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9 牛逼之前最怕这四个字

 

你时时刻刻都不能“随随便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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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特惟特
牛逼之前
最怕这四个字




你时时刻刻,

都不能“随随便便”。


前苏联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盖达尔很喜欢旅行,而每次出门总是提着个破旧的皮箱。有人不解地问:“先生您这样大名鼎鼎的人,为什么用的皮箱却是随随便便的?”盖达尔回答:“这样难道不好吗?如果皮箱是‘大名鼎鼎’的,人却是‘随随便便’的,那岂不是更糟?”

这是一个作文材料。

不知道学生会怎么理解这个题目,但在我看来,这命题的走势是励志的,但它有多励志,就有多残酷。

的确,我们平时会看到许多大名鼎鼎的人,他们看起来都是随随便便的,但是我们却不敢随随便便地对待他们。

比如爱因斯坦,人们提到他,眼前浮现的就是一个穿着“随随便便”的衣服、发如飞蓬可眼睛却亮得惊人的小老头。

爱因斯坦成名前后始终穿得“随随便便”。开始有人劝他穿好一点,他觉得反正谁都不认识自己,穿什么无所谓。后来“大名鼎鼎”了,更觉得没必要穿得好了,因为反正谁都认识他。

同样的,人们也不会笑话乔布斯穿着太过“随随便便”,他的招牌的黑色毛衣加上牛仔裤成为人们追捧的时髦单品,在他去世之后,那款黑色毛衣一度卖到脱销。

不受外形束缚的境界是属于天才和富豪的,因为他们如果愿意,完全能做到极致,所以他们才有能力选择“不在意”,选择“随随便便”。

而我们这样的凡人,既没有脱俗的智慧,舍不下对外表的追捧;也没有超尘的富贵,做不到奢侈的先锋。我们永远只能战战兢兢地追随着某种既定的“法则”或是“潮流”,即便背着的是真品,那状态看起来也像是不知从哪淘来的A货。

很久之前看过一本时尚杂志,上面说了高跟鞋的事,说大多数女人都被高跟鞋所左右,仿佛邯郸学步,脚都不知道该往哪放。如果能像维多利亚那样踩着高跟鞋,注意,是踩着,不是踏着,更不是哄着顺着,才能真正穿出高跟鞋的气势来。

所以,维多利亚是我最敬服的女人之一,因为她的形象和各种高度不合常理的鞋子形影不离,即使是在孕期时也依然是脚踩七寸高的鞋子来去自如。

不可否认,高跟鞋是对女人的残酷挑战,因为美和舒适有时候必须二选一,愿意忍痛的女人都是能成大事者。尽管负面新闻数不胜数,当她板着脸踩着恨天高出现的时候,还是能收获最多的目光。小贝的绯闻闹得再凶,人们也不信他能离得开她。

人们称呼维多利亚为“贝嫂”,却绝不是把她看作小贝的附属品。她是独立的,这才最难得,不信你想想阿汤哥的老婆(or前妻)、小苏芮的妈姓名几何?

话又说回来,正因为她是维多利亚,是辣妹,是贝嫂,所以她任意一次亮相的造型都会成为人们研究的风向标,哪怕她百年难得地穿了平底鞋,也不会有人觉得碍眼,更何况她生了一个又一个孩子,身材却还是零号。

Y有一件布衣家的西装,她纠结如何才能穿得既帅气又妩媚,我想了想,说,瘦。



当然要瘦。如果你不是KellyClarkson,不是Adele,不是Hilary Duff,也不是范爷,那你最好得要有个好身材才行。《穿Prada的恶魔》电影起初,海瑟薇尽管不屑于时尚,也还是乖乖把臀部从6号变成了4号。

有个闺蜜看上一件机车外套,无奈她是个溜肩,骨架又小得可怜,试穿的时候连店员都忍不住笑,实在不适合。但她对那外套念念不忘,因为街拍照片里王菲穿着那么有气场。

可是,我想说,那是王菲啊,她裹着一床羽绒被也是女王范,如果没有她那样腰细腿长的身板,怎么能体会她的高处不胜寒?如果是你我,穿着那床被子能像个糯米团就已经算是可爱,最惨的怕是衣摆还有一截拖在地面上。

普通人怎么可能去学王菲,她1998年就有过晒伤妆,除了把丝袜穿在高跟鞋外面,她还把高跟鞋顶在头上。众人奉如圭臬的搭配准则在她这里全都失效,即使穿错了衣服,人们也会当做一种全新的只属于她的时尚。

世界上能有几个贝嫂,几个王菲?小S就曾说过大实话,女星们随随便便的表情,其实不知道经过多少道工序的打磨,她们随随便便的街拍,自然也是精心雕琢的最高境界。何况她们随随便便的一件小T恤小配饰,都够我们好几套行头。

