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眼看论语(六)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这一节有争议的就是这个“贤贤易色”。我看到《朱熹集注》定义“色”字为“好色之心”,并说“易色”就是“易其好色之心”。杨伯峻先生的《论语译注》解说是“子夏说:对待妻子,重品德,不重容貌;侍奉爹娘,能尽心竭力;服侍君上,能豁出性命;同朋友交往,说话诚实守信。这种人虽说没学习过,我一定说他已经学习过了。”

这种对“贤贤易色”的解读,不知为什么,总让人觉得哪里怪怪的。前面刚说完孔子孝悌,这里子夏就说要重德不要重色,还具体到对妻子的选择标准上,然后才说对父母对君主对朋友如何。读者诸君是不是也嗅出了里面有一股道学家的味道呢?



须知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乃五伦,为什么这里首先就迫不及待地要说对妻子之色与德的取舍呢?好像君子们有个美貌妻子就和修养德行矛盾,唯恐君子们一头栽进祸水里罔顾其他似的。

再说了,妻子的美貌就能左右得了君子们的德吗?如果不能,何必在乎?如果能,那也是君子们自身修养不佳定力不够,关美色何事!“食色性也”就连孔子在编订《诗》时,第一首就是《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再退一步,即使说的是妻子美色的问题,也应该至少排序到第三位去,“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贤贤易色;与朋友交,言而有信。”怎么能把对待君主父母的事放在对待妻子美色的前面呢?简直就没个轻重缓急了。



所以要说清楚这句话,关键在这个“色”。

“色”在先秦并没有表示女色的意思。《诗经》中写到“色”有好几处,没有一处是指女色的。《鲁颂•泮水》:“载色载笑,匪怒伊教。”《大雅•丞民》:“令仪令色,小心翼翼。”“色”字都指表情、脸色。不是指好色或女色。

《论语》中26条含“色”字的词语,也没有一条是专指女色。比如:色难、容色、察言而观色、润色、愠色、变色、色思温……

就连孔子最著名的那句“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只是感慨好德者没有好色者那么多而已,而且这个好色也不全指女色。

想想看,如果这句话说的是没见过哪个人能像“好女色”那样的“好德”,如果真是这个意思,逻辑就有问题了,孔子到底是赞成“好色”,还是批评“好色”?是希望“好色”呢还是反对“好色”?如果反过来说:孔子表扬一个真正“好德”的人,说他像“好色”一样的“好德”!你听听!这像是表扬鼓励吗?

“好色”的“好”字在句中作动词,表示喜欢、美化、修饰等义,“色”字是指相貌、面貌、面容、仪表、穿戴、装束的意思。“好色”是指修饰容貌、美化仪表、整理冠戴、整齐装束,使身形端庄、仪表堂堂。



所以,把贤贤易色讲成对妻子重德不重色,慧眼个人觉得有点不合适。

那应该怎么解说呢?

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这几句话从结构上应该是一致的,后面三句是说对父母,君,朋友如何如何,那么第一句就是对贤人如何如何。那么这么句话应该这样断句:

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第一个贤,动词,对待贤人;第二个贤,名词,贤人。易色,应该做出恭敬的态度。

这样一来,逻辑就合理了。令人尊敬的贤人、父母、君主、朋友,顺序排列也就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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