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跃忠文章 土默热红学佐证之十七 ——乾隆年间的文人写不出这些情节[6]

 

五、违禁曲目《红楼梦》第十八回“隔珠帘父女勉忠勤 搦湘管姊弟裁题咏”:“那时贾蔷带领十二个女戏,在楼下正等的...



五、违禁曲目

《红楼梦》第十八回“隔珠帘父女勉忠勤 搦湘管姊弟裁题咏”:“那时贾蔷带领十二个女戏,在楼下正等的不耐烦,只见一太监飞来说:‘作完了诗,快拿戏目来!’贾蔷急将锦册呈上,并十二个花名单子。少时,太监出来,只点了四出戏。”其中第三出《仙缘》出自明汤显祖《玉茗堂四梦》之《邯郸梦》;

第二十九回“享福人福深还祷福 痴情女情重愈斟情”:“又问:‘第三本?’贾珍道:‘第三本是《南柯梦》。’贾母听了,便不言语。”其中第三本《南柯梦》也出自明汤显祖《玉茗堂四梦》之《邯郸梦》。

第五十三回“宁国府除夕祭宗祠  荣国府元宵开夜宴”:“此时唱的《西楼会》,正是这出将完,于叔夜赌气去了。”这里的《西楼会》演的是御史公子解元于叔夜与西楼名妓穆素微曲折离奇的爱情故事。

五十四回:“史太君破陈腐旧套  王熙凤效戏彩斑衣”:“说着,又叫葵官:‘唱一出《惠明下书》,也不用抹脸。’”这出《惠明下书》为王实甫《西厢记》第二本中的楔子。

《红楼梦》中的私下议论:宝钗对黛玉说她家“《西厢》、《琵琶》以及《元人百种》,无所不有”。

上述所引这些曲目,属于“琐语淫词”类,在康熙后期至雍正乾隆朝多次发文禁毁。王利器先生在《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中记载: 

康熙五十三年(公元1714年)谕:“朕惟治天下以人心风俗为本,欲正人心,厚风俗,必崇尚经学而严绝非圣之书,此不易之理也。近见坊间多卖小说淫词,荒唐俚鄙,殊非正理;不但诱惑愚民,即缙绅士子,未免游目而蛊心焉,所关于风俗者非细。应即通行严禁。” 康熙还要求众臣讨论拟定实施办法。结果拟出并得到批准的具体办法为:“凡坊肆市卖一应小说淫词,在内交与八旗都统、都察院、顺天府,在外交与督抚,转行所属文武官弁,严查禁绝,将版与书一并尽行销毁。如仍行造作刻印者,系官革职,军民杖一百,流三千里;市卖者杖一百,徒三年;该管官不行查出者,初次罚俸六个月,二次罚俸一年,三次降一级调用。”

除“琐语淫词”外,还有所谓“教诱犯法之书”,更是严厉禁毁的。

据王利器先生《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记载,雍正三年发布禁令:“凡乐人搬做杂剧戏文,不许妆扮历代帝王后妃及忠臣烈士、先圣先贤神像。”乾隆十九年有人奏曰:“坊刻《水浒传》,以凶猛为好汉,以悖逆为奇能,跳梁漏网,惩创蔑如。乃恶薄轻狂曾经正法之金圣叹,妄加赞美;梨园子弟,更演为戏剧,市井无赖见之,辄慕好汉之名,启效尤之志,爰以聚党逞凶为美事,则《水浒》实为教诱犯法之书也。……臣请申严禁止,将《水浒传》毁其书板,禁其扮演,庶乱言不接,而悍俗还淳。……乾隆十九年三月二十三日题,本月二十六日,奉旨依议,钦此。”

这些“教诱犯法之书”在《红楼梦》中却不断现身。

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语禅机  制灯谜贾政悲谶语”:“至上酒席时,贾母又命宝钗点,宝钗点了一出《山门》。”《山门》取材于《水浒》第四回《鲁智深大闹五台山》,亦称《醉打山门》,剧演智深大醉归寺,打坏山门一事。 

第十八回“隔珠帘父女勉忠勤 搦湘管姊弟裁题咏”:“少时,太监出来,只点了四出戏:第一出,《豪宴》。”《豪宴》写明嘉靖年间权相严嵩之子严世蕃为夺取玉杯“一捧雪”而陷害莫怀古一家事。

第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 意绵绵静日玉生香”:“谁想贾珍这边唱的是《丁郎认父》,《黄伯央大摆阴魂阵》,更有《孙行者大闹天宫》,《姜子牙斩将封神》等类的戏文,倏尔神鬼乱出,忽又妖魔毕露,甚至于扬幡过会,号佛行香,锣鼓喊叫之声远闻巷外。”

第二十九回“享福人福深还祷福 痴情女情重愈斟情”:“一时贾珍上来回道:‘神前拈了戏,头一本是《白蛇记》。’贾母便问:‘是什么故事?’贾珍道:‘汉高祖斩蛇起首的故事。《白蛇记》写的是“汉高祖斩蛇起首的故事。”

这些曲目都属于凶猛好汉戏和皇帝戏,应当都在禁毁之列。乾隆时期的文人即使想写,他敢写吗?

好了,我不多举其他例子了,实际上例子还有很多,像“末世”情怀、女清男浊思想等,均非乾隆时期所应有,这里我不再展开。

总之,一个时代的文学作品必然烙上那个时代的烙印,虽然后世可以写前代的东西,但写出来的必然是有后世印记的东西。《红楼梦》的创作也是如此,它深深印上了清初至康熙时代的印记。乾隆年间思想禁锢很严,明令禁止与需要避讳的东西特多,因此即使作者私下闻知前代康熙年间某些情节,非不能写,而是不敢写入准备流传于世的小说中。乾隆时期的文人是写不出《红楼梦》中上述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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