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一客车司机贪酒一口竟亲手砸了自己的“饭碗”

 



俗话说“干一行、爱一行”,说的是不管从事什么工作,都要热爱自己的事业,砸自己“饭碗”的事是万...





俗话说“干一行、爱一行”,说的是不管从事什么工作,都要热爱自己的事业,砸自己“饭碗”的事是万不能做的,但总有一些人会心存侥幸,一旦出了事,砸了饭碗、丢了工作已是追悔莫及。5月10日,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治理行动时,就查获了这样一名客车驾驶员,只因贪酒一口竟亲手砸了自己的“饭碗”。



5月10日下午6时许,执勤民警在县城稻香街与宿昌路交叉口检查点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大型普通客车自南向北行驶至检查点100米处突然停车,行迹十分可疑,执勤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发现车内并无乘客,只有两名随车人员,但观察驾驶员发现其面色红润,并且身上带有酒味,执勤民警便将该驾驶员控制,并带到检查点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员战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4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就在执勤民警对战某做进一步处理时,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战某竟在众目睽睽之下拔腿就跑,执勤民警快速反应,立即上前追赶,最终,在距离检查点500米的另一路口将战某成功抓获。随即,将该驾驶员带回交警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中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在此,交警提醒广大客车驾驶员朋友:客车驾驶员能否做到安全驾驶,不仅关系到自身安全,更关系到广大乘客的人身安全。莫因贪图口中一时之快,砸了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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