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实践---优秀仲裁裁决书推荐

 

仲裁裁决书,是一个仲裁案件最终的结论,也是一个仲裁庭能力、水平的全面体现。本次推荐的该篇裁决,是一起建设工程...



仲裁裁决书,是一个仲裁案件最终的结论,也是一个仲裁庭能力、水平的全面体现。本次推荐的该篇裁决书,是一起建设工程造价结算纠纷,涉案金额100余万元。就常州仲裁委这几年受理的案件而言,金额并不大。但是,本案既有本请求,又有反请求;双方当事人提交证据20多份,证据之间相互矛盾,并有部分电子邮件证据;主要争议包括三个不同项目之间结算的认定,不同项目结算又存在交叉、重复、冲突。如何尽快从中认定证据、确定金额、做出裁决,对仲裁庭是巨大的挑战。

很多时候,同类案件在法院处理时,会委托造价鉴定,浪费时间、费用。而该案仲裁庭,通过对申请人、被申请人各自提交证据之间的相互对比、引证,就证据认定采纳的理由予以充分阐述。在此基础上,发挥专业特点,对三个项目结算中存在的重复、冲突,在不借助外部鉴定的情况下,果断认定,做出权威裁决。

本篇裁决,充分阐述了仲裁庭的思维、推理过程,做到言之有理,言之有物,体现了常州仲裁委仲裁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故推荐该文,供仲裁员之间相互学习、交流。一并将该仲裁庭三位仲裁员予以推荐介绍。



本案首席仲裁员侯学东,毕业于东南大学,曾任职于东南大学、常州工学院,从事经济法、国际商法教学科研工作。自1997年起从事律师工作,目前为江苏东能律师事务所主任、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常州市新北区政府首届法律顾问团成员、常州市新北区政府首届执法监督专家组成员,长期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本案仲裁员沈伟民,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法学硕士。现任民建常州工学院支部主委、常州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副教授、江苏金牌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省法理学会理事、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常州市人大、市政协特约研究员、常州市政府范性文件听证专家、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法律智囊团成员、常州钟楼区政协特约研究员。



本案仲裁员骆福林,1986年7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1989年6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硕士。江苏常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副教授,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常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主编《实用经济法教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等教程五部,发表论文近30篇,曾三次主讲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制作、主讲的《常见财产犯罪及防范》被教育部认定为“精品视频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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