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记第四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委会第一次会议

 

2017年3月29日晚,复旦大学第四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南娱311成功召开。...



2017年3月29日晚,复旦大学第四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南娱311成功召开。由此,正式拉开了第四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序幕。

与会的筹备委员会委员由学生会主席、学生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各院系学生会主席、五大书院自管会主席及自愿报名的部分第四十五届学生委员组成,学生会常务副主席兼学生委员会主任担任筹备委员会召集人。筹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各位委员就学生代表大会相关工作进行讨论,形成意向性方案并将就相关事项请示校党委、上海市学联。
会议要点1
第四十六次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安排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会组织建设,增强学生会凝聚力,提高我校学生民主实践能力,落实反映院系同学诉求、沟通学校部处、建言学校发展的重任,为学校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复旦大学章程》以及《复旦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复旦大学第四十五届学生会学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初步拟定于2017年6月初召开复旦大学第四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
会议要点2
学生代表大会主要工作初拟安排


1、听取和审议大会报告。

2、修订《复旦大学学生会章程》。

3、学生代表优秀提案展示。

4、选举产生复旦大学第四十六届学生委员会。
会议要点3
学生代表


各院系按院系内本、专科学生人数的2%推选产生学生代表。

原则上各院系以班级为单位划分选区,推选学生代表;具体选区划分,请各院系学生会按照实际情况自行定夺。院系学生会应积极鼓励全院系学生报名参选学生代表,特别是非主要学生骨干、少数民族、港澳台、外国留学生及具有校园协商民主经验的老学生委员。

院系学生会主席作为当然代表,计入各代院系名额。并担任院系单位选区联络人。
会议要点4
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即学生委员会


复旦大学学生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长期致力于校园协商民主建设,通过监督学生会执行委员会工作、完善社团管理机制、反映同学诉求、维护同学权益等工作,努力参与校园建设。复旦大学第四十五届学生委员的任期即将在6月初结束。

我们诚挚欢迎全校热心于校园事务、有志于推动校园建设的同学参加学生委员会委员竞选,搭建同学与学校部处之间的沟通桥梁,完善校园协商民主。

在本次学代会上,所有学生代表均可申请竞选学生委员。学生委员候选人资格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

1.   每个院系按照分配名额组织学生委员候选人选举会议,确定该院系的学生委员候选人名单。

2.   未获得学院提名学生委员候选人资格的学生代表,可自主另行报名申请参选学生委员候选人,由筹委会决定是否赋予其候选人资格。

注:自荐学生委员候选人的《复旦大学第四十六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电子版)由本人在4月11日22:00前发送到fdusc@fudan.edu.cn,《复旦大学第四十六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纸质版)交由院系学生会主席一同提交给筹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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