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友高富帅

 

在他面前,我常常感到自卑...



下周,我有无数个ddl

但我还是决定先放下手中的一切事务,为我的好友高富帅写一篇文章。

哦对了,九年前,他还不叫高富帅。

我不记得他初一时有多高,但我知道他肯定不到1米75。

我问他:“一个男人要长到多高才合适?”

“1米75吧。没必要长太高,1米75正合适。”

多年以后,我长到了他的理想身高,而他仍像当年一样,比我高出十几厘米。这就是高富帅,他比男人更男人。我们谈论目标,都是在谈上限,而这对于他来说往往只是下限,就像2012年的春天,我们在考试报上发现他被保送北航,但在2012年的秋天,他已是清华最牛逼专业的一名新生。

虽然初中同班,但我跟他的交集其实并不多,足球是我们共同的爱好。我喜欢戏耍他,欺负他速度慢,我也喜欢嘲笑他不会开大脚,甚至把这些写到了小说里,而他只是嘿嘿一笑。多年以后,当我看到他镇守后防一夫当关,当我看到他身高碾压头球攻门,我才明白,当时的我太张扬,而他深藏不露。

犹记得他当时有一个小本子,扉页上画着一个人在铲球,当时我还不怎么懂球,只是感叹于高富帅的画工。他告诉我这个人叫拉姆,是他最喜欢的足球运动员。尽管我后来成为了利物浦的死忠,对拜仁和德国无甚好感,但当我看到队短成为俱乐部和国家队的双料队长,仍然会赞叹高富帅当年的眼光。他就像自己的偶像一样,认真,勤奋,低调。

同时,我又会记得2013年的夏天,我们在拥挤的小宾馆里一起观看了拜仁问鼎欧冠的壮举,高富帅的眼里闪烁着泪花;我也会记得2015年的夏天,当他在鸟巢亲眼看到拉姆时,情不自禁地欢呼。我始终相信,一个深爱足球的人,一个能始终忠于一支球队的球迷,绝对是一个深情的人。

我真正跟高富帅交集多起来,还是在四高一学了生物竞赛之后。喜欢生物学的人,往往都是博学的人,至少达尔文、我和高富帅都是如此。尽管后来我俩都没有继续选择生科,但这种对大自然的热爱却始终不曾改变。现在回想起来,能记住的知识已不很多,一起学习知识的经历却难以忘怀,那是一段光辉岁月。

高一重新分班后,生物竞赛成为我和高富帅情感交流的纽带。每周末我们都要去市里上课,赶早上的地铁,在那边一呆就是一天。那时我还不知道南锣鼓巷,簋街就在周围,但中午一起吃过的披萨,麦当劳,小豆面馆,馍王和米婆婆,还有让我泪流满面的伤心牛丸,却都无比美味。有时课程内容很无聊,高富帅就会教我画画,餐巾纸上、优惠券上都留下了他横溢的才华。我的艺术天赋少得可怜,却在他的循循善诱下领悟了“两圆画马法”,马成为了我最擅长画的一种动物。




除了画画,高富帅还写得一手漂亮的行书,尤其是“本”这个字非常有特点,我非常喜欢,一直用到现在。现在虽然没有化学考试让我有那么多的机会手写“苯”,但当我有时写笔记遇到这个字时,仍然会在心中想起高富帅。

后来,我们一起拿了北京市的一等奖,在高二的暑假封闭集训,准备市队选拔。那间小屋蕴藏着太多的秘密,每天中午的五子棋大战是例行公事。我和高富帅都是高智商的人,当我前几天心血来潮在QQ游戏五子棋连续战胜一串弱渣后,我又不禁想起当年的鏖战。我们会充分利用先手不能双活三,六子为败的规则,不停地算计对方,比如后手打出一个杀招,让先手除了双活三或连六子无计可施,其中的玄妙一般人或许难以理解,但我们看着占满了整个围棋盘的局面,总会大呼过瘾。

除了五子棋,乒乓球也是如此,我和高富帅都是淡泊名利的人,不看重胜负,而是要充分享受一项活动的乐趣。我会给他吊高球,让他不停地扣杀,数一数我们能这样打多少回合。他还发明了一种表演形式的花样打法,乐此不疲。

游戏的乐趣并没有让我们忽视生物竞赛的学习,我们会一起坐地铁到中关村图书大厦买习题集,那时10号线还没有成环,我们得先坐地铁到西单换四号线,绕一大圈,下地铁后还得走好一段。很可惜,精心挑选的习题集和实验指南最终没能把我们俩一起带到绵阳,最后的市队选拔变成了残酷的五进四,而高富帅成为了那个唯一被淘汰的人。

转眼就到了高三,我和高富帅一起参加了北大的保送生考试,又一起落选。我心里很明白,他和我很像,搞不懂太抽象的数学和物理,我们都是会生活的人。我们会互相出填字游戏,为连成一个圈而欣喜不已;我们会一起玩人名地名的接龙,洱海海因策的无解之谜至今仍萦绕在脑海;我们会为决定放学后走西门还是南门而在教室里用试管盒的塑料板打一场乒乓球。我们相约一起报考北大生科,但阴差阳错,他在保送北航之后去了清华,走上了一条通往真正高富帅的道路。

上了大学之后,联系渐少,虽然在周末、寒暑假的时候可以一起看电影、聚餐、踢球,但再也不可能像高中那样形影不离了。他在清华过的并不十分如意,在最优秀的专业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我们彼此劝勉,相互激励。

再后来,我成了他的学弟,而高富帅已步入大学生涯的最后一年。今年暑假的一个晚上,我突然收到了高富帅的短信,让我去西单陪他买球衣。我二话不说就坐上了地铁,很少有一个人能让我说走就走,高富帅在公司实习,入不敷出,但还是请我吃了DQ,我们聊起往事,聊起毕业,聊起未来,不禁感慨时光飞逝,像一把无情刻刀,改变了我们模样。

要说高富帅这二十多年的人生也可算是成功,只是缺少一个深爱他的姑娘。他总是很关心好友的感情问题,却无私地忘记了自己。我总是会刻意回避这个话题,不愿打扰他那颗安静而深情的心。但当他昨天跟我说起来这件事时,我实在难掩自己对于清华大学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的悲愤之情,决定为高富帅写下这样一篇文章。或许他当初要是来了北大,就会和现在的我一样幸福了。





高富帅说今天或者明天要来北大找我,我担心在此之前写不完,但没想到只用了早上的一个多小时就一气呵成。他说的挺对,我之前的文章总是在黑他,但你仔细想想,你会随随便便去黑一个刚认识的人吗?当然,我在写这篇文章之前就已经决定不黑高富帅,全是真情流露,一些夸张也只是出于文学性的需要。

但有一点他说错了,我不是什么大作家,我只是觉得高富帅为身边的人付出了那么多,帮他一个小忙也是应该的。

祝你幸福!

想要高富帅联系方式,或者想让johnzou为你写一篇文章的人,都可以跟我说哦~

圣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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