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常识 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辆、未携带驾驶证之法律后果汇总

 

生活中,很多人并不清楚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等后果,出事后才后悔不迭。为此,小编将通过本文为你普及三种“无证”的情形和后果。...





导语

客户刘先生给电话小编,称他的驾照还没拿到,在考科三了,有一个朋友买了新车,手痒痒,朋友也极力叫他试试,他想先了解清楚无证驾驶的后果。小编告诉他一旦被交警捉住,轻则罚款,重则15日拘留,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还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3年以下。刘先生听完后果后便打消了“手痒痒”的念头。

生活中,很多人并不清楚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等后果,出事后才后悔不迭。为此,小编将通过本文为你普及三种“无证”的情形和后果。

一、无证驾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



1、无证驾驶的情形--有驾驶证但忘记携带是否属于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无证驾驶的情形包括三种:

A类: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B类: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C类: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由此可见,并不是未拿到驾驶证驾驶车辆才是无证驾驶,如果驾驶证被吊销了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车辆的也属于无证驾驶。

另外,有驾驶证但忘记携带并不属于无证驾驶,但是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也是要处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95条的规定,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车辆应当被扣留,并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了驾驶证后可以退还车辆。
2、无证驾驶的后果

(1)如果未发生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且致一人以上重伤的,主要的责任为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如果发生了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且致一人以上重伤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将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按照《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驾驶无牌无证车辆

无牌无证车辆有四种情形,对应的后果也有四种:

车辆未悬挂车牌的

车辆将被扣留,并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能提供相应的牌证的可以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车牌的

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车牌

由公安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车辆,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提供了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可以退还机动车。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车牌、行驶证的

由公安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可以退还机动车。参考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3、《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文作者:



梁小凤 律师

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公司、公司治理与投融资法律部负责人

广东江南理工教育学院法律讲师

梁小凤律师为英国埃克塞特大学(Universityof Exeter, 英国前十、全球百强名校)海商法硕士、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硕士。

1、具有五年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与其他团队成员一同担任了数十家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提供日常法律咨询;起草和修改中英文法律合同;解决有关合同纠纷、劳动纠纷、股权纠纷及其他一切与公司运营有关的商业纠纷,在企业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承办了大量的民商事争议案件,涉及婚姻家庭、知识产权、房地产、建设工程、商事合同、公司事务的争议解决、不良资产处置等多个领域;

3、参与过广东省及国内曾影响较大案件的刑事辩护,如广州北京路建业大厦大火案引发的职务犯罪案,辩护意见被《学理论》杂志2014年第12期收录,其专业的学识与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赢得了客户的信赖与赞誉。
律师所简介
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位于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国际金融商圈,是一家以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投资(PPP)、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并购、不良资产处置以及刑事辩护为主要专业特色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坚持“以人为本”的执业理念,吸引了一批优秀法律人才加盟,本所有执业律师20多名,其中教授3人,博士及以上学历4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本所执业人数一半以上。本所执业律师中,3人有国外留学背景,25%以上从业人员具英、日语沟通、工作能力。部分执业人员有大型国企高管或政府部门负责人工作经历。

本所律师大部分均具有厚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同时注重团队协作,实现律师间的优势互补,形成整体合力,竭诚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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