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公共自行车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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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须知

1、将借车卡放到锁车器上,不要拿走卡片,听到语音提示:“请取车”,即借车成功,取走卡片。还车时将车推进锁车器,听得语音提示:“请还车刷卡”,将卡放到刷卡区上,语音提示谢谢使用,再见,即还车成功。

2、借还车全程都有语音提示,请按语音提示操作即可。

3、借车时仔细检查刹车和其他部件,确认能正常骑行后再骑行。

4、建议、咨询、挂失、

服务电话:028—36026760

028--38168789

二、办卡须知

1、眉山公共自行车借车卡采取实名制办卡,年龄在16—65岁的市民均可办理。办理租车卡时缴纳押金和超时预扣费,眉山市户口缴纳押金80元,超时预扣费20元,共计100元,凭身份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村委会或社区证明或占住证或单位担保证明)即可办理租车卡。

外地市民或游客办卡须缴纳押金280元,超时预扣费20元,共计300元,凭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办理。超时预扣费20元在使用过程中不能低于5元,低于5元后借车卡将不能继续使用。退卡时扣除超时费用后余款全部退还。租车卡遗失或损坏的,扣15元工本费。

2、租借自行车收费标准:为保证方便和流通,市民及游客租借自行车为单次使用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不足3小时扣费0.5元,超过3小时不足4小时扣费1元,超过4小时以后每增加一小时扣费2元,一次最高扣费不超过20元。收取超时公共资源占用费是为督促使用者随借速还,最大限度的利用公共资源。

3、自行车遗失、损坏赔偿:市民在使用期间,如发生租借车辆遗失,根据租借情况由当事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运营方有权按照不超过1000元/辆追缴赔偿金。如发生损坏,当事人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运营方有权按照不超过400元/辆的金额赔偿。如有必要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赔偿只是管理督促手段,但不代表自行车实际成本)

4、遗失或损坏卡片应及时挂失或补办。遗失卡片者退还押金时扣除工本费15元。遗失补办需缴纳工本费15元。原卡费用转存新卡。

注:退卡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收款凭证,到眉山公共自行车客服中心办理,根据不同卡种按规定退还诚信保证金,退卡时扣除超时费用后余款全部退还。

 眉山市公共自行车站点名称
 
办卡地点:

1、苏轼公园:眉山市政府对面(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电话:028-38168798

2、彭寿街485号(鹭湖国际旁)眉山市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电话:028-36026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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