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民用天然气14年未调价 本次调价拟将基础价上调0.75元/立方米

 

大庆民用天然气14年未调价本次调价拟将基础价上调0.75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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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天然气阶梯制度,户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下(含300立方米)的部分,气价为2.40元/立方米;超过300立方米至500立方米(含500立方米)的部分,气价为2.88元/立方米;户年用气量超过500立方米的部分,气价为3.60元/立方米。

我市天然气拟调价,听证会将于近期召开。昨日,记者从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目前听证会方案已经出炉。根据方案,拟将民用天然气基础价由1.65元/立方米调整为2.40元/立方米,并实行阶梯制度。

民用天然气价14年没调整说到调整天然气价格,有的市民肯定会问为什么?据记者了解,我市现行民用天然气价格为1.65元/立方米,是2002年制定的,14年来,国家天然气门站价格由0.736元/立方米上涨至1.326元/立方米,涨幅达80%,同时,人工、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居民用户增速较快,安全隐患治理和维修维护费用增加,使得天然气销售企业价格与成本倒挂的矛盾愈加突出。根据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对大庆燃气公司进行成本监审的结果来看,居民用天然气单位定价成本为2.27元/立方米,在未加利润和税金的情况下,光是成本就已高于实际销售价格。

此外,适时调整价格,可以很好地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而且,我省其他用气城市均已完成天然气价调整工作,所以,我市天然气价调整势在必行。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天然气价格调整工作,要求物价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成本监审、风险评估、专家论证、价格听证等工作,稳妥推进,合理拟定调价方案。

基础气价每立方米拟上调0.75元

如今,民用天然气价调整方案已经出炉,该方案主要包括4方面,其中第一方面是调整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也就是基础价格,方案制定时充分考虑到了居民的承受能力,并比较周边城市气价后,拟将我市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1.65元/立方米调整为2.40元/立方米,调整幅度为45%。

气价调整后仍为全省最低

从2012年开始,我省其它供气城市已陆续完成了居民天然气价格的调整工作,哈尔滨市基础气价为2.80元/立方米,齐齐哈尔市基础气价为2.40元/立方米,佳木斯市基础气价为2.65元/立方米,并分别建立了阶梯价格制度。可以看出,我市居民生活用气基础价格拟调到2.40元/立方米后,与齐齐哈尔相同,仍是全省最低的。

民用天然气阶梯制共有3个档

阶梯制度最大特点是多用多缴费,实行阶梯制度可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因素在资源配置、调节等方面的作用,增强节约意识,避免浪费。

我市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指导意见,参照已实行阶梯气价制度的大多数城市做法,根据我市居民家庭年用气量分布情况,结合我市天然气资源状况和居民承受能力,计划实施民用天然气价阶梯制度,并拟设计安排3个档,价格级差比为1:1.2:1.5,以年度作为阶梯气价计量缴费周期。

第一档为户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下(含300立方米)的部分,气价为2.40元/立方米;第二档为户年用气量超过300立方米至500立方米(含500立方米)的部分,气价为2.88元/立方米;第三档为户年用气量超过500立方米的部分,气价为3.60元/立方米。

居民独立用气采暖价格不阶梯

目前,我市有部分居民家庭采暖是用天然气,对于这种独立用气采暖的家庭,方案拟定其天然气价格不执行阶梯制度,用气价格按照第一、二档气价的平均价格执行,标准为2.64元/立方米。

低保、学校和养老机构用气有优惠

方案制定时已经充分考虑了困难和特殊群体。低保户如果年用气量在300立方米以下(含300立方米)的部分,价格不做调整,仍为1.65元/立方米,超过部分的价格为2.40元/立方米。

至于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气价制度,价格按2.64元/立方米执行。

多人口家庭可申请增加基数

方案规定,拟对人口为6人(含6人)以上的居民家庭,可申请每档每年增加60立方米的气量基数,由燃气经营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直接核定其各档气量。

据了解,天然气阶梯制度将以年度作为计量缴费周期,一个计量周期中的居民生活用气量,按相应阶梯气量及阶梯价格计收气费。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2016年各档气量按照相应档次气量减半计算。

使用预付费IC卡燃气表的居民用户,按结算周期内的购买量执行阶梯气价;抄表结算的居民用户,按结算周期内的实际用气量实行阶梯气价,从2016年7月1日起燃气企业首次抄见表量开始执行新的气价,并开始计算阶梯气量。

民用气价调整对居民影响不大

在制定方案前,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已经对民用气价调整所产生的影响做了详细分析,虽然调整后生活支出会有所增加,但影响不大。

据了解,按照燃气企业台账统计,我市居民每户年平均用气量约为140立方米,如果民用天然气价销售价格从1.65元/立方米调整到2.4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提高0.75元,每户家庭每年多支出燃气费用平均为105元左右,每个月不足10元。

