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妊娠/哺乳期遇上甲减/甲亢,怎样合理用药才能保母子平安,释去家人心头重负?
妊娠期甲状腺疾病很常见,合理使用甲状腺药物对妊娠及哺乳期女性及其子代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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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关美萍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一、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简称甲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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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
妊娠期临床甲减:TSH>妊娠期参考值上限,且FT4妊娠期参考值上限,且FT4在正常范围。
单纯低甲状腺素血症:TSH正常,FT4低于正常参考值范围第2.5~5百分位。
TSH和FT4参考范围:① TSH应采用妊娠期特异性参考值,各地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自己的参考值范围,若没有则可选择4.0 mU/L作为上限,比非妊娠期上限减少了0.5 mU/L。②FT4应采用试剂特异和妊娠特异的参考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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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旋甲状腺素(L-T4)是治疗妊娠期甲减的首选药物,而不应使用T3或甲状腺片。服药方法:早餐前60分钟最佳,其次分别是睡前>早餐前30分钟>餐时;可每日1次服药。02
既往患有甲减或亚临床甲减的育龄妇女计划妊娠:服用L-T4治疗,并调整L-T4剂量,使TSH在正常范围、最好TSH正常参考范围上限者,不考虑TPOAb是否阳性,应开始使用L-T4治疗。起始剂量根据TSH水平决定,TSH>妊娠特异参考值上限,起始剂量每天50 μg;TSH>8.0 mIU/L起始剂量每天75 μg;TSH>10 mIU/L起始剂量每天100 μg。产后可以停用L-T4,尤其是每天剂量≤50 μg者,但需在产后6周复查甲状腺功能及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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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H介于2.5 mlU/L和参考范围上限之间者:既往有不良妊娠史或甲状腺自身抗体阳性,考虑L-T4治疗;如不治疗,需监测甲状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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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有流产史的TPOAb阳性而甲状腺功能正常的孕妇:较低质量的证据推荐每天L-T4 25~50 μ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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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单纯低甲状腺素血症:不推荐治疗。09
血清TSH和FT4/TT4监测:对于临床/亚临床甲减或有甲减高风险者,如TPOAb或TgAb阳性、甲状腺切除术后及放射性碘治疗后的妇女,均应在妊娠中期以前每4周检测1次,TSH平稳可延长至每6周1次,妊娠近30周时至少检测1次;L-T4剂量应根据TSH调整。10
对于甲减得到充分治疗的孕妇,除上述甲功监测外,不推荐做孕妇或胎儿的其他相关检测,如连续胎儿超声、产前检查和/或脐带血抽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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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接受碘消融或者手术治疗的弥漫性毒性甲状腺肿(Graves病)女性,需要监测TSH受体抗体(TRAb)。2
哺乳期产后哺乳的甲减患者可以继续服用L-T4,根据一般人群TSH和FT4参考范围调整L-T4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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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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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甲减:L-T4治疗。02
非人工受孕的自身抗体阴性的亚临床甲减:无足够证据支持L-T4治疗能改善自然受孕率,然而采用L-T4治疗可能预防一旦受孕后出现的甲减进展,且低剂量L-T4(25~50 μg/d)的不良反应较低。03
人工受孕的亚临床甲减:应给予L-T4治疗,以使T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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