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门状元》:第12章 进城(求收藏)

 

------第12章 进城(求收藏)------



就在半梦半醒之间,沈溪忽然感觉眼前一片模糊,思绪变得飘忽不定,刚开始他并没有注意到这些变化,待醒悟过来时,天地已是一片混沌,朦朦胧胧看不到尽头。

沈溪前世死后也曾经历过一段虚幻的梦境,感觉自己化作一片星云,满世界晃荡,如游魂般,不知过了多少年月,后来,经过不断吞噬其他星云体,自身慢慢壮大,意识逐渐变得清晰,最后机缘巧合之下,才附身于从桃树上跌下失去意识的沈溪身上。

这些先且不说,此时沈溪眼前一片虚无,就好像前世他刚死去时那般,唯一不同的是,此时他的思路极其清晰。

惊讶之后,沈溪稍稍定了定神,瞪着一双眼睛,仔细观察四周的一切。

看着看着,远处忽然闪过一道红光,稍稍凝神,沈溪马上便察觉那红光并非闪电那样的血红色,而是清雅的淡红,下意识地凝聚目力望去,眼前景物变得越来越清晰。沈溪发现自己的精神似乎能够穿透迷雾,因此集中目力望去,结果出人意料。

眼前出现了一枚莲子,沈溪方才看到的红光,便是莲子顶端那一抹晕红。眼前宝气庄严的莲子,好像也在往自己的方向靠近,沈溪心生疑惑,伸出手去摸,却怎么也摸不到。

正当沈溪脑海中充斥各种乱七八糟的念头时,身上传来一股推力,只觉意识开始往下坠落,随后眼前一片漆黑。

“你……哥哥……你怎么了?”

耳边传来稚嫩而焦急的声音,沈溪连忙晃了晃脑袋,努力睁大眼睛,只觉两眼酸涩一片模糊,刚要站起,却觉得身体异常虚弱。

沈溪极力敛去脸上的震惊之色,眨眨眼看看林黛正扯着自己袖子不停摇晃的小手,再看看她那俏脸上涌现出的担心和忧虑,暗道莫非这小妮子就是方才自己看到的莲子?

这不科学!

不过不科学并不代表不存在,自己前世今生的经历,就是最好的证明,除非这一切都只是庄周梦蝶!

沈溪没有纠结这个问题,因为永远没有答案。整个人极端疲累,沈溪强撑着站了起来,对林黛笑笑:“很好,以后都要叫我哥哥,明白么?”

“哦,哥哥,你刚刚怎么了,你的脸色一点儿血色都没有,好像生病了一样。”

沈溪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摇头否认:“没有,就是想事情想得有些过于深入了……好了,我现在正犯困,想要睡觉了。”

林黛一脸疑惑地看着脱掉鞋子爬上床靠在周氏臂弯躺下的沈溪,紧蹙黛眉,俏丽的小脸上满是迷惑不解。

沈溪躺在床上,并没有立即睡过去,心中惊涛骇浪,却偏偏无法倾述和表现,琢磨许久,揣测刚才看到的莲子,是不是林黛的本体?

人有本体这件事虽然听起来挺玄乎,可沈溪前世博览群书,很多不为人知的东西他都知道,其中某本猎奇类传记中便介绍过能够看到他人本体的异能者。

所有医生都认为这个异能者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认为他所看到的一切都是凭空臆测出来的,全是幻觉,而那本传记的作者则坚定不移地认为,那个精神病患者确实能够看到人的本体,因为无论是谁,那个人只需见上一面,就可以准确说出对方的性格特点,就算是完全陌生的人也不例外。

沈溪本来并不相信,只是当成一则趣闻,可前世当他死去变成星云体那一刻起,沈溪就明白并且坚信,这个世界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什么都有可能存在。

“难道自己能够看到其他人的本体?”沈溪暗暗思忖,可当他睁开眼看向周氏时,却什么异象也没有,难道真是幻觉?

