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移动媒体时代的法治工作新方向

 

移动媒体使法律知识传播具有更快捷、形象、精确等特点。运用短信平台、移动报、移动台、移动搜索、微信、微博等移动...



移动媒体使法律知识传播具有更快捷、形象、精确等特点。运用短信平台、移动报、移动台、移动搜索、微信、微博等移动媒体开展普法传播的新路径。开辟了移动媒体时代的法治工作新方向。

“如今,移动媒体作为新生的传媒方式,已经完全渗透到了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思维以及生活方式”。 2015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达5.94亿。移动媒体,是继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四大媒体之后出现的,被称之为“第五媒体”。它推进司法工作理念的改变。

移动媒体开辟了普法宣传的新领域
移动媒体在继承传统四大媒体信息优势的同时,更具有“即发生、即出现、贴身传播、汇集广源资讯”的媒体特性。它“打破空间概念,让信息‘灵动’起来”,移动媒体的概念源于此,也发扬于此。移动媒体将互联网的力量从电脑转移到移动手机上,从而诞生了全新的社会文化现象,产生了全新的沟通模式。从这层意义上讲,移动媒体为法治宣传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为其创造了一个全新的环境,拓展了法治宣传的新渠道和新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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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媒体使普法宣传传播更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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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新闻和信息的时效性要求越来越高,各大传统媒体都把时效性作为生死存亡的大事。移动即时性、移动性等特点使得它成为信息传播的奇兵。移动的即时接收和动态传播,使信息传递的时间大大缩短,同时使传播的范围扩大。传播者可以随时随地把信息传输到用户,速度快,范围广,比报纸发行减少了印制、流通到各个销售分点的时间,更加突出了新闻的时效性。移动传播活动处于一种自组织状态,信息可以犹如核子裂变一般迅速扩张传递,任何一个传播系统内的个体既是受众又可以成为传播者。一些重要的新闻,例如巴黎大爆炸等都是移动用户最先获知的。巨大的速度优势,为法治宣传插上了一双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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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媒体使普法宣传传播更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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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专家的研究表明,人们接受外来信息83%是通过视觉感官实现的。随着视频、彩信(彩e)、WAP和IVR、APP客户端等在移动用户中的广泛运用,移动媒体的表现形式不断丰富,可为人们提供法院、检察院的庭审直播更为形象生动的图文并茂、音视频俱佳的新闻信息。移动多媒体信息的感官刺激功能,可以创造一种轻松、愉悦的学习情景,给受众带来逼真的感觉,接受方式由静态向动态演变,其效果是传统媒体所无法望其项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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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媒体使普法宣传传播更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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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媒体体积小,携带方便,时刻伴随人们身边,跨越了地域和电脑终端的限制,成为人类的“影子媒体”。移动短信不同于移动来电,不论用户是否开机,信息都可准确到达受众。从受众心理分析,“一般没有人会不去看发送到自己移动媒体上的信息,且多数情况是随身携带,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其他媒介在信息传递过程中‘最后一公里’ 的难题。”这就是说,移动媒体受众精确到个体,其传递信息的快捷、便利、准确超越了以往任何媒体。与电视、广播的收视率、收听率相比,短信的接收率近乎百分之百。移动短信的准确性、及时送达率和及时阅读率使得它在法治宣传的众多媒介中显示了独特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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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媒体使普法宣传的传播易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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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等、可信、在线、集成”是移动互联网媒体传播的标志性特征。微信延续了移动微博的“微”血统,但又区别于现有的“微”产品,是专为移动终端所创建。微信有这样显著的特征: 1.微信打造了一个私密、对等、信任、双向的封闭圈子,这样区别于“一点对多点的微博”以及“点对点的QQ”。与手机通讯录绑定快速建立熟人社交圈,信息在圈内传播;通过对话、分享等方式,让每个人之间的关系是双向对等的。 2.微信将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融为一体。微信的即时通信、圈分享、公共账号平台、社交应用及游戏四大功能模块让微信平台同时成为社交平台、媒介平台、服务平台、通信平台。 3.微信具有富媒体属性。微信中的语音留言让人与人之间沟通多了一种更加直观、亲切的形式,声音比图片、文字更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语音、图片、文字、视频的综合运用,丰富了人与人之间沟通的维度。受众对传统媒介信息的反馈大部分是事后的、延时的,缺乏即时性和直接性;而移动平台上的信息传输是双向的,具有互动性。用户不仅可以接收信息,更重要的是可以发出信息,受众与传播者之间界限日益模糊,实现了更广泛、更迅速的互动。这种互动性的形成正是时间层面、空间层面上的开放性带来的。时空的开放赋予移动媒体在法治宣传上更多的深度与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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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媒体使普法宣传的传播更体现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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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专家说移动是带有体温的媒体,这其实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移动是随身携带的个人通信工具,有较强的私密性,很多移动的使用者都将移动内化为自己的一部分。二是移动媒体的内容必须是个性化的,应针对不同的移动群体和个体提供不同的资讯服务。传统媒体发布信息面对的是不特定人群,信息不具有专门化。人们在面对海量信息时,必须花费一定时间去选择其所最关注和急需的信息。而移动媒体根据受众需要,可以定制,在每天不同时段内,可为用户提供快速、精炼的新闻信息。移动媒体的个性化特点弥补了互联网海量信息的缺陷,实现了新闻个性化。
运用移动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新路径
无论从信息传播方式、内容、数量,还是从影响力来看,移动媒体已成为新的具有强大影响力的舆论阵地。为此,我们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抢占移动舆论阵地,以先进技术传播先进文化,实现普法宣传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路径之一:微信平台

