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命理辩证谈

 

八字命理是以人的出生时间(年、月、日、时)配以干支作为参照点,根据阴阳五行的原理来分析一个人一生的命运轨迹的预测学理论。...



“八字”也叫四柱(年柱、月柱、日柱、时柱),每柱两个字,上为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下为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正好八个字,所以称为“八字”,因其原理基于与阴阳五行,所以和“紫薇斗数”等统称“五行术”。



八字命理是以人的出生时间(年、月、日、时)配以干支作为参照点,根据阴阳五行的原理来分析一个人一生的命运轨迹的预测学理论。可以将人生命运比喻成一枚出膛的炮弹,它的起点和终点从某种意义上讲都是一样的,都是出生和死亡;但是每个人命运的轨迹犹如每发出膛的炮弹,所飞行的轨迹(弹道)都是不一样的。八字命理是对人生轨迹的预测,这门学科融合了阴阳五行理论以及前人的经验总结。实际生活中不难发现,相同八字的人有很多,难道他们的命运轨迹都一模一样吗?现实世界里没有完全一样的命运,就像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八字理论更接近于概率论,研究的是命运轨迹的大趋势,以期达到趋吉避凶的目的。

下面的案例来自于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袁树珊在《中国古代命理探源》中也有摘录。

“按推算干支,或奇验,或全不验,或半验半不验;余尝以闻见最确者,反复深思,八字贵贱贫富,特大概如是,其间乘除盈缩,略有异同。无锡邹小山先生夫人,与安州陈密山先生夫人,八字干支并同。小山先生官礼部侍郎,密山先生官贵州布政使,均二品也。论爵,布政不及侍郎之尊;论禄,则侍郎不及布政之厚,互相补矣。二夫人并寿考,陈夫人早寡,然晚岁康强安乐;邹夫人白首齐眉,然晚岁丧明,家计亦薄,又相补矣。此或疑地有南北,时有初正也”。

“奇验”、“半验半不验”以及“全不验”,讲的是推命的准确性问题。同一种推理手段,为什么会推出有三种不同的结果呢?这么严重的理论漏洞,居然没有得到认真的对待,这真是不应该的事情。显然,纪晓岚提出了两个重要的概念:一是命理守衡概念(“贵贱贫富,特大概如是”);另一是差异补偿概念(“乘除盈缩,略有异同”),守衡是互补的前提。两位夫人具有完全相同的禀赋,所以她们具有相同的福量。由于后天的差异,二人在寿元、子嗣、钱财以及丈夫的爵禄方面,明显存在互补现象,说明一种恒定的因素,在起约束作用。

我们可以做一个理想实验:两位夫人的时辰一样,理论上可以看成是一个人。因为命理是关于时辰分析的学说,既然是同一个时辰,那么,理论上她们是一个人。她们的命运,可以看成同一个人在不同的环境下的不同过程。这表明人的命运在后天是可以有差异的,这种差异并非全部由先天来决定,而是后天的环境,或者是自己的选择来决定。例如,如果选择爵,则可能付出禄的代价;选择子,则可能付出寿的代价,等等。每一个人在后天都在一定程度上的选择权利,从而,理论上说,每一个人都可以缔造自己的命运,自然,人们的命运就可能偏离传统命理的逻辑过程。先天的禀赋强迫人遵循一种守恒规定,但不强迫人遵循惟一的展开逻辑,或者说宿命逻辑。

为了考察地域和时间对命理的影响,纪晓岚又例举了案例如下:“余第六侄与奴子刘云鹏,生时只隔一墙,两窗相对,两儿并落蓐啼。非惟时同刻同,乃至分秒亦同。侄至十六岁而夭,奴子今尚在。岂非此命所赋之禄,只有此数。侄生长富贵,消耗先尽;奴子生长贫贱,消耗无多,禄尚未尽耶?盈虚消息,理似如斯,俟知命者更详之”。纪晓岚的记述,是罕见的命理案例:不但同辰,而且同地。此二人的命运毫无相同之处,但是守衡的概念可以对他们的命运作出合理解释,而且只能如此。这就是所谓“全不验”的情形。

对于上面两个人,理论上可以理解成同一个人。是因为人在后天具有完全不同的环境,导致了他们完全不同命运。显然,守恒定律肯定人的后天环境对人的命运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同时,也为这种影响提供了一定的模式。一般命理强调格局的重要性,即,具有相同格局的人具有相似的命运。这虽然是命理现象的主流,但决不是命理理论的全部。一旦发生纪晓岚所说的“全不验,或半验半不验”的情形,格局理论将经受严峻的考验。如果命理逻辑展开的惟一性值得怀疑,那么,它应该是一个可能性的集合。好比是一个多元方程组,具有多元的可能解法,不是吗?

