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别了”机动车!十堰这35人被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近日,市公安交管局共布了近两年被终生禁驾的35名驾驶人名单。记者梳理后发现,这35人被终生禁驾的原因...
终生禁驾
近日,十堰市公安交管局公布了近两年被终生禁驾的35名驾驶人名单。这35人被终生禁驾的原因,是由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及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其中因醉酒后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有18人,占到了一半以上。来看这两起发生在十堰被依法终生禁驾的真实案例↓↓
案例一:
连撞3名大学生逃逸。 90后男子杨某2014年5月4日取得了C1车型驾驶证,同年11月11日晚9时54分,杨某驾驶一辆越野车从中岳路行至上海路冯氏商贸路段时,将肖某、杨某某和蔡某3名女大学生撞倒后逃离现场。十多天后,受伤的肖某因医治无效死亡,经市公安交管局事故处理大队调查认定,杨某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2015年7月15日,杨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同年8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二款之规定,市公安交管局决定吊销杨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二:
醉酒驾驶撞死一家3口。 1967年出生的陈某2011年7月考取了C1车型驾驶证,2014年11月1日晚,陈某应朋友相邀喝了不少酒。酒后他驾驶一辆小轿车,从许白路行至东风渝安车辆有限公司门前路段时,发现柴某和妻女正在过马路,由于酒精的作用,当时的陈某无法采取相关措施,直接冲了过去,导致3人当场死亡。后经鉴定,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0.4mg/100ml。市公安交管局事故大队调查认定,陈某负此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2015年10月8日,陈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茅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同年11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五款之规定,市公安交管局决定吊销陈某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看看是哪35人?
醉酒后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18人
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17人
一、哪些违法行为将被禁驾?
1一、吊销驾驶证并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2年禁驾)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的人驾驶的;
▶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对符合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2二、吊销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5年禁驾)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3三、吊销驾驶证并且十年内不得重新申领(10年禁驾)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4四、吊销驾驶证并且终身不得重新申领(终生禁驾)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二、被禁驾期间驾驶机动车有什么后果?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禁驾)期间驾驶机动车,视为无证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终生禁驾者被纳入卡口系统
据了解,被吊销驾驶证并禁驾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系统,而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关联信息还会被纳入卡口系统布控,在全国任何城市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此外,为杜绝一些终生禁驾者在没有监控和交警管控的路段驾车,交管部门还对此类驾驶人实施动态监管。
希望广大司机朋友们遵守交规,安全第一!
来源:十堰交警编辑:叶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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