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码是奔跑过的人 开个新专栏

 

你们觉得她是个笑话,可我觉得她是个女侠...

这里是每周二晚 7 点 木安的小评书


字数:
2605 字
写作+修改时长:4 小时
字数:2605 字
从这周起会开个个人专栏,推送时间在每周二晚上 7 点,内容涉及影评、乐评和平日带给我启发的小观点们。

为什么突然开个新专栏呢?

【微明】改版后,我完成每篇周四、周日文章的撰写都要花费大量时间。从选题、书写到修改,基本长达 6 — 10 小时。尤其是周四的文章,我会刻意选择不擅长的题材进行练习,加上不愿意总用相似的语言模式,时常一个比喻句、一个形容词都要斟酌良久、反复更换。虽然总写到一低头就被神经牵扯着想吐,但是看着自己笔下的新句子新观点,全都是成就感。

可问题在于太拖延了。坐在图书馆靠窗的位置,阳光慵懒地洒了满身,耳机一塞、世界之门一关,徜徉在自己的世界里不知不觉地就踱起了步,恨不得钻进一秒钟的缝隙里咀嚼时光,因而丧失了紧迫感。

为了练习高效写作,周二的专栏我会控制时间完成(这一篇时间还是有点儿长,下一篇继续控制)。因而字句上不会反复琢磨、更换,逼着自己一步到位,选题上也会相对轻盈。 并做纯文字的尝试,排版上尽量简单,努力用文字本身吸引人。

挺贱的,就喜欢找个方式逼自己做事,不然便难以获得快感。但也不想自我感动。比我更努力的人多了去了,既然不想按照世俗规则生活,就得拿出本事来,不然别 TM 每天逼逼。

今天这篇是《我不是潘金莲》的影评。人比较犟,向来不喜欢跟风追热点,所以一般不写院线上映影片的影评。但因为这个片子比较特别,不写心痒痒,就随意写了来,大家姑且看看便好。

周五那天正在图书馆啃书,蒋老师突然打电话给我,中心思想是劝我去看《我不是潘金莲》。本来我也思忖着要不要去,但惦念着手中没啃完的书,又瞅了瞅外面的大雾天,心想肯定没人陪我,就决定罢了。没成想,挂了电话后和齐大大随口念叨了一句,她立刻说:“ 那咱俩去呗。”

两个小时后我俩就在影院里了。

之前看了许知远对话冯小刚那期《十三邀》。冯小刚斜靠在沙发上,噙口烟、眯着眼,架势像极了民国老太爷,把我迷得一愣一愣的。

他说从拍《潘金莲》开始才觉得自己在电影上入了门。 “ 我不用你们给我投钱,到这个岁数了,我只拍我想拍的电影。 ”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让我甚是好奇他想在电影里传达什么。但最近时常被自己拎出来打量的新观点是:最重要的不是创作者想要传达什么,而是如何通过他人的作品反观自我。

最近在刷台大中文系的《红楼梦》网课,讲到很多人通过研究《红楼梦》来揣测曹雪芹的价值观时,老师说:大可不必苦苦探寻作者的想法,很多时候连作者自己都不知道人物和情节是怎么冒出来的。用米兰昆德拉的话来说:“ 小说是实验性的自我。”  很多时候作者只充当门迎的角色,那些个人、事跑来找他们,投缘了就迎进来,烹茶煮酒、推杯换盏一番。总在意作者怎么想是得不出确定结果的。还不如通过作品反观自我。观察自己评判作品,看待人物的角度,以此来更深地完成自我认知。

在我看来,这个观点适用于一切艺术作品。因而看完后,反观从我脑海的沙漠里升起来的热气球,真真有种轻盈而浪漫的喜悦。

无论文学还是电影,我都喜欢陌生化的表达方式。“陌生” 带给人的不适感,像铬着公主的那粒豌豆,逼着人找它的藏身之处,这个过程便促进了思考。《潘金莲》的镜头、色泽、叙述模式都有陌生化的效果,因而虽然节奏很缓,却始终吸引着我。

