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杀死了那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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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我这一辈子最后悔的是什么。

那就是在十七岁那年,嫁给了一个十九岁的少年。

——何水(摘自何水后来的日记)

-1-
2013年10月1日,举国欢庆,锣鼓齐鸣,蓝天白云,阳光正好。

我在国庆节的前夕到家,接到老家亲戚打来的电话。

“对了,你这次回来的正是时候,何水要结婚了。”

简单的聊天之后,大姨给了我这样一个消息,我听了差点被刚吃进嘴里的葡萄给噎死,咳嗽了老半天才咳出来。

“你说什么?!别逗了,何水才多大啊?”

我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消息是真的,毕竟和我同岁的何水今年不过刚满十七,哪有这么早结婚的?

“你以为都跟你似的啊?”大姨在那头嗤之以鼻,“这里是农村,农村这个年龄结婚很正常的好吗,再说了,反正她也早就没有念书了,不结婚,能做什么?”

“噗——”

我没忍住,喝进去的水给喷了出来,对着电话控诉,“你这叫迂腐,迂腐你懂吗?”

“不懂,就你文化高,”隔着手机我都能感受到大姨那大大的白眼。

但显然,大姨她并没有逗我玩,因为我刚到老家,恰巧就碰上了在村子底下压马路的何水。

十七岁的何水好像已经和我成了两个世界的人。

超短裙,黑丝袜外加十厘米的高跟鞋。

反观我。

牛仔裤,棉T恤外加一双人本帆布鞋,总感觉还是学生的自己土到了一定的境界。

她和我打招呼的时候还和以前一样,露出两颗尖尖虎牙,眼睛笑成了两条缝。

“这是赵成,”我过去和她说话,她向我介绍她边上的少年。

约莫一米七的个子,看上去没几两肉,有些黑,脸上还有没有散去的婴儿肥,看上去比何水还要小,后来我从大姨口中得知原来那赵成比何水大两岁,今年刚满十九。

“切,十九岁就结婚,连结婚证都拿不到,他们想什么呢?”

我有些惋惜,不知为什么,打从第一眼看到赵成的时候就对他没什么好感,但何水开口让我第二天送她出嫁我也没有拒绝。

到底是从小到大的朋友,十几年情谊,我觉得也应该送送。

第二天,还在睡梦中就被外面的嘈杂给吵醒了,耳边都是喇叭唢呐声,我略微烦躁,忍着起床气早早地从床上爬起来,收拾好后去外面,院子里已经挤满了人,都是何水家的亲戚。

七大姑八大姨的,赵成的父母好像也来了,我记得那个时候还有人说过,说男方的父母能从那么远的地方赶来算是很不错了。

我听了冷嗤,“那不是应该的么?有什么不错的。”

大姨一巴掌打我脑袋上,“小孩子家家的,你懂什么?”

我瘪嘴,不以为然,“何水和我一样大,照这么说人家也还是小孩啊,这么小的孩子就结婚,何婶子是傻了吗?”

我知道何水上了初中后就没有再念书了,她十五岁就出去打工。

宁波,外出务工人员的聚集地。

她就是在那里认识赵成的。

我最终的话被大姨的一记眼刀给剜了回去,讪讪撇嘴到了何水的屋子。

没有想象中的喜庆颜色,明明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何水却连一件像样的礼服都没有,只换了一件黑红相间的超短连衣裙,绷得紧紧的,勾勒出比我成熟的曲线。

脚下那十厘米的高跟鞋让我汗颜,作为一个穿一点带跟的鞋就崴脚的女汉子,我觉得我有必要也得练练穿高跟鞋了。

上午十点整,院子里响起了鞭炮和唢呐捶打的声音,有人到屋里来说婚车已经到了。

院子里顿时炸开了锅,何水被人簇拥着往村子底下的马路上走,边走边叫我跟上,我扯着嗓子应了一声,跟着那群人往下。

年少时,尤其是十六七岁的时候,总怀着对爱情的憧憬,对婚姻的想象。

在我看来,结婚一定是一件很浪漫的事,婚车什么的就算不是宝马奔驰,至少得来个奥迪,大众什么的是吧。

当然,那个时候我没见过什么世面,不知道原来还有劳斯莱斯幻影这种东西。

但最起码得像个样子对不对?

只是让我所有幻想破灭的,是在下去后见到那一辆破旧的金杯面包车和脏兮兮的北京现代时。

我不是瞧不起这样的婚礼,只是觉得和想象中的很有差别。

毕竟已经在外打工两年,赵成他怎么就舍得让何水这么嫁给他呢?

金杯车是认识的短途司机的,脏兮兮的北京现代是从别家借的,不管哪样都是我们老家这边人的东西,赵成好像什么都没拿。

在上车后闻到那略微刺鼻的汽油味时,我真的不懂。

原来这就是结婚,和电视里的不一样,和想象的也不一样。

没有婚车花房,没有洁白或鲜红的婚纱,甚至车子只绕着我们镇上走了一圈便回来了。

我……

这是送的什么亲?

