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为什么要合作? 空象学院

 

纳什均衡与博弈...



这段时间因为这个项目的关系,一直混迹于重庆,不得不说,山城的城市立体感真是太好了,如果同时你又是个重口味吃货,重庆简直不要太爽,你能24小时不间断的吃。

我住的那个地方,每到夜里11点半,就开始有各种街边小摊推着车出来做夜宵。

然后我就发现一个现象,就是所有的摊位都扎堆在同一个地点,以一种看起来很不理性的,肉搏的方式展开同质化竞争,这时候你要出来吃宵夜,眼前就有七八个摊位,选择哪一家完全随机。

而且,这貌似还不是特例,而是一种普遍现象,比如北京的簋街,整条街都是卖小龙虾的,台北的小吃全都集中在几个夜市里,还有做古玩的,卖眼镜的,开酒店的,卖瓷器的,卖家具的,肯德基和麦当劳,中石化和中石油加油站,全都喜欢扎堆。

这很费解,因为一般出来做生意,都要做差异化竞争,要么在红海里寻找利基市场,要么寻找蓝海,但现实中,竟然出现肉搏战。

于是呢,我就特地去搜了一下,结果发现这种现象竟然是一个完全理性的结果,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


1
纳什均衡


假设A是个路边摊的摊主,晚上要出街做夜宵,假设街道长1公里,并且这条街就A一个小贩,那么A应该把位置选在哪儿?
假装这是一条街


比较理性的选择自然是中间,这个位置能照顾到最多的顾客。
假设现在来了一个竞争者B来抢生意,为了避免冲突,大家达成协议,各自都只做半条街的生意。


于是达到了第一个均衡,相安无事。

但是,博弈也从此开始。每个人都想多做点生意,多赚点钱对吧?假设A把摊位往中间挪了一点,那A就能多抢一点生意。
虚线是AB之间新的中间点


B自然不能认怂,于是也往中间挪了一点。

这个过程不断的重复,直到达成第二个均衡,那就A和B都移到了中间。
到达新均衡


2
合作与不合作


这种均衡有两个关键前提,第一是任何一方都无法控制对方的行为,第二是双方之间没有合作。

在博弈论里,还有一个著名的案例叫做Stag Hunt(牡鹿狩猎),规则是这样的:
两个猎人准备出去打猎,打猎的这片林子只有牡鹿和兔子,兔子肉少而鹿肉多,打到兔子得1分,打到鹿的话得4分。

出门前,各自选择需要的打猎装备,互相无法沟通。

关键的来了,如果打兔子的话,一个人就能搞定,但是打鹿就必须合作,任何一个人单干都不行。
于是博弈就开始了,你出门前,是选择打鹿的装备?还是选择打兔子的装备?
猎人1(打鹿)
猎人1(打兔子)
猎人2(打鹿)
2/2
0/1
猎人2(打兔子)
1/0
1/1


  • 如果双方合作去打鹿,那么一起得到4分,每人2分。
  • 如果双方各自去打兔子,各自都能搞定,各得1分。
  • 如果一方要打兔子,另一方要打鹿,那打鹿的得0分,打兔子的得1分。


通过这个简化的模型,就可以看出结果的差距,最差的,是双方有分歧,目标不一样,各干各的;

中间结果,就是都去打兔子(无合作);

而最优的方案,就是目标一致的展开合作,一起去打鹿。


3
囚徒困境


囚徒困境就更应该耳熟能详了,这里简单说一下:
警局抓到两个罪犯,关在不同的房间里开始审讯,双方不能沟通,警察手里的证据最多也只能给他们各自判1年,博弈是这样的:

  • 如果双方都很仗义,坚决不出卖对方,那么没办法,警察手里的证据只能各自判1年;
  • 如果双方互相出卖,那么警察会掌握更多的证据,各自判2年;
  • 关键是,如果A出卖B,而B没有出卖A,则A当场释放,B判3年。
  • 相反,B出卖了A,而A却没有出卖B,则B当场释放,A判3年。
罪犯2(不出卖)
罪犯2(出卖)
罪犯1(不出卖)
1,1
0,3
罪犯1(出卖)
3,0
2,2
假设你是其中一个罪犯,你该如何选择?

最优解其实双方都守口如瓶,被抓了,就认,各自判1年了事,但是诱饵就在于出卖对方“有可能”被立即释放,问题是,谁都想当场释放,各自心里都清楚,同时也清楚对方多半会出卖你,所以结果多半也猜到了,那就是:互相出卖,最后谁都无法当场释放,各自判2年。

这明显不是一个好的结果,但你会因此改变选择,不出卖对方吗?如果你选择不出卖对方,同时对方也没出卖你,皆大欢喜,1年出狱。但如果对方出卖了你,你可要坐3年,而对方直接被释放,要冒险吗?

是不是很难?



现实生活里的场景,比这些模型更加难,到处都是博弈:

比如之前问过,未来可以对自己的孩子进行基因编辑,可以让孩子更聪明、更美丽、更强壮,那你要不要基因改造?如果别人家的孩子都改造了呢?

老板请3个员工干5个人的活,最后发4个人的工资,你该如何博弈?

是追你喜欢的人,还是等着你不太喜欢的人来追你?

市场热潮一只概念股,你要不要跟?

项目投标如果是出暗标,你要如何报价?

等等。

这里有两本书可以推荐,算是一个二元对立的关系:

第一本是17世纪英国政治哲学家霍布斯写的《利维坦》,他归纳出人类纷争的三大主要原因,一为竞争,二为猜疑,三为荣誉,因此在自然状态下,按照丛林法则,那就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这可能是博弈中最糟糕的一种状态。
另外一本是大约10年前出版的《合作的进化》,“合作”,可能是博弈中最优的选择,但问题是,现实生活中要达成任何合作,都比想象中要困难的多。
现在创业过程中,对这个特别有体会,要跟不同人的各种合作,这个过程可完全没鸡汤里描述的那么容易和美好,而是非常的坎坷。

合作里充斥着无数的细节,无数的细节又变成了无数的分歧,合作一不小心就变成了扯皮、反目成仇、你死我活的战争,都忘了最初为什么而合作。

如果从博弈的角度来看,合作往往是需要双方都有大格局和胸怀的,美丽新世界不太可能是由傻子妥协而来的,而大概率是由一群聪明人相互博弈而来的

PS:

博弈论是个非常烧脑的学科,往深了走往往都是人性相关的东西,而挖到人性深处,往往又非常阴暗,感兴趣的可以研究研究。。。

Pe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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