常在复兴西路、华山路、东平路……这些地方游荡,随便找个咖啡馆,一坐便是一整个下午。这些地方号称是上海最美的梧桐路。我站在路的一头,放眼望去,入目皆是低低的法国梧桐,光影斑驳,树盖交错,影影绰绰。

起先那些叶子还悬在梢头,摇摇欲坠。但后来某夜凉风骤起,那些颤颤巍巍的梧桐叶便悉数掉了下来。

为了打造景致,这些枯叶是不会被随意扫掉的。

遍地金黄,层层叠叠,让人舍不得踩。

去年那些午后浅淡的光阴里,我遇到过拍婚纱照的幸福新人,还遇到过白发苍苍但依旧手牵着手的老人。

我想到了爱情,也看到了爱情,而且我还在书写爱情。

到了黄昏,背起包推开咖啡馆的门,我就融入了这种浪漫的氛围里。

路边是掩映在庭院中的花园别墅,有些是红色的瓦顶、罗马式的阳台,充满了南欧风情;有些则是灰色的墙、灰色的瓦,中规中矩。但随手指上一栋,都是谁谁谁的故居。那些名字足够令人咋舌。而站在这些梧桐落叶里,打量这一幢幢别墅,我偶尔会想,当年的风云人物是否也曾这样端详过这座城市?在那风雨飘摇之际,他们又在想些什么?

历史就这样湮没在这绿了又黄,黄了又枯的梧桐叶中,再不被人所知。

我喜欢这座城市。我的小说也大多以这座城市为背景。它是斜风细雨的绵绵江南,道不尽的吴侬软语,亦是大气磅礴的现代都市,节奏快速而且生机勃然。生活在其中,每每无意一瞥,皆能发现它的动人之处。

对面的红灯倒数结束,车开了,挡风玻璃上的那两片梧桐叶被迅疾的风带起,飘呀飘,最终缓缓落在地上。我转头看过去,只见车窗上倒映出一双眼睛。那是我的眼。

直视自己,是种特别奇妙的体会。那一刻,我仿佛又看到了薇薇和崇文叔。

他们自我的笔下而生,最后超脱了白纸黑字的文,真真切切地活在了这个世界,活在了这座城市。我们呼吸着同样的空气,观赏着同样的美景,感受着同样的季节。

我想,他们应该过得很好。

车继续往前开,驶入被梧桐遮蔽的街道。那些枝丫交错,像一个大大的怀抱——

拥抱着你,拥抱着我,拥抱着这个美好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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