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例教你如何避免你的商标缺乏显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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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30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申请为其推出的手机游戏《全民飞机大战》,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等服务上申请注册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1类教育信息、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等服务上。
2014年1月13日,商标局驳回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向商评委申请复审。

2015年4月8日,商评委复审后认为申请商标直接表示了指定服务的内容特点,缺乏显著性,故决定对申请商标予以驳回。

那么,第一个问题来了……
什么叫商标缺乏显著性
《商标法》第十一条中规定
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也就是说,任何商标都应当具备足以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来源的特征。商标的标志本身(含义、呼叫和外观构成)、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所属行业的实际使用情况等都是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商标显著性的因素。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或者约定俗成的名称、图形、型号,其中名称包括全称、简称、缩写、俗称)的不具有显著性。

例如:

生产香水,商标名称叫“香水”,属于产品名称,不具有显著特征;

生产服装,商标名称叫“XXL”,“XXL”是服装型号,所以不具有显著性。

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包括



(一)过于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

(二)过于复杂的文字、图形、数字、字母或上述要素的组合;

(三)一个或者两个普通表现形式的字母;

(四)普通形式的阿拉伯数字指定使用于习惯以数字做型号或货号的商品上;

但非普通表现形式或者与其他要素组合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或者指定使用于不以数字做型号或者货号的商品上的除外。

(五)指定使用商品的常用包装、容器或者装饰性图案;

(六)单一颜色;

(七)非独创的表示商品或者服务特点的短语或者句子;

但独创且非流行或者与其他要素组合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的除外。

(八)本行业或者相关行业常用的贸易场所名称;

(九)本行业或者相关行业通用的商贸用语或者标志;

(十)企业的组织形式、本行业名称或者简称。

我们再回过头看腾讯的案例
接到驳回书后,腾讯公司不服上述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5年1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被诉决定。

一审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为纯文字商标,由“全民飞机大战”组成,指定使用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等服务上,直接表示了指定使用服务的内容特点,容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其是对服务内容的描述,无法起到商标应具有的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识别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特征。

总结一审法院和商评委的观点,都是认为:

腾讯《全民飞机大战》这个商标直接表示了指定使用服务的内容特点,容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其是对服务内容的描述,无法起到商标应具有的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识别作用。
但是案情还有新的转折
腾讯公司不服判决,继续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了诉讼。二审的腾讯《全民飞机大战》商标一案有了全新的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
1、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可知,“全民飞机大战”是腾讯公司开发的一款网络在线游戏名称,并非仅直接表示服务的内容及其他特点,且经过宣传使用,取得了较高的知名度,相关公众能够将其与腾讯公司联系起来,应当认定为具有显著性;

2、即便“飞机大战”有可能被相关公众认为是一类游戏的通称,但是“全民飞机大战”在整体上具有了商标的识别作用;

3、该款游戏由腾讯公司开发,其作为商标使用亦不会侵害他人及公众利益,予以核准注册更为妥当。

故,撤销一审判决;撤销商评委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决定。


至此,本案告一段落,通过此次腾讯与商评委关于《全民飞机大战》商标评审一案来看,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

若描述性商标的显著性不强,则其很容易被驳回。但只要不是完全相同的混淆,只要不是单纯的描述商品或通用名称,使用证据的充分程度即可成为是否可以获得注册商标的关键。
那么,第二个问题来了……
如何才能安全无忧注册商标
品多加知识产权商标无忧注册:
注册不成功退全款;注册成功后三月内不满意退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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