至于阶梯后的影响,从分析上来看,拟定的阶梯气价方案中,基础气量高于我市目前居民生活用气年均常规用量,充分考虑了今后几年居民基本生活用气的增量因素。以大庆昆仑燃气公司为例,有88%的家庭年用气量在第一阶梯范围内,这部分气量每立方米气价提高0.75元,每户家庭每年多支出燃气费平均为105元,最多不超过225元;有11%的家庭年用气量在第二阶梯范围内,年用气量超过300立方米的部分,气价与现行价格相比上调1.23元;有1%的家庭年用气量在第三阶梯范围内,年用气量超过500立方米后,气价与现行价格相比上调1.95元。

在第二、三阶梯范围内的居民家庭用量大的原因主要是人口多、独立采暖用气等,针对这些因素,也拟采取了按人口递增阶梯气量和独立采暖用气单独定价等措施,减少了对居民的影响。


关于召开调整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现发布大庆市调整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第二次公告。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5月31日上午9:00

地点:大庆市龙星酒店三楼会议室(大庆市东风新村纬二路11号)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生态成本,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提出调整我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的方案,同时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一)价格调整依据和理由

国家发改委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分别发文,明确要求所有已通气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并对分档气量和价格级差提出了指导意见。

我市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为1.65元/立方米,是2002年制定的。14年来,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由0.736元/立方米上涨至1.326元/立方米,涨幅达80%,同时,人工、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居民用户增速较快,安全隐患治理和维修维护费用增加,使得天然气销售价格与成本倒挂的矛盾愈加突出。

从2012年开始,我省其它供气城市已陆续完成了居民天然气价格的调整工作,哈尔滨市基础气价为2.80元/立方米,齐齐哈尔市基础气价为2.40元/立方米,佳木斯市基础气价为2.65元/立方米,并分别建立了阶梯价格制度。

大庆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我市主要天然气销售企业进行了成本监审,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单位定价成本为2.27元/立方米。

(二)价格调整方案

考虑居民承受能力,比照周边城市气价,拟将我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基础价格)由1.65元/立方米调整为2.40元/立方米,调整幅度为45%。

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大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居民用户,年用气量在300立方米以下(含300立方米)的部分,价格不做调整,仍为1.65元/立方米,超过部分价格为2.40元/立方米。

独立采暖用气的居民用户和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执行阶梯价格制度,价格为2.64元/立方米。

(三)建立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

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指导意见,参照已实行阶梯气价制度的大多数城市做法,根据我市居民家庭年用气量分布情况,结合我市天然气资源状况和居民承受能力,拟设计安排我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为三档,价格级差比为1:1.2:1.5,以年度作为阶梯气价计量缴费周期,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第一档为户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下(含300立方米)的部分,气价为2.40元/立方米;第二档为户年用气量超过300立方米至500立方米(含500立方米)的部分,气价为2.88元/立方米;第三档为户年用气量超过500立方米的部分,气价为3.60元/立方米。

人口为6人(含)以上的居民家庭,可申请每档每年增加60立方米的气量基数,由燃气经营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直接核定其各档气量。

三、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名单

(一)听证会参加人25人

1.消费者11人

王拥华  大庆和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施向波  大庆市大同区居民

张海波  大庆市大同区居民

付宏志  大庆市红岗区居民

王  波  大庆市红岗区居民

周玉红  乙烯商场第三分公司班长

姚凤云  大庆让胡路区居民

毛新刚  美迪购物商城店长

李春凤  大庆让胡路区居民

蒋红侠  大庆新天地经理

刘 岩  新东风购物广场副店长

2.专家学者2人

冯玉刚  大庆市高新区设计院暖通室主任

姚  伟  大庆市城管委燃气管理中心副主任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

李祁生  大庆油田力神泵业公司工人(人大代表)

李  钧  临风俏服装公司总经理(政协委员)

4.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人员7人

田宪庆  大庆市财政局科长

潘  秀  大庆市城管委燃气管理中心主任

李晓京  大庆市法治办科长

赵  泓  大庆市工信委副科长

贺宝富  大庆市国资委科长

王  钊  大庆市民政局科员

潘  浩  大庆市消协科员

5.经营者3人

于凤娟  大庆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

刘芳池  大庆市庆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民用气经理

许乐喜  大庆市庆大时燃气有限公司副经理

(二)旁听人4人

吴腾蛟  大庆市自由职业者

邱  刚   大庆石油管理局勘探研究院经保大队经警

刘宏伟   大庆市龙凤区居民

程  皓   大庆市萨尔图区居民

(三)听证人4人

孙彦林  大庆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安  民  大庆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商品价格管理科科长

陈纪文  大庆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成本调查监审局局长

史秀春  大庆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人事法规科科长

(四)消费者候补参加人3人

刘  斌  大庆市萨尔图区居民

李春节  大庆市让胡路区居民

朱秀兰  大庆市红岗区居民

四、参加听证会报到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持会议通知,旁听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新闻记者持记者证,于2016年5月31日上午8时45分前入场完毕。

本次价格听证会的听证方案及成本监审报告,已在大庆市物价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为http://www.dqwjj.gov.cn/)公开。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市物价部门反映。

政策咨询电话:6363462;成本咨询电话:6364106(工作时间接听)。电子邮箱:dqwjj@126.com。

特此公告。

大庆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4日

来源:大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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