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一拳“三年”!你不需要成为网红,你只需要吃几年牢饭。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法律早就给了我们答案。...






9月2日下午4:30许,在宝通街春鸢路附近,一辆厢货车与一辆白色SUV发生剐蹭,车损不大,却因为100元的赔偿数额争执不休,占据交通要道不依不饶,长达三个小时,严重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双方协商不成后报警,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发现现场车辆已经移动了位置,一辆货车正与事发厢货车并排停在路面上倒货。

民警到达现场在依法处理的过程中,厢货车驾驶人陈某突然抢夺撕毁法律文书,暴力抗拒民警执法。致使事故处理民警鼻骨骨折。

当事人陈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详细情况请点击视频观看↓↓



小 编 说

首先我们来看几条法律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民警查处违法行为正是为了更多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服从并配合警察正常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如果缺乏这种最基本的法律意识,其后果只能自己埋单。像陈某这种涉嫌妨害公务罪的行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法律早就给了我们答案,作为一名成年人,遇事首先应当要冷静考虑后果,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人活在世,得讲规矩,文明社会,规矩就是法律。这一拳,打在沙袋上,是发泄;打在民警脸上,就是犯法。你不需要成为网红,你只需要吃几年牢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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