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社会事业)局,市直学校:为切实做好2017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前后有关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及要...



各县市区教育(社会事业)局,市直学校: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前后有关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小学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1月12、13日两天,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并组织实施。

2.初中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1月12~15日。初中期末考试实行全市统考,具体考试安排由市教研室另行通知。

3.高一、高二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1月14、15、16日三天,高三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1月18日、19日两天。高中期末考试实行全市统考,具体考试安排由市教研室另行通知。

4.全市各中小学校实行错时放假,幼儿园、小学定于2017年1月15日教师离校,中学定于2017年1月17日教师离校,寒假开始。

5.下学期定于2017年2月10日(农历正月十四日)教师到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2月12日(农历正月十六日)学生开学报到,2月13日(农历正月十七日)正式上课。

二、有关放假工作要求

1.做好假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放假前,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录入江西省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管理系统并及时整改销账。要在全校教职工大会和主题班会等场合对师生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倡导团结友善精神,提高师生遵纪守法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构建学校安全网络,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制止、及早化解,严防校园欺凌等各种安全事件发生。特别要加强道路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烟花爆竹、用电用气等安全教育。要利用假期对校(园)舍建筑、设施、食堂、饮用水源、厕所等进行安全排查,重点排查寄宿制学校、农村学校和边远山区学校(幼儿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切实做好整改。要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妥善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及护校工作。

2.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学校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在假期文明上网,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假期精神生活,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家风建设,要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注重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培养良好的亲子关系,让孩子轻松、愉快地度过假期。

3.积极巩固“两基”成果。各地各校要利用寒假期间人员相对集中的时机,按照“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强化责任,组织教职工采取上门家访、电话沟通、网络联系等方式积极动员流生返校,确保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及巩固率不滑坡。要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民生工程,加强扶贫助学、捐资助学,坚决防止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4.规范学校的假期行为。寒假期间,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高三年级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补课,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天气特别寒冷时不得组织学生补课。高三年级的补课安排须在补课前三天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我局监察室备案。中小学其它各年级一律不得在寒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在职教师开展有偿家教,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发生。

5.总结好本学期工作。各地各校要对2016年全年尤其是本学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分析问题,谋划好新一年的工作。要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班主任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引导广大教师假期不忘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将寒假值班安排及值班电话于2017年1月16日前报我局秘书科,市教育局春节假期值班电话3198980。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确保师生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确保下学期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

宜春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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