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考试之——旅行社相关法规考试重点提取(2016版)

 

我国第一部旅游业旅游行政法规是(《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旅行社条例》2009年1月...





  1. 我国第一部旅游业旅游行政法规是(《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旅行社条例》2009年1月21日通过,2月20日发布,5月1日施行。
  2. 设立旅行社的条件(2016年之前:五个):地方(若租,不少于一年)、设施(两部以上直线固话、传真、复印等设备、联网计算机)、资本(不少于30) 、人员、其他。2016年2月新修订为两个条件:1、取得法人资格;2、30万注册资本。
  3. 开办旅行社提交的文件:以上四个的证明(法定代表人履历和证明、验资证明、场所证明、设施证明)、企业章程、工商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016年之后修订为先照后证,先去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去旅游主管部门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4. 旅行社分为两类:一类经营国内和入境业务(不可经营出境业务);一类经营出入境和国内旅游(可经营出境业务)。
  5. 国内和入境社:应向省级或受委托的市级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答复
  6. 出境业务:国内入境社经营两年后,未受罚的可开展出境业务。
  7. 申请出境的,向国务院或者委托的省级旅游部门申请,20个工作日内答复
  8. 旅行社变更事项,先去工商部门变更,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旅游部门备案,换许可证。
  9. 设立分社的责任由设立社承担。
  10. 分社不具有法人资格
  11. 分社的设立:
持许可证副本——分社所在地工商部门登记——3个工作日内去旅游部门备案。

  1. 没有同级旅游管理部门的,去上级部门备案。
  2. 分社设立需要的材料:总社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分社《营业执照》;分社经理证明;增存保证金证明。
  3. 分社不受地域限制,但业务范围不能超。
  4. 服务网点:包括门市部,业务范围为招徕、咨询;办事处、代表处、联络处等办事机构不可经营旅游业务。
  5. 服务网点不得从事业务经营活动。只能招徕旅游者,并以旅行社名义签证合同。
  6. 地域受限:在设立社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的行政区划内。
  7. 名称限制:不得让人误解为旅行社。
  8. 网点的设立:先去工商登记,然后去旅游部门备案。
  9. 网点的设立需要的文件:总社的许可和执照副本、网点《营业执照》、经理证明
  10. 外商投资旅行社: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三种。
  11. 外商旅行社设立标准=国内社设立条件;。
  12. 外商社需要向国务院旅游部门申请,需30个工作日审核完成,若成功,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外商企业,若成功,再回旅游部门要许可证。
  13. 外商社的业务范围:国内和入境;但出境会逐步放开。
  14. 许可证OR分社和网点的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必须挂在墙上显眼位置。
  15. 丢了去原许可旅游部门去补。若真补,应通过省级报刊或省级以上旅游部门网站刊登声明。
  16. 质保金降低、许可颁发、变更、注销的,国务院或省级旅游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公告。
  17. 旅行社违法OR吊销许可证——在处罚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公告。
  18. 旅游者投诉信息,每季度公告。
  19. 质量保证金的用途:保障旅游者权益:1.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旅行社不按合同提供服务;旅行社破产);2.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紧急救助费。
  20. 保证金的时间要求:许可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
  21. 保证金方式:1.国务院指定银行存入;2.不低于质保金额度的银行担保。
  22. 数额:国内和入境20万;出境120。国内分社增5万,出境分社增30万。
  23. 存入、续存后的7个工作日,向旅游部门提交证明,以及与银行的协议。
  24. 动用保证金的可能性:1.县级以上旅游部门出具的《划拨质量保证金》文件;2.省级以上旅游部门的《降低、退还保证金》文件;3.人民法院损害赔偿的法律文书。
  25. 银行怎么做?5个工作日内划拨至旅游者。划拨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省级旅游部门,并提供提取质保金的证明文书。
  26. 不小心因其他原因出现钱少了,银行自已补吧。
  27. 若不中途提取,按定期利息,中途提取按活期利息——收入归旅行社。
  28. 质保金存单上“专用存款不得质押”。银行担保的,保期不得低于一年。担保期届满前3个工作日办理续保手续。
  29. 三年未受罚,则减少50%证金。原许可旅游部门10个工作日内出具降保文件。
  30. 补保通知5个工作日内补钱,7个工作日向原许可旅游部门提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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