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蚌埠学驾照的注意了,安徽驾考明年将改革!

 

认真学习...



12月20日,安徽省发布《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计划对驾考政策进行调整。
安徽设立“自学直考”试点市

《实施意见》提出,安徽省将在马鞍山试点“自学直考”,试点期间,其他非试点市均不得开展自学直考工作。
自学直考
是相对于驾照考试而言,考生通过自己学习,按规定改装自学车辆,通过自主学习得到驾驶技巧后参加并通过统一考试从而得到驾驶执照的一种新的方法。

按照国务院部署,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试点市(州)中,学员可在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

《实施意见》明确了“自学直考”的细节问题,例如: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

驾校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

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是目前大多数驾校采取的收费模式,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按照《实施意见》,安徽省今后将推行另一种更为科学的模式: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

按照要求,驾校需主动公开培训时段、教练员、缴费方式等,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

安徽省还鼓励“一人一车”培训方式,减少学员学车等候时间。同时,还将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实施意见》还称,安徽省将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驾驶培训,试点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提升大型客货车驾驶人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引导建立大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基地,开展集中式教育培训。

“马路杀手”将追究驾考合法性

今后,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将倒查考试发证过程

《实施意见》称,安徽省将严格违规考试责任追究。

▶在驾考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依规查处收受或索取考生财物的违法行为。

▶严格考场和考试设备生产销售企业监管,发现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伪造或篡改考试系统数据的,不得继续使用涉事考场或采购涉事企业考试设备,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和公开,向社会公布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以及考试合格率、学员投诉率、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以此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驶培训机构进行学习。

驾考今后也可提前“熟悉考场”
在考试环节,《实施意见》给出了众多调整。

▶考生可自主约考,公安机关通过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

▶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选择权。

▶申请预约场地驾驶技能或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超过60日未成功的考生,允许其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在驾考中,“熟悉考场”也将得到允许,考生可以在考前徒步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但是,考生不得提前在考场进行驾驶训练。

此外,安徽省还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2017年上半年在3至5个市试点,下半年在全省全面推行。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

不过,无论驾考多么人性化,方向盘永远是握在自己手中,请各位对自己负责,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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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蚌埠论坛综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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