但那天的何水,笑得很开心。

我想,可能是我太过世俗,想得太简单了。

结婚嘛。

有爱就好了,何必铺张浪费一定要弄得像样呢。

-2-
时间转瞬即逝,我从大二变成了大三,实习的时候到了福建,在我姐那儿不要脸的蹭吃蹭喝三个月,没有男朋友,日子依旧潇洒。

大姨来电话的时候我还和侄女在看贝瓦儿歌,手里撕扯着我姐给我买的烤鸭,舒服得就差没仰天长啸了。

然大姨的一句话就让我的心情顿时晴转多云。

她说,何水疯了。

从宁波被人送回来,神经得连自己的亲妈都不认识,整天又哭又闹。

一岁多的女儿被她吓得瑟瑟发抖,说何水妈瞬间老了十岁。

我总觉得我在听故事,故事里的女人不过才十九岁。

寒假回去的时候我见到了何水,那个时候她好像老了许多。

脏兮兮的羽绒服,油光可鉴的头发,脚上一双胶鞋,怎么看怎么不搭。

“何水?”

我走过去,试探性地叫了她一声。

不知在沉思什么的女人听到我的声音后陡然一惊,转头看向我的时候像是看到了什么鬼怪,连声惊叫往后退。

我有些受挫,怕惊吓到她就转身准备走,但刚转身就看到何水的女儿一身泥土地背靠着墙壁在那站着,大大的眼睛里都是惶恐,看到我的时候跟她妈妈一样往后退,怕生得很。

我这才想起,我已经快两年没有回来了,何水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原来,何水的孩子长这样。

和何水小时候相似,只可惜了那双眼睛,像她爹。

后来我从大姨口中得知何水疯的原因。

二十三四的男人,在床事上应该很渴切,就如有个词说的那样,血气方刚。

何水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刚好看见男人抱着一个性感的女人在沙发上。

不可描述。

何水当时就崩溃了,上去撕扯男人,问他为什么。

男人没有像小说中那样辩解,也没有说“我早就厌倦你了,我喜欢的是xx”之类的话。

他只是以行动表示他的不快。

抓着何水的头发开始扇耳光,让她滚。

何水那个傻子被刺激的不小,当时就精神错乱,口中喃喃自语,哭喊着从出租屋里冲了出去,没有拿一分钱。

何水被送回老家的时候,赵家的人就说了,孩子他们不要。

一个女儿罢了,有什么可稀罕的。

赵欣就这样,没有了爸爸,妈妈还疯了。

何家一点不富裕,治疗何水的钱都是东拼西凑,继父拼了命往家里赚钱,医院拼了命的收医药费。

何水妈一夜白发,小孩被人们遗忘。

何水被隔离。

在精神病院看到院子里嘻嘻哈哈的何水时,我忽然记起那天黄道吉日,她笑得开心,看向男人的时候眼睛里恍如星辰。

可如今。

只有麻木和空洞。

那个时候,何水二十二,过了拿结婚证的年纪,却也不再需要那个东西。

-3-
“啧啧,真是可怜啊,大人那样小孩没人管。”

“这就是不好好念书的下场,你以后可别学她啊。”

“苦了这孩子,人生还没开始就去了,不过也好,免得将来受罪。”

常年在河边洗衣服的人把赵欣捞起来,大冬天的,浸湿的小身子总算有了重量。

只那双眼睛在我跑去的时候没有睁开,也没有后退。

他们说,何水妈去城里医院看何水了。

继父上工地没时间照看孩子,村上的叔叔婶婶帮着带,可都有自己的孙子孙女儿。

人这东西有手有脚的,她要去哪里谁管得住,或许,也没有人真的想要管。

就像那个把精子塞进何水肚子里的男人一样。

他可能只觉得那个时候很爽,女人的身体还很稚嫩,皮肤也还很紧致,尽管不怎么会打扮,但终究是一副年轻的身体,让他几乎夜夜沉迷其中。

只是后来有了小家伙,行吧,那就生下来养吧。

反正他不用操心。

只可惜生了孩子的何水不再像以前稚嫩了,皮肤有些松弛,胸还有些下垂,肚子上也多了肉,实在毫无美感可言,他也失去了兴趣。

分手吧。

反正没有结婚证,不会有法律纠纷,没有财产和孩子的争吵。

一个女儿罢了,要来做什么?

-4-
赵欣死了,何水从医院出来了。

人们问她,你是谁?

何水呆呆地看着他们,空洞而麻木。

口中嗫嗫了什么,人们没有听清。

一阵风过,人们走了,何水照样在院子里晒太阳。

嘴巴还在动。

“欣儿。”

小心情:

年少的无知心动被当成了爱,肉体碰撞的激情其实也会随着这份爱消失而消失的。

-END-
张玉小芝
行走在北方的流浪人
没有酒,却总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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