不可能,方才的一切太过真实,如果那是幻觉,沈溪就该考虑是不是要怀疑人生了。

那微泛红光的莲子究竟代表什么?

沈溪不断问自己,但这会儿他的精神已经愈发疲惫,渐渐的,沉入睡梦中。

……

……

第二天,直到太阳刚跳上山峦,周氏才带着沈溪还有林黛上路,一行三人朝县城而去。

半道上有个往县城送柴禾的好心人见周氏带着两个小孩行走不易,便让三人上了他那辆破破烂烂的牛车。

“大侄女,这两个娃娃都是你家孩子么?长得可真漂亮。”

驾车的老汉看见沈溪与林黛虽然出身贫苦,但粉雕玉琢,说不出的可爱,一边挥鞭,一边笑着问道。

周氏闻言脸上满是得色,点头笑着说:“你瞧瞧他们俩谁才是我亲生的?”

沈溪狠狠地翻了个白眼,周氏瞪了瞪他,只听那赶车的老汉笑着说:“这还用猜么,当然是那小子了,还有一个女娃儿是你家的养媳吧?这般俊俏,价钱一定不低!”

老汉的话听得沈溪一阵皱眉,但却不能否认这个事实,周氏轻笑一声,轻搂着林黛,笑道:

“她啊,原来是路边的一个乞儿,我见她可怜,便收养下来,却没想到会有这等好事,这不,我现在把她当作自己亲闺女养着,哈哈。”

说完,周氏十分满意地捏了捏林黛的小脸蛋,忍不住笑出声来。

林黛与周氏很亲,最喜欢与她说话,反倒每次与沈溪说话结结巴巴,显得十分紧张。

一路上周氏与那老汉有说有笑,不知不觉间已经是下午申时,天空的太阳开始向西边倾斜。

坐了大半天颠簸的牛车,沈溪只觉得浑身都快被颠散架了,屁股火辣辣的,比周氏打了一百下还要来得疼。

“两个孩子是第一次到县城吧?再往前走片刻,就是城门了,老汉我不进城,就在这儿道别吧……嘿,两个娃娃,坐车感觉怎么样啊?”

周氏带着二人下了牛车,好一番感谢,目送老汉从岔路远去,沈溪有些别扭地揉着自己的屁股,一个劲儿喊疼。

周氏不由冷笑:“方才你怎么不叫疼?下了车,娇病反倒发作了?”

沈溪鼓着嘴,不满地解释:“娘,咱们家可是书香门第,人家老爷爷好心好意带上我们,如果我还抱怨他的牛车太颠,老人家心里一定会难受的。”

周氏听沈溪如此说,哼了一声:“算你小子会说话。”

沈溪坏笑一下,将目光投向林黛,脸上笑意愈发促狭:“娘,我媳妇儿屁股肯定也颠坏了,我给她揉揉……”

他的话还没说完,林黛已经躲到周氏身后,怯生生地捏着周氏衣角,一脸羞红地探出个脑袋看过来。

“叫你胡说八道!”

周氏一把提起沈溪的衣领,随即拧着他的小耳朵做了个九十度的旋转,沈溪顿时惨呼出声。

林黛用小手捂着嘴,偷偷笑了起来。

……

……

周氏十分郑重地一手牵着沈溪,一手拉着林黛,一边朝城门口走去,一边不断地叮嘱:“憨娃儿,黛儿,城里人多,一会儿你们可千万要跟紧娘,别走丢了,知道吗?”

