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这名“老赖”被腾冲警方逮捕!

 

2017年1月5日下午,腾冲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走进看守所讯问室,宣布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嫌疑人熊某执行逮捕。...



2017年1月5日下午,腾冲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走进看守所讯问室,宣布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嫌疑人熊某执行逮捕。



2014年1月,“三坊四合”工程项目部将架模工程承包给贵州省兴仁县人熊某,后熊某在腾冲召集工人做架模工程。2015年12月工程结束,熊某在收到建设方支付的86万工程款后离开腾冲,拖欠32名农民工工资共计30万元。



随后工人将该情况反映至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清欠小组多方联系熊某但均未找到。2016年5月18日,人社局对熊某下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在“三坊四合”工程项目部张贴告知,但熊仍然销声匿迹。因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此案被移交腾冲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2016年9月27日,在收集熊某相关犯罪证据后,治安大队将熊某进行网上追逃。12月27日,在贵州省兴仁警方的协助下,民警成功将熊某抓获。此时的熊某回到老家后,依然在承包工程,并于11月份订购了一辆奥迪轿车。



目前,民警已协调熊某家属到腾冲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宜,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将会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治安大队

编辑:新闻宣传中心

审核:劳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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