我认为,惟有将守衡定律引入命理理论,才能确立命理学的真正基础。命运,按照命理的解释,是一个客观的禀赋和过程。不同的流派,有不同的理论模型。例如,宿命就是一种典型的命理模型,在这个模型之下,命运的展开过程是时间的一元函数。

下面我们将依据守恒原理,来建立一个新的模型。假定存在一个常数,是量的概念。每一个人都拥有一个这样的量值,自然,相同的禀赋拥有相同的数值。这是可以接受的假定。我们换一种表述:常数=总量守恒。假定这是天地给予每一个人的规定。依照这种描述,我们可以尝试建立命理模型如下:命理常数=妻+财+子+……+禄, 设:命理常数为C,妻为XQ,财为XC,子为XZ,禄为XL,寿为XS,其它为XX,有:C=XQ+XC+XZ+XL+XS+XX

以上是一个六要素命理模型,前提是:X系列是可变因素,并假定X系列之间是简单线性关系。

命理守恒和新的模型,可以解释一系列传统命题

1,“吃亏是福”。按照命理模型理论的解释, “获得”是命理模型的消耗指标,而“吃亏”则正好相反。例如,抑制木炭的燃烧速度,则必然延长它的燃烧寿命。由于命理常数的存在,“吃亏”所产生的某些要素值的减少,必然导致其它要素值的增加。这里所谓的“福”,是指的某种属性的转移,而不是总量的增加。命理与宿命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宿命否认这种转移的可能性,而命理则肯定它。人的生命的积极意义,在于让这种转移更具有价值。

2,“破财免灾”。按照五行生克理论的解释,“灾祸”是一种客观现象,也是一种必然现象。宿命的观点认为灾祸是不可避免的过程,然而,依照命理模型理论的解释,灾祸虽然不可以避免,但却具有转移的可能性。“灾祸”是某种命理要素的一种值的改变,通过将这种值的改变,转移到钱财方面,也就是“富”的减值过程,则可以达到某种消灾的目的。

3,“贪财坏印”。以公职人员为例:如果一个公职人员的命理常数一定,但在钱财上过于贪婪,即所谓在“富”上获得过多,则必然拖累其在“贵”上的命理数值,也就是降职。严重的甚至会损害到“寿”的数量,或者损害到其它的命理要素方面,这是显然的道理。等等。

命理模型需要一个完整的命理要素集合。古代命理常用的要素前面已经提及,它们是:妻、财、子、禄、富、贵、福、寿、父、母、兄、弟。其中“富”与“财”,“禄”与“贵”相互重迭,福可代指荣辱、顺逆,较为抽象。

《子平真诠评注》沉孝瞻:“大凡命中吉凶,与人愈近,其验益灵。富贵贫贱,本身之事,无论矣,至于六亲,妻以配身,子为后嗣,亦是切身之事。故看命者,妻财子禄,四事并论,自此之外,惟父母身所自出,亦自有验。所以提纲有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双全得力。至于祖宗兄弟,不甚验矣”。

参照各种理论,我们有: 命理要素集:妻、财、子、禄、福、寿、父、母、兄、弟……。

当然,专业人士会全面理解各要素的含义。例如兄弟包含姐妹的内容,父母包含叔伯姨姑的内容,寿包含身体、疾病、夭折的内容,妻包含妾、情人、异性的内容,等等。前面已经们给出过一个包含六要素的模型,是理论模型的简化版本。由于要素与要素之间的属性不同,例如寿的单位是年,财的单位是元,子的单位是个,所以,要素之间具有独立性。换句话说,六要素模型是一个六维空间模型。人的一生的发展,大致就在拓展这个六维空间。

一块木炭的质量很好,但是重量太少,那么,它的火焰燃烧的时间就有限。相反,如果它的质量一般,但是重量很大,那么,虽然燃烧的效果一般,但是它的燃烧可以相对长久。木炭的重量好比是人的命理常数,它是总量的概念;火炭的质量好比是人的命理要素,它是结构的概念,也就是格局。

总量恒定,意味着模型右边的要素之间是互为因果关系,或函数关系。当某一个要素发生变化,则必然导致其它的要素进行适当的调整,这是命理与宿命之间的本质区别。宿命的概念将方程的右边看成是恒定不变的要素的总合,相反,命理将方程的右边看成是可变要素的总和。总量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控制我们的基本命运。

有些著作,例如袁树珊在他的《润德堂手稿》中,时常对案例的子嗣进行肯定的推论,这是无法理解的。不同的社会阶段,或者不同的社会环境,子嗣的数量是大不相同的。难道在禀赋上有如此清晰的标识吗?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子嗣就是一个可变的要素。或许,先天的标识只是一种可能性。由命学常数的恒定性质可知,子嗣的变化,必然影响到其它要素的变化。同理,其它要素的变化,也会影响到子嗣的数量,怎么可以对子嗣的数量进行绝对的评判呢?