沈溪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林黛则十分乖巧地回答:“好的,娘。”

周氏看着沈溪那漫不经心的样子,心中暗道奇怪,想当初自己还是黄花大闺女时,进城前三天都没睡好觉,不知道有多高兴,这臭小子倒好,跟个没事人一般。

想了想,周氏忍不住道:“憨娃儿,进城后,要是敢大呼小叫,掉了老娘的面子,回去看我不削你。”

三人携手走了约一刻钟,便看到远处算不上高俊雄伟的城门。

沈溪目力极好,凝视之下,只见城门上方刻着两个篆体大字“宁化”,沈溪前身毕竟是大学教授,学富五车,对于两个篆体字毫不陌生。同时,沈溪前世曾经到宁化收集过一段时间文物,对这个地方的历史略有了解。

宁化历史悠久,唐乾封二年以黄连峒置黄连镇,开元十三年升为县,后改名宁化县,在明初隶属于福建省汀州府,沈溪记忆中这时的汀州,共有八个县,宁化就是其中之一。

“臭小子,看傻了吧?这城楼高不高,大不大?老娘当初第一次进县城,那可是惊了好半晌才反应过来。”

“可惜咱不是城里人,进出城门都要小心,那些官爷容易过来要路引,要是没有的话就会要求缴纳城门税。你说咱又不是生意人,进城交税多亏得慌?”

周氏滔滔不绝地讲着自己的陈年往事。

沈溪很想告诉周氏,若是再过几百年,莫说是县城了,就连一般的小镇也要比这县城气派得多。高楼大厦车水马龙先且不说了,就连一般的楼房,那在当世也该是诗人骚客口中的琼楼玉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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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团聚(求收藏)------

母子三人过城门时,几个卫所官兵站在两边,盘查来往人员。

宁化地处内陆,为福建行都司汀州卫防地,建立伊始主要是消灭陈友定、张士诚、方国珍等武装集团的残余势力,同时防止闽西少数民族等聚众造反。如今天下承平已久,汀州府内各族安居乐业,所以城门防备异常松懈,那几个官兵只是简单看了一眼,问了句哪儿来的,便放三人进了城,周氏之前担心交城门税的事并未发生。

进城之后,行人逐渐稠密起来,虽然说不上比肩接踵,但也是商贩云集,比之双溪镇要热闹许多。

当下是大明弘治五年。

沈溪对明朝的历史并不陌生,弘治也就是明孝宗朱祐樘,算是大明朝励精图治的皇帝典范。

弘治年间国无大乱,土木堡之变已过去四十余年,而距离明末则还有一百多年,沈溪可没有自信能在人命如草芥的乱世生存下去,所以他觉得自己的运气还是不错的。

此时周氏愈发小心谨慎,握着沈溪的手也紧了些。

城里房子一栋挨着一栋,许多街道看起来非常相似,若是有拐子抢了孩子就跑,几个转弯就会把人给跟丢。

“娘,爹打工的王员外家在哪儿呢?”沈溪一边走,一边疑惑地问道。

周氏语气谨慎:“娘之前来县城看望你爹爹时曾去过,依稀记得位置,等到了地方自然能想起来。”

沈溪闻言摇头苦笑,一向泼辣的周氏忽然变得孱弱甚至有些无助,可见环境对人的影响有多大。他暗暗下定决心,这次进城,一定要好好把握机会。

正当沈溪一行走在去城南的主干道时,远处传来一声轻唤:“娘子,我在这儿。”

沈溪听着兴奋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微微一愣,连忙抬起头,果然,沈明钧正在不远处路边挥手招呼。

沈明钧是家中老幺,年纪最小,如今只有二十五岁,看上去极为年轻。沈溪第一次见到他时,实在有些难以启齿,管一个比自己前世还要小的男人叫爹。

不过几番折腾下来,沈溪终于还是说服自己努力接纳沈明钧。

沈明钧性格沉稳,长相虽然平庸,但为人好学上进,有责任心,在王家做了六年工没出任何差错,工钱也从最初的每月三百文涨到了现在的五百文,可惜这些钱通通都交到了李氏手里,用于维持家中生计。

