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人有没有试过需要证明自己还活着的?

 

开具奇葩证明曾经在网络上火了好一阵子,之后政府就下发了取消各类证明的通知,没想到现在84岁的老人被要求证明还活着!...



证明我是我...
证明我妈是我妈...
证明我爸是我爸...
证明我和老公是夫妻...
本宝宝站在你面前
难道不是我还活着的最好证明吗?
开具奇葩证明曾经在网络上火了好一阵子,之后政府就下发了取消各类证明的通知,没想到现在84岁的老人被要求证明还活着!
丁大爷今年84岁了,年轻时被分配至南京市一家国营单位工作,上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中,丁大爷所在的公司破产倒闭,公司职工由一家单位托管。退休后,丁大爷回原籍六合区新篁农村居住。

近日,丁大爷应该领取一笔补助,按规定要到原单位领取,但原单位不存在了,托管单位担心有老人过世,可能会有家属冒领,因此提出老人本人到场,或者提供相关证明。
于是丁大爷就到新篁派出所开证明,对于丁大爷的请求,民警犯了难:不出具“证明”的话,丁大爷拿不到补助;为丁大爷出具“证明”吧,这违反公安部规定,也很“荒唐”。最后,考虑到丁大爷的实际情况,本着方便老人的原则,派出所出具了一份“证明”,内容是丁大爷户籍仍在新篁派出所辖区,未予注销。

虽然政府已经取消了74种基层证明,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有很多人被要求开具各种证明,需求量很大。

为了不让大家开不到证明白跑一趟,大家要认真看↓

这9种证明,派出所还开

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

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

2)注销户口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

4)被拐儿童身份证明。

5)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6)非正常死亡证明。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据相关公安部门调查和检验鉴定结果出具。

7)临时身份证明。

8)无犯罪记录证明。

9)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其他情形。

来源:现代快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整理:桂平浔州网—小浔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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