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商报》副刊:梁观元散文二题

 

梁观元男,1969年生,四川省苍溪歧坪中学高级教师。1998年开始发表作品,2014年加入...



梁观元   男,1969年生,四川省苍溪歧坪中学高级教师。1998年开始发表作品,2014年加入四川省作家协会。作品散见于《小溪流》《四川文学》《中国小诗》《文学月刊》《西南商报》等刊物。作品多次获得县市精神产品奖,2004年10月诗歌《我们》获第二届华夏作家网杯文学大奖赛优秀作品奖,2014年8月诗集《大河向东》获第二届全国教师文学专著奖,2015年获第二届“大爱兆雪”全国文学大奖赛铜奖。

牛背上的童年
像我这种快要摸着五十岁边的人,如果自小生长在乡村,不论男女,多半是放过牛骑过牛的,至少见识过放牛骑牛是怎么一回事。

我的家乡在川北乡村,那里山大沟深,少有平畴。儿时的记忆里,山不像现在这般葱茏馥郁,几乎没有大树,偌大的山坡上遍布着嶙峋的乱石,零星的灌木丛点缀其间;草也不像现在这么肯长,几日就是翠绿绿的一大遍。那时的山坡只要一泛青,就有人用镰刀去割草喂牛,或者干脆将牛牵上山来,将草啃个精光,所以那山一年四季都是荒秃秃的,像害了黄痂疮的癞疤头。山路又窄又陡,弯弯拐拐黄不拉几像是从山头扔下去的一条裤腰带,所以能够上得山来啃草的只能是体型较小四蹄矫健的黄牛,水牛体型大,是不大容易上去的,即使是勉强上去了,也不容易下得来。那一年,我隔壁的三婶上山割草,图便宜就顺便把家里的那头两岁水牛伺候上了山,结果在下山时水牛没有撑住,一咕噜滚下山坡摔死了,为这事三婶差点上了吊。

那个时候,牛是农民家里的重要成员。农民吃饭,一要靠天时,二要靠卖力。天意难测,你永远说不清楚它什么时候会刮“牯牛风”,将一地半人高的苞谷苗悉数齐根斩断;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将鸡蛋大的雹子劈头砸下,将一田黄澄澄的稻子打成一片乱草。唯一能明白的,就是土地不出卖舍得花力气的人,但是人的力气毕竟有限,像耕田耙地这样的粗笨活,如果让人去干,既费时又费力,而农时是耽误不起的,就只能借助畜力。川北山高路险,又无草场,不宜养马。马是家畜中的贵族,在这个地方,肯定呆不下去。牛就要好伺候得多,住不必讲究,食不必精细,性格温顺老实好调教,所以家家养牛。

养牛分圈养和放养两种方式。光圈养是不行的,那样会使牛软了力气,而且还容易生病;但放养又不能由着牛的性子胡来,还得有人在旁管束着它。如果由着牛无拘束地去野外散心吃草,万一不小心被石缝扭伤了牛蹄,让石头碰坏了牛角,人的心里如何疼得过去;又万一贪嘴啃了别人家麦苗,踏坏了别人家的瓜地,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不说,还免不了被敲上一竹杠。所以,牛是一定要有人去放的,放牛的意思其实就是对牛的行为实施监管,跟字面意思是反着的。

放牛算是轻省活,家里一般都交给小孩去做。小孩子对这个安排很少有不乐意的,因为放牛就可以骑牛。

说到骑牛,我记得看过一幅画:远山近树,绿柳荷花,一片碧绿的草坪之上,水牛四蹄悠游,一牧童约摸七八岁,短褂短裤,裸胸露腿,头顶荷叶,侧跨牛背,短笛横吹,空中两只小鸟悬停,柳上知了羞愧闭嘴振翅欲飞。那头水牛体型庞然,牛背宽阔如磨盘,牛头侧抬,牛目凝神,牛耳大张,似闻笛声而忘草味。

画是好画,为世俗所累者看了也许会心生短暂的向往之意,但是如果拿来做骑牛的教材,其缪大矣。根据我的经验,骑牛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侧身坦然坐于牛脊,双手放开不抓牛缰,那简直就不可能办得到。

十岁以下的小孩,如果不是天赋异禀,最好不要去尝试骑牛,在天井里骑板凳,骑笤帚,骑狗骑鸭那是可以的。牛看似温良恭俭让,但并不是没脾气。如果人牛之间,情不深意不厚,它是不会轻易让你骑在它身上去作威作福的。牛也有做牛的原则,耕田耙地拉磨碾米就算是它的本分,这没啥好说的,凭啥还要让你对它无端增加压迫?就算你与牛知心知意,单凭人牛身高悬殊,就是大人想要跨上牛背也绝非易事。就算你从高凳子上爬上去或者被旁人抱着爬上去,而牛背无鞍,牛脊无鬃,人体轻腿短,牛蹄一迈,左颠右簸,即使是在平地,那也是很容易滚落在地的。如遇上坡下坎,就更容易滑落于牛尾牛头,弄不好还会被牛蹄牛角所伤,若是摔落于臭水沟烂泥塘甚或十几丈高的悬崖,那也是够惨的了!

