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解除婚约需要返还彩礼吗?

 

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药品,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案例回放2015年5月12日,市食药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沁阳市...





解除婚约需要返还彩礼吗?
案例回放
2016年2月13日,当大家还沉浸过年的喜悦中时,老人心里有块未落地的石头压的他“喘不过气来”。无奈之下,老人拨通了一串号码,“喂,柏香司法所吗?我想咨询一下,就是关于我儿子(小华)婚约彩礼的问题......”。

这通电话打破了节日的宁静,做好记录之后,根据老人提供的信息,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到:小华与小芳经人介绍认识,经过短暂的接触,按照农村的风俗习惯,小华给小芳两万元作为彩礼钱。由于小华常年在外打工,接触到的新鲜事物远比在家工作的小芳多,加上距离遥远,后小华要求退婚,理由是“缺乏沟通,性格严重不合”,要求小芳返还彩礼20000元,同时加上恋爱期间的各项费用支出10000余元。女方对于彩礼数额无疑义,但不愿意退彩礼及恋爱期间的花费。工作人员向女方解释了关于婚约彩礼返还的相关法律规定,又将男孩的父亲身患疾病需要大额医疗费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小芳终于同意将彩礼全额20000元退还。至于恋爱期间产生的费用是双方自愿付出的,不予追究。
案件点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案中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且男方父亲身患疾病需要大额治疗费用,此种情况符合婚姻法解释(二)关于返还彩礼的规定,应予支持。
案件启示
我国一直有婚前男方给予女方彩礼的习俗存在。但彩礼数额连年增加,对于经济条件有限的家庭来说成为沉重的负担,一旦男女双方感情出现裂痕导致婚姻解除,彩礼返还问题势必成为两方争执的焦点,严重影响到两个家庭的和睦。婚姻是一件神圣而又幸福的事情,希望男女双方在婚前多沟通了解,不要因为彩礼的问题伤害感情。

来源:沁阳市司法局







本期编审:李富利

本期编辑:任衍行、朱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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