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不应让“自行协商”逍遥法外

 

“医闹”情节严重将入刑,福建省政府常务会议日前通过了《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新规将从7月1日起开始...



福建省政府常务会议日前通过了《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新规将从7月1日起开始施行。

《办法》明确规定,在医院私设灵堂、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八类“医闹”行为被明令禁止,“医闹”情节严重将入刑,这让我们欢喜;同时,《办法》给出的四种解决医闹途径:自行协商和解;向医调委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途径。

我们注意到,途径之一为:自行协商和解。就是说你可以医闹,但是不要闹太严重,重了要坐牢,也可以通过花钱摆平,不走法律途径,不用坐牢。

自行协商和解解析是:指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

《办法》把医患关系归类为消费者与经营者,说简单了就是在市场上顾客花钱就可以向商人买菜,在食店里花钱就可以填饱肚子。

但在实际中,医患关系并非那么简单。患者如果吃了拉肚子的菜,可能会怪自己倒霉或者会说下次不要再去那里买菜就行了,一般不会怪罪于商人,然后就会去找医生,要是医生看不好就会怪罪于医生,而不会认为自己倒霉或者说下次不要去这里看病就可以的,甚至演变成医闹,矛盾已经发生转化,结局也不同,所以不能简单的把医患关系归结为消费者与经营者。

在当下医疗环境恶劣,也许不只是当下,从鲁迅弃医从文,这种关系就一直延续到现在,医闹不断增多了,解决的方法无非是:通过法律途径,或者提高整体的国民素质,让他们认为医疗是一种更加高技术、高风险、有成功与失败的行为,从后者看我们医者没有那么伟大,是无法改变的,所以只能通过前者解决。

这个社会有钱的、有权的人很多,气焰也大,生一把气,发泄在你医生身上,打你头破血流,然后通过疏通关系,让你折服;或者在公安或者医院领导“从大局考虑、从维稳上考虑”让你不得不“自愿、互谅”接受这种方法。这无非是一种纵容医闹者,或者说给予医闹者另外一种法律之外的道路。真正严惩医闹,就应该指出只有一条法律途径解决,并且需要大力宣传和执行力度,并将处理结果公布于众,让医闹者不敢就犯,还我一片医疗净地。


    关注 医师园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