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修养简史

 

你如果不刷牙,请不要随便和任何一位缪斯约会。...





这两天在旅馆,有事,没有时间认真写博客。前些时候有人给我推荐了《今天》网站,我最近看了一些,觉得很有意思。前天逛光合作用书店,看到北岛的散文集《青灯》,因为在《今天》读过介绍,顺手就买来了。与这本书一起拿回家的还有《我的名字叫红》(不要笑话我,这书我早就想看,但我历来对小说没有那么大爱好,所以拖到现在),这书看了三分之一了,觉得很过瘾,将来有兴致的话会在博客上评论评论。

既然无聊(当然还有所谓正事在做),没有什么可写,我就吴澧在《南方周末》发表的一篇文章中的一句话谈谈我的文艺青中年的历程。吴澧的这句话是这么说的:

按文艺修养分,世界上人分七等:一等人吟诗,二等人听音乐(当然是古典音乐而不是流行音乐),三等人读小说,四等人看报,五等人看电影,六等人看电视,七等人看文件。【见他的博客《美类李安》】





大家看到了,他说一等人吟诗,所以你知道我为什么八卦自己的文艺修养了吧,因为我最近开始写诗了,变成一等人了。不写诗也不读诗的朋友不要生气,咱们身处所谓消费时代,所谓娱乐至死时代,吴澧也就是这么一说,你也就是这么一听。在消费时代,人没有三六九等,谁也没有特别的话语权,你完全有权利将吴澧的次序倒过来。吴澧同学既无理也无礼(其实吴澧的真名是李雾)。

所以,按照吴澧的说法,我最近晋身文艺修养的一等境界了。我小时候也写过诗来着,但那不叫写诗或吟诗,那叫修辞练习,换句话说,我那时练习的是如何将好看好听的词汇串起来,而且押韵。那些句子不是我自己的经验积累,更不是我心中想说的。



我有没有做过二等人?如果将听音乐解释成听古典音乐,我倒是听过的,但没有入迷,也没有成为爱好。我倒是入迷过几天邓丽君,也入迷过几天Simon-Garfunkel,还有陕北民歌,但这些都不是“严肃音乐”,所以我从来没有做过二等人。

写到这里我想说一下,我个人认为作曲家和诗人都应该归类到一等人之中。至于画家,我记得不知哪位著名画家说过,诗人还是比画家更有想象力。这里我是比较第一流诗人和第一流画家,而不是第三流诗人和第一流画家。西方的诗人对所谓现代性有最原始的贡献,领先于许多其他艺术领域。当然,诗人也可以从画家和其他艺术家那里学到很多,例如里尔克就曾经做过罗丹的秘书。



我也没有真正成为第三等的读小说的人,虽然我曾迷过武侠小说。我曾经觉得读小说浪费人生,因为许多人生经验必须自己去经历。后来我觉得这种观点错得离谱。我这人有逆反心理,80年代被认为是中国人最有文化的年代,许多人去读西方经典名著,我满足于读大仲马和柯南道尔,后来则满足于读金庸。再后来,我也读一些杜拉斯、昆德拉之类,也还算喜欢。当然,我前面提到了《我的名字叫红》,非常喜欢,我觉得今后50年中,中国小说家能够做的事情就是好好学学现代小说的技艺。如果我们还抱着《红楼梦》不放,我们在小说上面将永远处于18世纪的水平。既然我能欣赏《我的名字叫红》以及《一个人的圣经》,那么我勉强做过第三等人。顺便夹枪带棒一下,既然大家都去看《三重门》和《悲伤逆流成河》,我偏偏逆反,就认为那些是狗P,我看认真写小说的人写的小说去。

四等人看报。好吧,我不是四等人。喜欢看《足球周刊》不算看报吧?我也偶尔看看《三联生活周刊》。自从给《南方周末》写稿子后,我也会读读《南方周末》。但是我家里订的《北京晚报》我懒得去翻。在飞机上,我宁愿闭目养神也不会看报。



五等人看电影。我从来都是五等人,从小到大。在一年最多只有几部电影的时代,到现在所谓大片的时代。在美国时,周末必做的一件事是至少租一部片子回家看,我对好莱坞的人头的了解就是那个时候培养的。可是,在消费时代,在人人都在写影评的时代,做一个五等人实在不值得自豪。最近王三表在博客中还劝过那些投稿的人,千万别写影评,因为人家报纸杂志只要名人或专家写的。他说得很实在,你打开任何一家门户网站,你会看到三千个汉字认不全的人都能写影评。

我很鄙视六等人,虽然我也曾傻乎乎地看过美国的talk shows,在回国头两年也看过那些脑残的电视节目。老实说,电视在哪国都一样,是制造脑残的速效药。当然,电视在中国,还制造单细胞生物草履虫。

至于第七等人,我的修为还不到。

回到诗和音乐,以及所有的纯艺术。我很赞同周晓枫说过的一句话,她的杂志和文章不是给没有文化的人看的。这话是大意,原话来自《周晓枫:文学势利眼》:

有一次,我从晓枫那里出来,顺手胡噜了半年的《十月》,上出租的时候,司机惊异地对我说:“怎么全是同一期?”这事儿我后来当笑话说给周晓枫,她鼻子里喷着冷气,说:“我们杂志就不是办给他们看的。”



周晓枫毫不含糊自己的“文学势利眼”,在她那里,人的高低贵贱是按文学造诣划分的。有一次,她请我吃饭,席间说她的一个朋友要代理一种日本品牌的油墨,需要写一个说明书,她说这事儿我擅长。吃人家嘴短,我应了。没多久,她又来跟我说,那个朋友认为我写的说明书文通字顺言简意赅,希望我再接再厉,再写一推广文案。这次我急了,我说为什么你的朋友不找公关公司?她说那不是得花钱吗?人家正创业呢。我说既然是你的朋友,为什么你不自己写,你又不是不会写字?她一愣急急辩解:“我不会写这种字。”这次我鼻子里喷着冷气,说:“你不是不会,是你的字金贵。如果鲁迅文学奖设‘产品说明书’一项,你肯定写。”

我觉得周晓枫是真正的那种为艺术而艺术的人,牛X的艺术家就得有这点儿势利眼。我写科普完全是为了大家,但写诗就不是为了大家了。我过去说过诗人必须是贵族的后代,衣食无忧。最近看到谢冕也有类似的言论。在《诗歌就该是高贵的》中, 谢冕同学说:“诗是一种很高贵的东西,不适合‘很多人’来写。诗相当于是文学当中的皇冠,是高高在上的,要有一定素养的人才能来写,不是全民都能写诗的。”我觉得这话说得太牛了。有人觉得是人都能写诗,因为他的错觉是只要能写字就能写诗。我说,如果那不是乱回车,就是做修辞练习。拜托,认识简谱的人不都是音乐家。同样的道理,会造句不是会写诗。



希腊神话中的九位缪斯,有三位管诗歌(史诗,抒情诗,圣歌),如果加上同属广义诗歌的悲剧和喜剧,有五位缪斯。而根据英文维基,虽然九个艺术领域包括历史音乐和舞蹈甚至天文,所有这些艺术都叫poetic art。所以,你如果不刷牙,请不要随便和任何一位缪斯约会。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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