沈溪与沈明钧之间并没有多少骨肉亲情,毕竟从去年魂穿到现在,加起来父子共处也没超过半个月。沈明钧过年通常会回乡与家人团聚,但其他时候一律要留在王员外家做工。沈明钧每次回桃花村,都会背着母亲李氏,拿出积攒下来的赏钱,给他们母子买回在乡下买不到的好东西。

沈溪对这个便宜老爸并不怎么感冒,不过为了掩人耳目,同时尽到为人子的义务,还是装出一副无比兴奋的样子,撒丫子朝沈明钧扑了过去。

沈明钧开怀大笑,一把接住沈溪,把他抱起在空中转了两圈,随后打趣:“臭小子,我怎么觉得你重了不少?”

沈溪一脸可怜兮兮的样子,没有回话……他跟沈明钧之间到底少了沟通。

沈明钧并没有察觉异状,脸上浮现一丝满足之色,拍拍儿子的脊背,将他放下后,道:“憨娃子,一天到晚就知道吃。”

沈溪依然没有说话,跑回去一把将林黛拉到一边,静静观望,他知道,一场久别重逢的好戏就要上演。

去年过年的时候他就曾经见识过,便宜老爹和母亲重聚时表现得太过夸张了,沈明钧那是什么肉麻挑什么说,可偏偏周氏百听不厌,这不禁让沈溪感叹,一物降一物果然是世间真理。

不过这一次沈溪并没有看上好戏,可能是在大街上,行人太多,老娘胆小羞臊,只见她看着沈明钧,红着脸捏了捏丈夫腰间的软肉,道:“夫君,没有在城里找小妖精吧?”

沈明钧头摇得跟个拨浪鼓似的,十分夸张。

周氏红彤彤的笑脸上满是柔情蜜意,呢喃道:“夫君,你不知道,在家里臭小子天天气我,这次你可要好好教训他。”

沈明钧脸色一板,严肃地看向沈溪:“臭小子,你等着,敢惹你娘生气,看我回去不好好收拾你。”

沈溪耸了耸肩,满脸不在乎,惹得沈明钧脸上接连变换几种颜色,那意思好像在说:“你小子给我点儿面子行不?”

沈溪只能没皮没肉地求饶:“啊,老爹,饶命啊,以后我不敢了,再也不惹娘生气了。”

“臭小子。”

看着沈溪惫懒的样子,沈明钧不由笑了起来。

寒暄叙旧好一会儿,夫妻俩稍解相思之苦。沈明钧这个时候才发现沈溪旁边俏生生站着的林黛,疑惑地正想发问,周氏碰了碰他的手臂,笑着道:“一会儿回去和你说。”

沈明钧点了点头:“那我们回去吧?”

周氏欣然应诺,走近沈溪和林黛,又牵起二人,喜笑颜开:“夫君,走吧。”

沈明钧瞥了一眼沈溪,随后迈开脚步,前头带路。

走了大约一刻钟,周氏看了看越来越窄的巷子,有些疑惑:“夫君,我记得王员外家的大门好像不是这边啊?”

沈明钧指指小巷深处:“哦,员外见我干活卖力,便给我在宅子旁安排了一个独门独院让我们一家住,跟我走吧。”

这一番解释,骗骗周氏可以,但想要糊弄沈溪,那就不容易了。王家虽然有些闲财,但也只是普通地主家庭,绝对不可能宅心仁厚到给沈明钧安排单独宅子,之前,周氏还说沈明钧在主家住的房间狭窄,容不下三人。

这充分说明,沈明钧并没有被主家看重,这会儿忽然安排沈明钧独立的院落,沈溪那是一百个不相信。后来他才知道,原来那房子死过人,一个到处揽活的木匠租住不久便在院子的天井里上吊死了,王家觉得不吉利,正好周氏带着儿子来探亲,于是便让沈明钧带着家人住上一段时间,等风头过了再想办法卖掉。