表面功夫如果是一条看得见的直线,爱因斯坦乔布斯们在一头,贝嫂王菲们则在遥远的另一头,剩下的才是在中间苦苦挣扎的我们。

好像是比尔·盖茨说的吧,在你成功之前,最好不要过分强调尊严。尊严当然不是可以任意抛弃的,我们必须有为人的底线。可这仅仅是底线而已,我们又不能自信如谢耳朵,活得那么旁若无人,我们没有那样的智商和底气,做不到自视上帝看谁都是凡人。

所以即使才华横溢博古通今,给个杠杆能撬动整个宇宙,还是应该注意一下自己的仪表,因为这只会更加凸显你的智慧。不修边幅的确可以用来形容放浪形骸的高人,但它毕竟不算是个褒义词,如果算不上高人,普通的脏鬼只能是个邋遢大王。

为人最幸运的事之一就是天生一副好皮囊,美人们即使做错了事,人们也会很宽容地谅解他们。但美貌毕竟保质期有限,况且如果为人太过愚蠢草包,哪怕美若天仙也只能让人心生厌恶。“花瓶”始终是个“玩意儿”,“玩意儿”再贵再难得,也只是价格数字的不同,人们不会对着一个“玩意儿”平等交流。

民间有句俗话常说,穿龙袍也不像太子,用来强调内在的重要性。

唐代的李氏皇族因为拥有异族血统而向来不被名门望族放在眼里。皇帝气不过,下令禁止望族之间通婚,望族就宁愿“或载女窃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终不与异姓为婚”。可见在望族们看来,如果骨髓里流淌着蛮夷的血液,哪怕是黄袍加身,也算不得高贵。

门第观血统观当然不能当成严格标准,但这门第、血统更多代表的是优良的家族文化传统、家法门风以及家中子女们令人钦羡的成就,比如“王谢风流满晋书”。相比之下,李唐皇室的确有所欠缺,以至面对名门始终抬不起头。



但名门也算不上高风亮节,很多时候他们贫病交加,却仍然墨守成规,坚持不与外姓来往,甚至酿成悲剧也在所不惜,这又难免让人觉得迂腐得过分了。

皇室和名门尚且如此,更不用说普通百姓。在世界认识你之前,如何展现你的尊严?你时时刻刻都不能“随随便便”,还必须内外兼修,取长补短,做到最好才行。

财富再多,不运用智慧保持和增长,最后也只能坐吃山空;智慧再多,没有权财开道,只能是美玉埋于深山,无法发挥最大的作用。

郭美美几个爱马仕炫耀了那么久,不过是孙芸芸拿来装狗狗的包,按理说人们该开始猛黑孙芸芸了,可多数人们还是鄙夷郭美美,少有人对孙芸芸恶言相向。同是名媛,帕里斯·希尔顿的名声并不比炫富女们好多少,只因为她为人问题太多。

凯特王妃刚在媒体面前露面的时候,还残余着柴禾妞的蛛丝马迹,然而迅速就蜕变成新一代的穿衣指南。

开始还有人议论她背后是否有“高人指点”,我觉得这简直等同于贫家老农畅想皇帝的早餐到底是几块烧饼几碗豆浆——没落的王室也是王室,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何况英国王室到底还是历史最悠久的王室之一。能得到王室的入场券,她自己就是个“高人”,成为国民典范是迟早的事,她要做的不过是坚持和保持而已。

古人说,为官三代始知穿衣吃饭,可见这“表面的功夫”要靠多深的内在根基才做得漂亮。于是清朝人有句话专门损暴发户:房新树小画不古,此人必是内务府。

如今的皇室也不一定比不上巅峰时期的贵族,在贵族们眼中,什么明星名人名媛,一概不过都是“内务府”罢了。

所以《红楼梦》里的贵族小姐们穿的都是“半新”的衣服,如同亦舒口中“真正有气质的淑女”,她们“从不炫耀她所拥有的一切,她不告诉人她读过什么书,去过什么地方,有多少件衣服,买过什么珠宝”,因为她们没有“自卑感”。

可以想见,真正富有的人一般不会炫耀他的财产,真正有智慧的人也不会炫耀他的高明。

炫耀本身就是低级的行为。有人总结说,人们越是炫耀什么,就说明他们越是缺少什么。因为无论炫什么,不过都是想博人眼球,自我炒作,最次也是想要引起他人的羡慕,以展示一种“我有你无”的优越感。

但实际上喜欢炫耀的人们得到最多的是谩骂和嘲讽,这不是他们想得到的,但恰恰是他们应该得到的。

所以我的理解是,人们通过炫耀得到什么,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东西。

财富和智慧都是人人都需要的东西,但它们最好能同步,如若不然,它们只能互相牵制,无法发挥真正的作用。

▍作者:毒舌奶奶,畅销书作者,著有《你若不勇敢,谁替你坚强》,闺蜜合著《莫急,你要的岁月都会给你》。
【版权归作者所有,特特整理发布】
编辑 | 特特
制作 | 白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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