移动媒体已成为一个复杂的终端,话音、数据、摄录像等多种功能集于一身,甚至可以说正在成为手持型电脑。随着技术的推进,微信发送的内容可以和一本小型杂志差不多,而且可以随时更新,可以交互,可以包含各种音频、视频文件。移动技术的发展和移动功能的增强,将越来越彰显其媒体工具的特性。因此,我们要依托手机微信平台,把它作为传递法治宣传信息的利器。一是要建立法治宣传信息移动媒体发布机制。要制定移动媒体信息发布规则,哪些法治宣传信息可以通过短信平台发布,在何种情况下发布,如何来发布,发送的频率以及范围等等具体问题要落实。在积极有效传播法治宣传信息的同时,避免对百姓的生活造成侵扰。二是要建立跨运营商的手机微信法治宣传信息发布平台。通过手机微信发法治宣传信息, 并广泛宣传以为公众熟知、接受。要统一平台确保信息的准确权威和发布的及时。三是应当将关乎微信公众号传播方式,免费发送到所有的移动用户。

路径之二:移动报

移动报是依托移动媒介,由报纸、移动通信商和网络运营商联手搭建的信息传播平台,用户可通过移动浏览到当天发生的新闻。据了解,目前的移动报操作模式有彩信版、移动上网浏览和掌信型三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可充分利用这三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彩信版模式。这种模式类似于传统媒体,内容主要包括当天的精华法治新闻和上网浏览“移动报纸”的导读信息。要针对不同法治宣传对象的特点、需求,精选法治新闻,每天定时发送给定制用户,使读者可以有针对性地阅读,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第二种模式是移动报订阅用户通过访问移动报的WAP网站,在线浏览法治信息,类似于上网浏览的方式。目前已开通服务的移动报大多采用的是第一种模式,因为第二种模式需要更多的技术支持和移动终端支持,目前还未广泛使用。第三种模式是最新出现的掌信型模式。掌信就是一个绿色移动软件,既可以由用户自行下载安装,也可以由移动生产厂商提前预装。掌信具有发布全文移动报纸的功能,并且还可以根据报纸自身的风格特点修改移动报的版面,采取多样的形式播发法治信息。

运用移动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移动媒体,能让用户体验到“世界藏掌中,搜索无界限,资讯即时显,信息随身行”的畅快感受。我们应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主动破除封闭观念、过时认识,以开放的理念、开放的胸怀、开明的姿态,运用移动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使之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渠道。但是,我们也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舆论导向要正确

当今社会是信息化社会,而全部信息主要是通过媒体传输,所以,现代传媒虽不能决定人们“怎样去想”,但它却基本上可以做到让人们“想什么”。夸张一点说,现代信息社会是媒体控制人类,信息轰炸大脑。运用移动媒体进行法治宣传,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法治问题的引导。要着力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和氛围,明确社会主义法治倡导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不断强化和扩大公民对法律认识的深度和广度。

管理监控要严格

在移动媒体发展上,我们绝不能重走互联网媒体的老路(即民营企业率先介入,政府后来被动重视)。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率先介入,树立第五媒体的公信力。相对其他传统的印刷出版和广播电视等媒体,移动短信、手机微信、微博传播内容的监控不易。当短信的内容是关于公众舆论的话题或关系到公众的利益,这样的短信更容易广泛迅速传播。“在微信传递过程中,一条造谣信息可能会比一条真实信息更具有吸引力”。 相比于传统媒体,手机微信有时候在传播中更多的是情绪的发泄,极具煽动性,而非对事实理性的阐述。因此,利用移动传媒为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并不等于对所有传播的信息全面放开,而必须加以严格的筛选和净化。我们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用我所需,用其所长,避其所短的原则,建立起有效的传媒信息选择与净化机制,有效治理不良垃圾短信,维护社会良好的信息传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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