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横穿、逆行、闯禁行区,路上“任性”电动车惹人嫌

 

乌鲁木齐市主城区“禁摩令”实施多年以来,摩托车在街头已难觅踪迹,但电动车因其价格便宜、操作简单成...









乌鲁木齐市主城区“禁摩令”实施多年以来,摩托车在街头已难觅踪迹,但电动车因其价格便宜、操作简单成为一些市民的代步工具,却也因为速度快、刹车不给力,加上多为无牌无证、驾驶员不守法,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对此,交警、私家车司机和行人都有不少话要说。

现象:

电动车上路不看信号灯和标志标线

     据交警部门介绍,电动车必须满足3条标准才属于非机动车:重量在40公斤以下,时速在20公里以下、有脚蹬装置。这3点任何一点不满足,都不能算非机动车。超标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所以必须给车辆落牌,而驾驶员也必须持有E照(两轮摩托车驾驶证)或者D照(三轮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时要戴安全头盔。

新疆晨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市区大队事故中队了解到,天气转暖后,上路的电动车越来越多,民警每天都会遇到涉及电动车的相关事故。

“电动车的随意性较强、驾驶人守法意识不够,在人行道上行驶,不避让行人、逆行;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闯红灯、违反标志标线的违法行为非常普遍,这也导致了电动车碰撞行人或者与机动车刮擦的事故相对较多。”新市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杜强说。电动车“任性行驶”让机动车和行人都头疼

     

私家车主刘超向记者讲述了前不久的遭遇:“就在上周,我开车往北郊客运站走,我占的是左转车道,在绿灯亮了起步的时候,突然左边有一辆电动车直行,直接就蹭我车门上了,幸好电动车上的人没啥事。结果我还没张嘴,对方就把我骂了个狗血淋头。我是按照标线行驶的,明明是他从我左边直行,把我的车刮了一道深深的印子,结果他还把我骂了一顿,骂完骑着车就走了,找都找不到人了。”

电动车的违法行为让机动车驾驶员非常郁闷,据交警部门统计:电动车和机动车发生事故,电动车驾驶员受伤的几率超过95%。在路上任何一名机动车驾驶员都不愿意出现交通事故,可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常常让机动车驾驶员防不胜防。

5月2日18时许,新疆晨报记者驾车从河滩快速路苏州路立交桥北向南向新医路立交桥方向行驶,由于下雨车多,在河滩辅道车速都比较慢,此时一辆电动车左右穿插了一段后,突然从最左侧车道直接右转进入天山花园,把右侧车道直行的一辆越野车吓了一跳,一脚急刹车停在路上避让。

由于乌鲁木齐市大部分路段没有非机动车道,电动车借人行道走的情况也很多见。在一些行人较为集中的路段,本来应该下车推行,可一些电动车司机并不减速让行,让路人也怨声载道。5月2日19时许,记者在新医路新疆师范大学对面东向西的人行道上看到,放学和下班集中的晚高峰时段,一辆电动车在人群中左躲右闪,引得行人纷纷侧目。处罚力度虽大但违法却屡禁不止

      按照相关法规,对于摩托车、电动车存在的逆行违法处200元罚款记3分;闯红灯处200元,记6分;无牌车辆则依法暂扣,能够出示合法手续的,按未按规定悬挂号牌处200元记12分处罚;无驾驶证的处2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卡子湾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程志伟说:“近期高支队卡子湾大队也在辖区吐乌大北线新华凌路段对于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比如违法进入高速公路、超标车无牌无证等等,两周时间查处相关违法行为100余起。”

程志伟说,其实对于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很大,却屡禁不止。“在查处难度上,主要是因为这些非机动车、超标车灵活性高,经常和交警‘打游击’,一旦遇到交警就会逆行逃窜,交警为了避免这些司机出现危险也并不追赶;另一方面,很多超标车无牌无证价格便宜,即便遇到交警查处,驾驶员大多数采取的方式就是‘车不要了’,逃避法律处罚。”

为此,交警也呼吁这些电动车驾驶员,自己的生命安全是无价的,如果您要采取电动车出行的方式,首先必须确保购买的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另外在驾车上路的时候请一定要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关注 新疆高速交警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