我直到七岁,母亲才允许我去放牛,但她还是放不下心,生怕牛发了癫狂,细胳膊细腿的我抓不住牛缰绳,反被牛拖个皮开肉绽。很多时候,我在田埂上放牛,母亲就在我附近割草,不允许我逃离她的视线。看到不远处的田埂上邻家大哥骑牛优游而行的神气样子,心里痒得实在难受,再加上看了几场骑兵打仗的电影之后,便萌生出长大去参军当骑兵的念头,更是恨不得立即飞身上牛去驰骋沙场叱咤风云。曾经也背着母亲尝试过几回,却不成功。最惊险的那一次至今令我难忘:我一双手按住牛背才使劲往上一跃,牛悚然一惊,四蹄疾驰而去,我就像一片枯叶一般被轻轻带翻,差点落身于牛蹄之间被踩成一滩肉泥。后来被母亲知晓,被她好一顿严词斥骂,最末的惩罚是,从此不允许再去放牛。

直到十岁那年,母亲才解除禁止我放牛的命令,那时我已读小学三年级,个子也长高了不少。我知道母亲之所以解除禁令,主要是家里劳力有限,牛的草料又不充裕的缘故。当然,毕竟我也长大了,不至于像以前那样让她太担心。母亲知道我骑牛之心不死,又不可能时时跟着,就只好跟牛说好话。每次我牵牛出去的时候,她都要对牛说:“要听话,要乖顺,不要乱跑,不要偷嘴吃庄稼,不要到崖边去。”又转身对我说:“要给牛勤赶吸血蝇,太阳大了就到阴凉处去,要给牛喝干净水,回来时到井里打水给牛洗澡,不要让牛滚烂泥塘,烂泥塘里有蚂蝗,有瓶子玻璃渣。”



要想骑上牛背,我学会了讨好牛,我给牛说话,给牛唱歌,给牛背诵在学校念的课文,给牛搔背挠痒,看到崖边有鲜嫩的草就想方设法弄来亲手送到牛的嘴边,按照母亲的吩咐,给牛喝清水,给牛赶吸血蝇,给牛洗澡,天热了就去折树枝给牛搭凉棚。

有一天,我又想尝试骑牛。有了曾经被摔的教训,我先使劲在牛背上按了一下,然后转身就往后退,见牛身子未动,又上前使劲地按一下,再快速后退,牛仍然没像以前那样脊背一耸四蹄疾窜,反倒是回过头来望着我,哞哞地叫了几声。我走上前去,抱住牛的大脑袋,摩挲着牛的宽额头,对着它的一只耳朵说:“牛啊,我多想骑在你的背上去,我大了要去当骑兵打仗,不提前训练不行啊!”神奇得很,牛竟然似乎听懂了我的话,又哞哞地叫了几声,还伸出长舌头舔舐我的光脚,润润的,痒痒的。我再一次走到牛的侧身,双手一按牛背,双足在地上使劲一蹬,纵身上跃,可是两腿太短,人没上去,反倒是摔了了四脚朝天,屁股都疼木了,牛却转过身来,哞哞叫着,用嘴来拱我,可我龇着牙咧着嘴,半天爬不起来。正垂头丧气,牛竟在我身边跪伏下来,露出一片宽阔的脊背。我一阵狂喜,忘了疼痛,赶紧一骨碌爬起来,张开两腿,趴上了牛背。牛待我趴稳了之后,才慢慢悠悠地起身,我在牛背上又是兴奋又是紧张,两腿紧紧地夹住牛腹,双手死死地揪住十几根牛毛,额头上冒出一层汗。还好,虽然还是够颠簸,我总算没有掉落下来。那天傍晚,母亲见我骑着牛回家,差点把她吓晕了过去。

