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现在就说再见"

 

你还记得,上次约定好要说说布鲁克林吗...



我很少被电影里、小说里充沛的感情真正打动,尤指那种产生共鸣的打动。

所以,我喜欢这部小说、这部电影的原因在于,它从来没有刻意逼迫我的感动。却让我感到了共鸣的美好,意外又在意料之中。

故事好像很有野心,又平淡得出奇。

想探求乡愁,就让艾利斯离家;想说说爱情,就让艾利斯遇上托尼和吉姆;想追溯爱尔兰文化和美国文化的交融和碰撞,就让爱尔兰的姑娘去布鲁克林寻找机遇;可能还想玩弄意犹未尽的趣味,于是就有了戛然而止的结局。

“当火车驶过通往威克斯福德的麦克迈大桥,艾利斯想到多年之后,这句话对听到它的人意义越来越浅,但对她却越来越重。她想着差点笑了起来,随后合上眼,什么都不去想了。”——典型的西方小说结尾

但对于我这种矫情的人来说,百读不厌……

这样的结尾,以及,那个年代剪裁简单又合身的裙子是我永远不会厌倦的两个点。


这绝对是这个公众号历史性的一刻,我竟然上图了,实在是...太喜欢
还有一种特别喜欢的裙子,大致参考傲慢与偏见,以及,妇女参政论者,甚至包括,灰姑娘...


不会厌倦的还有各种关于故乡,以及,无疾而终的爱情的探讨。


“I'd forgotten what this town is like”我觉得罗南拿下土星奖的影后80%是靠着这句台词,另外20%是靠着裙子。

艾利斯忘了小镇模样的时候,那个刻薄的雇主,有些无趣的家人,以及不知如何界定的爱人……样子都好像模糊了。模糊了也好,喝苦茶不会再苦涩盈腮,念家书不会再辗转反侧。

那两个男人呢?说实话,真实世界里,那样的感觉就姑且算作爱情吧。任选其一过完一生,可能都不是太糟糕的选择。

至于我的感受,我的共鸣?可能源于艾利斯忘了过去,也不知道现在的样子。这样的感觉都被放进了海报——虚幻的背景把罗南衬得迷人又神秘,她的身后是属于她的世界,她的眼前也是属于她的。回头还是继续往前呢?真遗憾,各种各样的解读都不能让我满意,我还是期待托宾自己的想法。

反正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什么,不知道到底哪里是最好的地方。尽量把得过且过做得漂亮其实也就那么糟糕了吧

真抱歉,又没弘扬正能量

可难道,你不是这么想的么

哦对了,写到结尾,我才发现,我还没说这本书的名字——

《布鲁克林》,我上次说过的呀,我很喜欢这个地方
但我依然,最想去曼哈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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