还有些著作,例如林庚白在他的《人鉴.命理存验》中,时常对案例的寿元进行肯定的推论,这也是难以理解的。实际上,他的推断大多数是不正确的。林白庚的案例,大都是些显赫的人物,如曹汝林、梁启超、章丙麟,等等。这些充分拓展了自己命运空间的人物,其命理要素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调整,难道可以对他们使用常规的理论进行推论吗?

命运的展开首先是由命理模型来解释的,而命理要素的展开,是由格局学说来解释的,例如富格、贵格,或是富贵双全格,等等。《渊源集说》:“身弱徒然入格,纵发早亡”。 发,可以理解为发展,指的是在富贵。入格,是具备了富贵条件的意思。身弱,表明日元失令寡助。身弱不胜财官,恃强所得必然招损,这是命理常识。所以说“纵发早亡”。“纵发”,说明命弱时也可以发;“早亡”,则需要付出寿元的代价,这里讲的是富贵与寿元之间的消长,或者说调整和转移问题。

按照传统的命理分析,身弱是不可胜任财官的,也就是说,日元弱的人,理论上是不可能“发”的。《渊源集说》讲“纵发”,则说明命运是可以违反命理常识而产生变化的,这时候,只能用“早亡”来描述。“早亡”不是传统命理分析,而是命理守恒的规定。实际上,按照守恒分析,纵发也不一定早亡。因为人一生除了财之外,不光是寿,还有妻、子、禄,等等,可以互相转移。另外,财来财去,正负为零,也不一定伤及寿元,所谓“破财免灾”,就是这个意思。财富厚的人,多资助他人,或捐助些慈善事业,理论上是对自己,有利而无害。所谓阴德,无非是讲人的付出,终究对人的总体命运来说,包括宗族,具有隐秘的益处。这种无法指明的回报,人们称之为“阴”。

《金玉赋》说:“八字无财,须求本分;越外若贪,必招凶事”。无财,是禀赋贫寒的意思。贫寒者求富,也是人之常理。但是,思之太过,则称之为贪。贪则可以突发,那就是“越外”,所以“必招凶事”。贫寒属于命理要素“富”的范畴,贫寒是指“富”的量值低下,这里讨论的是先天获得的“富”的空间数值较小的情况。如果后天不适当地增加自己“富”的量值,必然引起其它要素的调整要求,而且是向下调整。所以说“必招凶事”。“凶事”的对象是泛指,是除了“富”以外的所有命理要素。不当的拓展“富”的空间,必须以降低其它命理空间为代价。

《论兴亡》说:“如有高见明识,知进退存亡之机,而保其身者,虽官禄逢伤,六亲免祸,亦当自己受恶疾而终者矣”。这一段谈的是伤官见官的情形。高明者,说的是知命之人;进退存亡之机,说的是命理要旨。纵然是知命的高人,也不能避免灾祸的降临,只不过可以在财官、六亲、身体和寿元上进行调整和转移罢了。不可避免,不等于是宿命。主动进退,以图存亡,这才是中国命理存在的意义。

《子平真诠评注》原序:“人能知命,则营竟之心可以息,非分之想可以屏”。 营竟之心,本是常理。有了营竟之心,人们后天可以奋发图强,实现理想。社会在竞争中,不断拓展人们命运的相对空间。同样的命造,在不同的文明之下,其现实内容是不相同的。换句话说,命理常数在更大的尺度上,是社会文明的函数。非分之心,确不可要。有了非分之心,则命运的调整将失去控制,命理的空间结构将失去平衡,紊乱和崩溃将不可避免。

任铁樵在注《滴天髓.何知章》中说:“倘使富人无子,能轻其财与亲族之中,分多润寡,何患无子哉”?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后天行为的取向可以影响人的命运。轻财与得子,是消长关系。

任铁樵又说:“然散财也有功过,散财于僧道,有过无功;散财于亲族,有功无过。修德获报,人事原可挽回;作善降祥,天心讵难感召”。修德、作善,如果是真的付出,则一定会有回报。所以说:“人事可以挽回”。至于散给僧道或者亲族,似乎是对所散之财的进一步考察。任铁樵的意思是说,能够带来更多“善”的付出,可以挽回人事的不足;而那些不能够带来更多“善”的行为,则达不到这个目的。我们可以进一步推论,能够带来“恶”的付出,不但不能得福,而且还会得祸。

不过,这种因果推论是否成立,需要理论来证明。善恶报应之说,有价值倾向,而命理讨论守恒问题,与价值无关。进一步说,命理体系,与价值无关。比方说,一个富贵的命,在命理分析中是上格,但格局的高低与人的品行并无关系。进一步说,格局与时代、文化、家庭、品行,等等,也没有关系。在任何地方、任何时代、任何出生的人之中,都会有富贵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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