在沈明钧的引领下,沈溪带着疑惑继续前行,几乎又走了约莫一刻钟,快到巷子尽头,才到了沈明钧所说的院子。

一主二厢的四合院不算大,但在宁化县城而言,已经算是不错了。

沈明钧领着三人在院中转了转,见天色已渐渐暗了下来,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娘子,你们一路行来,想必饿坏了,这……我不太会做饭,没有提前做准备,好在我买了条鱼,勉强可以凑合一顿……我现在就去厨房生火。”

周氏轻推一把夫君,笑着说:“你是男人,家里的主心骨,在主家当差就已经很累了,哪里还能让你下厨房?我来吧,你带着孩子耍一会儿就吃饭。”

“对了,我与臭小子晚来一天,你怎会在路边等我们,没有耽搁主家的差事吧?”周氏忽然想起一个问题,顺口问道。

沈明钧安慰地解释道:“没事儿,主家那边我已经说过了,我知道你们娘儿俩行路不易,昨日便在那儿等着了,今日你们若是还不到,我可要报官了……”

沈明钧嘿嘿笑着回答,周氏有些感动地瞥了他一眼,随后便向厨房走去。

沈明钧看着周氏的背影,脸上满是满足之色,随后转过身,蹲下身子就要捏沈溪的脸蛋。

沈溪退了几步,哼了一声:“爹,这院子怎么回事?您是不是有事情瞒着我和娘亲?”

沈明钧知道自己儿子人小鬼大,笑着道:“你年纪这么小,懂得什么?来一趟还问东问西,快过来让爹瞧瞧,你究竟是胖了还是瘦了?”

说着上前揉了揉沈溪的脑袋,宠溺地道,“在家野得很吧?让我看看你头上长虱子没?”

沈溪嘿嘿一笑没有说话。

沈明钧正想把沈溪抱起来颠颠份量,突然见到后面还跟着之前见过的女娃子,惊讶地问道:“咦,臭小子,这小女娃子哪儿来的?叫什么名字?”

“娘说,她是我未来的媳妇,是咱家的养媳……爹,您说咱家是什么人家,怎能养一个这样的媳妇?孩儿如此聪慧,娘居然担心我长大了娶不到媳妇儿!”

沈明钧对儿子的话置若罔闻,笑着看向林黛,过了一会儿十分满意地连连点头:“真是个小美人二。别怕,以后,你便同这臭小子一样管我叫爹爹,他要是敢欺负你,你告诉我,我用扁担抽他。”

不是吧?用扁担抽人?沈溪忽然觉得自己的前途一片灰暗,只能委屈地撅起嘴,看向眸子里正流光溢彩的林黛。

林黛几步小跑来到沈溪身边,俏生生地管沈明钧叫了一声“爹爹”,然后紧紧地攥着沈溪的衣袖,一脸怕生的样子。

沈明钧也不在意,笑了笑,又道:“小娃子,既然你做了我家养媳,我家也不会亏待你,定会把你当作亲生闺女来养,待那小子长大成年,若是长出个好歹,身体残缺面容不当,你也不能介怀,必须嫁给他,你觉得如何?”

这个时代可不像后世医疗保障齐全,仅仅一个天花就会轻松毁灭一座座城镇,哪怕侥幸活下来也不免破相,更不要说其他那些更为歹毒的病症了,所以沈明均才会有此警告之言。

林黛扭头看了一眼沈溪,咬着嘴唇,深深地吸了口气,道:“谢谢爹爹……爹爹请放心,等哥哥长大我就嫁给他,不管他长得多丑,我都不会反悔。”

沈溪苦笑不已,他很喜欢林黛这个小丫头,但喜欢归喜欢,远没到做夫妻的地步!并非他矫情,得了便宜还卖乖,他只是从心底里替小萝莉感到委屈不值而已。未完待续......欲知下回,请关注微信公众号: xiaoyida_com ,回复 xse25779 获取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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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小说内容节选自:历史小说 《寒门状元》

作者:天子
最后更新于:2017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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