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外地人在祥云使假钱,被群众当场“揪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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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外地女子来到祥云县刘厂镇欲用假币非法牟利,谁知刚掏出假币就被识破,随即被群众“包围”,束手就擒。民警火速出警将其抓获,及时扼制了假币在市场上流通。
事情经过


7月18日,祥云县公安局刘厂派出所接到群众反映称:有人在刘厂镇刘厂村小街使用假币,被我们当场抓翻。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将涉嫌非法使用假币的违法行为人胡某某抓获,并从其身上查获2005年版的假币750元。
成功抓获


民警遂对胡某某调查询问。经查,胡某某系曲靖会泽人,和该案的另一名嫌疑人流窜至刘厂村作案,目标锁定了刘厂村小街的一家小卖部。胡某某先以购买香烟的方式为由进入小卖部,把两条软珍香烟的钱递给店主,正当这时,第二名嫌疑人已进入视线,以争着要过香烟钱为幌子,叫小卖部老板把胡某某刚支付的500元现金退还给胡某某,由她来支付。

小卖部老板一看不对劲,凭借多年经商的经验,仔细查验了她新递的5张100元面值的纸币,发现是假币。小卖部老板立即将胡某某拉住,而另外一名嫌疑人却乘机逃跑了。民警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已对胡某某做出行政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示:

识别假币可通过眼看、手摸、耳听、对比来进行识别,加强警惕心,在买卖东西时多留意,发现假币后应及时举报。

《刑法》规定,持有、使用假币4000元以上,或制售假币2000元以上就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

祥云时讯通讯员熊中宇 武晶淼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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