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一小区保安猝死,家属起诉业主索赔16万余元

 

弥勒籍老刘,在开远市生力金屿水岸小区任保安期间猝死于小区公厕。去年1月26日事发至今,家属曾起诉、撤诉又起诉,索赔金额从60万到43万及至今的16万余元。8月23日上午,开远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因争议较大将择日判决。...




记者丨罗宏伟
责编丨车安达


弥勒籍老刘,在开远市生力金屿水岸小区任保安期间猝死于小区公厕。去年1月26日事发至今,家属曾起诉、撤诉又起诉,索赔金额从60万到43万,又改为如今的16万余元。“谁是责任主体”成纠纷焦点。

8月23日上午,开远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因争议较大将择日判决。


事件回顾

位于开远市“小桥流水”附近的“生力金屿水岸小区”在2007年交房后,先后有210户业主入住。随后的几年时间,因有物业公司管理秩序井然。但随着私家车的增多,公共停车位被部分业主占为私有,由此引发缴纳物业费的矛盾



▲小区内的公共停车位被部分业主安装了“车位锁”

2011年底,矛盾激化后,物业公司退出管理。自此,该小区环境脏乱,时常有小偷光顾。

2014年5月,小区热心业主提出组建业主委员会。后经政府部门监督,于当年10月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小区业主罗星任业主委员会副主任。他说,业主委员会曾跟多家物业公司商谈接管事宜,但皆因小区的混乱现状未达成协议。为此,业主委员会提出了对小区进行整改的方案,并计划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理顺各种关系后再找物业公司。因为当时接近春节,出于安全考虑,有业主提出临时请保安值守。后因熟人介绍,当年,62岁的弥勒籍老刘及其他3人承担起小区临时保洁、保安的工作。


▲小区环境

当时,曾有人提出为保安购买临时保险,又因聘请临时保安几个月后就要交物业公司接管,而保险则要交一年等原因未购买保险。

2015年1月26日下午3点30分,保安交接班时未发现值班的老刘,认为他已下班。当晚7点,李楷裕等保安在小区公厕里发现了老刘,随即上报罗星并拨打了“110”“120”。公安人员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有医务人员称“闻到了速效救心丸的味道”,初步判断为因病“猝死”

随后,老刘家属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60多万元的赔偿诉求,后来聘请律师后,赔偿诉求改为43万元,双方并未达成协议。因小区内矛盾重重、难以管理,当年3月,业主委员会成员集体辞职

为此,老刘家属将小区业主委员会及业主上诉到法院,而业主代表在小区张贴通告,希望每户出20元作为聘请律师的费用。该案本定于当年9月2日开庭,可临近开庭家属却突然撤诉,原因为“证据不足”。

时至今年,老刘家属又以“劳务者受害”为由提起诉讼,向小区原业主委员会7位成员及1名介绍人索赔16万余元。
辩论焦点一:谁是责任主体
在8月23日上午的庭审中,小区原业主委员会7位成员及1名介绍人均成为被告。

原告认为,老刘是在受雇时间、工作场所突发疾病死亡,因受业主委员会雇用,业主委员会就该承担赔偿责任。其中,介绍务工的人也负有法律责任。

被告认为,因老刘死亡后,家属不同意尸检,死亡时间也未查明,由此不能证明他是在工作期间。因为老刘的工作时间为早上7点30至下午3点30分,原告应该提供死于工作期间的证据。另据120急救医生称,在现场闻到了速效救心丸的味道,老刘此前是否患有心脏病也不知而知。另外,业主委员会是为业主免费服务的,没有任何收入。
辩论焦点二:劳务关系认定
老刘与业主委员会是什么关系。原告认为,老刘受雇于小区业主委员会,因此,被告依法应当承担因雇用死亡相应的法律责任,请求法院判决8名被告赔偿人民币166916元。

被告认为,老刘不是“因劳务”而死亡,不是“因劳务而受到损害”。他的死亡,小区业主委员会没有过错,业主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后双签字、交谈

新闻链接

在2015年9月21日,红河日报曾在报纸5版以《争车位逼走物业聘保安又引官司  开远一“无人管”小区盼有人管管》为题刊登过该事件报道,详细描述了小区管理面临的困境。(下文为节选,全文阅读请点击新闻标题)没人管理  环境脏乱

该小区位于“小桥流水”上段小溪边。2015年9月19日上午,记者来到小区,没有门卫值守,大门敞开。门口边摆着一排垃圾桶,还有垃圾溢出桶外,并散发着臭味。楼与楼之间积了不少垃圾和树叶。1至2栋、3至4栋之间的凉亭破落、水池浑浊,周围杂草丛生。有些汽车停在规划好的车位上,而有些汽车却乱停乱放。

一位女业主称:“长期没人管,就成这样了。”令她忧心的是,近段时间,3至4栋楼之间的凉亭里“住进了一个流浪汉,因没有业委会,有多名业主劝其离开,但他就是不走!”说话间,她不停地拍打蚊子。她认为,如果有人定期杀虫,就不会有这么多的蚊子。
▲“流浪汉 ”住进凉亭

“我家楼下就丢了好几辆车。”原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黄志荣称,小区脏乱差、小偷频频光顾的主要原因是没有业委会,物业管理公司收不到物管费不愿接管。而起因还是几年来未解决的小区停车问题。

车位纠纷  物管退出

环境好、房价低,2006年,该小区开盘时,记者就曾报道过当时的“抢购”场面。2007年交房后,4栋210户业主陆续入住。

2012年前,小区有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环境、秩序井然。随着私家车辆的增多,引发停车矛盾。2011年底后,矛盾激化。黄志荣介绍,原来小区规划的84个停车位并非个人购买,而是由车主支付年度租金。为了安全,有的车主在车位下面安装了车位锁。私车增多后,有车位锁的部分业主认为是自己的“专用”,而规划车位又满足不了停车。随后引发没有车位的业主不愿交纳停车费,甚至还有人拒绝交纳物管费。

原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罗星告诉记者,去年5月,小区不少热心人提出组建业委会。后经做业主的思想工作,在政府部门的监督下,于当年10月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出于小区安全的考虑,业主委员会决定在未完善业委会手续的3个月期间,临聘保安守门。没想到的是,年近7旬的保安在厕所里猝死,家属提出索赔60余万元。

小区之乱  期盼监管

“通告”之所以由单元代表发出,是因为小区组建5个月的业主委员会成员集体辞职。

一名原业主委员会成员说,业主委员会由热心人组成,为业主服务并没有任何报酬。去年10月成立后,业主委员会提出了规划停车位的整改方案。可是,在规划过程中,阻力重重,还有业主对业主委员会谩骂、讥讽等,多数委员感到热情被浇了冷水,于3月1日晚,业主委员会通知单元业主代表,提出业主委员会成员集体辞职的想法。

3月2日,业主委员会成员向房管局提出了集体辞职申请,并将业主委员会公章交由房管局封存。

“停车位的规划已获得大部分业主的支持。”黄志荣边拍打蚊虫边说,小区约有汽车130辆,业主委员会规划停车位160个,建设经费也与物业管理公司谈好,从停车费中分期支付。难的是,要把4栋楼之间的两个水池填平,即使答应给水池景观两边业主补贴,他们仍然不同意。由此,规划无法实施。另外,小区内是个“死胡同”,车辆出行困难。

不少业主期盼,政府相关部门出面协调,早日恢复小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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