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笨蛋,我喜欢你” “不,是喜欢过你”

 

《疯子真实日记》每晚7点,陪孤独的你,说一个原创的真情故事...







遇见你很幸运,错过你好可惜。

就像人家说的:第一眼就看上的衣服,往往买不起,第一眼就心动的人,往往不会在一起。

但多年以后的现在,我还是想跟你说一句:

嘿,笨蛋,我喜欢你。

也许知道你永远都不会看到这句心里话,我才敢说出来吧。你像一颗种子在我心里慢慢的发芽,直到它根深蒂固。





七年前,我喜欢你,你也刚好喜欢我。

可惜因为我一句口是心非的话,我们再也无任何交集。或许,因为我们太年轻,只懂得暗恋,而不懂相处。我们总是在最不懂爱情的年纪,遇见最美最真的爱情。

记得那时候,你在我生日的前一天问我:要不要礼物?

而我却总说:我不要。

然而,在心里默默地想着,送礼物还问我,没诚意。

最后才明白,原来那时的你,会这样做,是因为我们都一样害怕被拒绝。那时的我们,总在维护自己小小的自尊心,傻傻地以为:

谁先承认喜欢了,谁就输。




但幸运的是,你总会在我生日的那一天,当着全班的面大声的说:

某某人就是在这一天出生,生日快乐啊。

然后全班齐刷刷往你看的方向看了过来,全班起哄的说:有内情、有内情。在全班的笑声中,我红着脸慢慢地把低下头去看课本。

你知道吗?那时候的我,好想好想知道你的反应,可最终还是输给了勇气。

一向不想学习的你,突然向我借英语笔记去抄,那时我还故意嘲讽你说:“哟哟,要开始当学霸了蛤?

你咧嘴大笑,说:“必须的。

放学的时候,我对你开玩笑说:“学霸,英语书是不是该还我了?都霸占一下午。

你边吐槽;“字太丑,不合格”,边把书递给我。

我习惯性地翻了翻课本,这时,我愣了一下。

往你的方向看去,你一脸傲娇的,像似在说:别太很崇拜我。

情不自禁的我,再一次低下头去,用指尖去触摸你亲手为我写的艺术签名,内心掩盖不住的喜欢和幸福,可理智还是让我很快恢复过来。

继续装做一副不在意的表情,你看到我的表情后,故意哈哈大笑,说道:“你的名字,就这样被我拿去当实验品咯。

说完,你笑得越发大声,似乎在掩盖着什么。

也许,是那句:我喜欢你

我对他哼了一声,头也不会,拎起书包,往停车场走去。

直到有一次,我们一大群人在讨论,这一次黑板报的文字由谁来写时,有一个声音突然响起说:“那个谁谁谁不是苦练了一个星期的艺术字,不过他后来也没再练了。




听到你的名字,顿时,我才明白:原来你放弃打篮球的时间,在家苦练艺术字,就为了给我写一个名字。

如果当时的自己不那么要面子,向你坦白自己的心,或许现在的我们依旧相恋,而你始终也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

而不是,再也不碰面,不联系。

也许吧,你我的快乐时光,总是这么短暂吧。

有一天午休,同桌突然问起我说:

嘿,你有没有喜欢的人?

当我正要回答时,你恰好把头转过来,我傲慢的说:没有。

还故意当你的面,对着同桌说:你说我的那个他,什么时候才能到来啊?

内心的我,却偷偷地说:傻瓜,那个人就是你呀

当我还再继续用聊天,来掩盖自己撒谎后的心虚时,你默不作声,把头转了过去。就这样整整的一下午,你再也没有理过我。

很要面子的我,生怕被别人看出我的失落,那一个下午我笑得特别灿烂,尤其在你能看得见的地方,就这样渐行渐远,亲手把这一段美好的时光,彻底埋葬了。

后来的后来,听到你和谁谁谁在交往,也曾暗暗因为你在深夜里偷偷的哭和懊悔。直到那一次下雨天,看着伞下的你们如此甜蜜。我才知道,原来雨水和泪水一样,咸的、苦涩的。




就这样一路狼狈走回了家,也这样默默把你埋藏在心里七年。 我想我该放手了。就像刮奖,刮到一个谢字就足够了。爱情也一样,没有必要把“谢谢惠顾”四个字刮得干干净净,才肯放手。

七年后,身在另一个城市的我,随键盘的跳动下,写下你永不知道的事。

最后一次对你说:

嘿,笨蛋,我喜欢过你”。

但对不起,我准备把属于你的位置腾出来,迎接我未来的“王子”。虽然心里还会有许多舍不得,但我会努力学着去忘记。

世界上最残忍的事,不是没遇到爱的人,而是遇到却最终错过;

世界上最伤心的事,不是你爱的人不爱你,而是他爱过你后,最后却不爱你。

“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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