看完后心里有股难受劲儿堵着,回去的路上和齐大大一边暴走一边讨论,天马行空地说了很多,也没得出个结论来。到宿舍刷了几篇影评,发现我的想法还蛮奇葩的。以下就浅谈一些。

☀  首先忍不住讲两句镜头。

圆镜一出来,脑子里立马冒出来两个字:窥视。但因为后来改成方镜了,这个念头就被推翻了。没想到看影评时还遇到了和我想法一致的作者。但不管圆、方,遮了一部分的镜头本身便有窥视的效果。无论电影内外,我们都总是不自觉地窥视他人的人生。该行为源于自我安慰也罢、自我警醒也罢,都要时刻注意着,别总活在别人的人生里却丢了自己。

☀  最怕的不是失败,而是走到半路,初衷消失了

电影让我难受的第一层原因在于,它的结尾让我很怕、手足无措的怕。我突然意识到:每个人的人生中可能都有一个执念,它牢牢地套在你想要守护或是追寻的东西上,时间久了更像戒指般嵌在肉里,拔都拔不下来,就算费劲儿拔下来了,也会留下深深的戒指痕,要过好久才能消失。

可事情的荒谬性在于,你执念了那么久,眼看着要到终点了,东西本身却不存在了。它自我抽离了,把站在绳索上的你猛地一晃,让你忽得手足无措,失去了牵引力。那么接下来该怎么继续走呢?

尤其是当你耗费了十来年、甚至近乎一辈子时,你执念的东西也许早就被抽去了形式,而成为了一股劲儿。当周遭的一切都在背叛、离去时,只有它是忠诚的,也只有它,让渺小的你感觉到自己的生存价值。

可一旦它自顾自地和你丢开手了,就瞬间把你的人生变成了一场自娱自乐的表演。曾经尚且能自诩是个英雄,如今却感觉像个小丑。

李雪莲告状的源动力可能是夭折的孩子和 “潘金莲” 的名声。时间长了、它们早就变淡了,可她还告着,也许就是因为告状是鲜有能够证明她自身存在价值的东西。它用这种方式提醒人们,曾经被忽视过的生命,仍然需要尊重。

可秦玉河的死让她不仅不能自我证明,甚至加重了笑话的戏谑程度。那么该怎么办呢?她只好去自杀。

猪撞在了树上,于是你只能一头撞在猪身上。这是早已刹不住车的悲哀。

☀  他们觉得她是笑话,可我觉得她才是英雄

可电影最后一个镜头定格时,带着蓑笠帽、侧身而立的李雪莲让我想起两个字:女侠!
她不是弱女子。男人当权,见官就退避三分的时代里,她偏偏要用瘦弱的身子去撞,还把自下到上的一群男人唬得团团转。规则、限制都是狗屁,她在笑话里活得勇敢而生猛,那么笑话还可笑吗?也许不可笑了,而是可敬。连生命本身都为她让道了,某些瞬间,我眼里的她超越了所有的意义、价值、目的,她就是自己世界里的神,抖一抖便是一身胆,削去了肉剩下的便都是傲骨。有些人因为丧失了一切,于是只好为了活着本身而活,而有些人活着,就是为了活成活着本身。

所以就算她的行为像个笑话,可在我眼里她仍然是个女侠。

☀  反观自我的结论

反观自己,我解读电影的两个角度刚好印证了我的现状。我之所以会在影片结束时因惶恐而难过,是因为我亦有执念,它牢牢地套在我想要守护的东西上,却亦时不时地让我怀疑执念本身的意义。我害怕到最后只能落个两手空空的下场,我害怕我所谓的坚持与努力也不过是自娱自乐,一场无人观看的独角戏。

但同时却觉得,这个不愿意按照世俗模式生活、敢于守护真我、追寻想要的生活的我,像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英雄。哪怕最后仍然落个猪撞树上、我撞猪上的下场,但好歹,是用力奔跑过的人。

以上。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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