终于骑上了牛背,当骑兵的梦想就像一撮火药碰上了火星,砰然大放光明。我用竹片削了一把“军刀”,用黄麻编织了一条腰带,给牛鼻子一左一右系上了两条缰绳。每次出去放牛,一出圈门,我就让牛在院前的一块平地上四蹄跪下,然后气定神闲地跨腿而上。腰间插着“军刀”,双手抓着缰绳,两腿稍稍一夹,牛便缓缓起身,驮我远去。众人视之,莫不称奇;邻家大哥视之,羡慕嫉妒油然而生。

牛毕竟不是马,体型笨重,不善奔跑,又是行进于田间阡陌,高低起伏,斗折蛇行,四蹄不可生风。我手中的“军刀”在空中挥舞劈刺,至多也就是砍落一些桐叶嫩柳,这于我很不尽兴。我很想体验一把战场上纵横驰骋的感觉,就把牛赶下了一块宽阔地油菜地。油菜长势正好,叶子肥厚,嫩绿的茎顶着一团团含苞的花骨朵,成行成列,俨然敌阵。那时我的骑术已经有了几分火候,虽然屁股下照旧无鞍,但能随牛的身躯顺势起伏而不落牛下。我纵牛奔驰,口中嘶喊,手中“军刀”横挥竖劈,一大片油菜花骨朵应声而落。时间不长,一田油菜便被践踏成一片绿汁。

回家挨打是少不了的,牛也跟着我受了罚。母亲当时气得红了眼,拧着我的耳朵去给惨遭侵凌的人家请罪,同意给人家把田重新耕了种上一季蔬菜,并赔偿菜籽油若干斤。回来又找棍子打牛,一边打一边发着狠说,一定要杀了它吃牛肉!我哭着抱住母亲的手,说:“不要杀牛,不要杀牛吃肉,想吃肉就把我杀了吧!”母亲愣了一下,扔了棍子,哭笑不得。最后,牛被套上犁去给人家耕那块被我们踩成石板一样的油菜田,我便背上背篼拿着镰刀满山坡满田埂地去给牛割青草。

几年之后,我上了中学,又在城里念了几年书,就再也没有放过牛骑过牛了。当年当骑兵的梦想也因为不长个子不长膘,也渐渐地泯灭了。

“火烧房子牛滚崖”,这在乡村曾经是极其其凄惨的事。几十年过去了,原来乡村常见的茅草屋、土木小瓦房现在已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两层三层的混凝土洋楼,煮饭用的是沼气,照明用的是电灯,火烧房子的事多年未曾听说。人们种庄稼也没了热情,精壮的男女都外出打工,一年要揣回十几万甚或几十万,买粮食花不了几个钱,所以很多田地都荒芜了。牛没有了用场,也就没有人再养了,“牛滚崖”就成了民间传说。我家的那头牛因为岁数大了,又生了一场大病,最后也卖给屠牛卖肉的牛贩子了。

而今,群山耸翠,泉流急湍,水泥路边百草丰茂,田埂地角草与人齐,这也许曾经就是牛梦寐以求的理想世界吧,可是势利的人们却将牛驱离家门,忘之脑后,这可真应了“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古话。生长在乡间的孩子们已经不知牛为何物,“牧童骑黄牛,歌声振林樾”本来是乡村中最常见的景象,而现在孩子们对这种牛背上的童年景象,就只能靠脑袋去想象了。
乡下的狗
乡下几乎家家养狗。不像城里,养狗的尽是些时间多得无处消遣者,或父母去世孩子远离一颗爱心无可寄托者,或豪宅太豪却人丁不旺少有分享者,或失恋失偶失宠心灵虚空者。此等人养狗,很有讲究:品种要名贵,多为漂洋过海而来的名门后裔;血统要纯正,上溯几代十几代其祖辈无委身下流的绯闻流言。至于体型状貌,魁伟似牛犊,娇小如耗子,毛发长顺如狮鬃,柔滑如马尾,卷曲如乱草,则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还有一些人也养狗,诸如先天失明或后天致盲者,投资失败无家可归流落街头者,这些人养狗委实必需,盲者需要狗带路,流浪者需要狗壮胆。可是他们在有讲究的养狗人士心目中,也许是大煞风景的一族。还有一种专门收留蓄养丧家狗的人士更不入流,因为他们所养之狗,要么患病要么残疾,而且大多奇丑无比,有品位的人避之唯恐不及,可他们却如拾荒者捡拾垃圾一般,收罗家中。其实这些养狗的人都不算得上专业,城里还有一种以养狗为业的人,他们养狗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养肥了送入狗肉餐馆,宰杀烹煮,以满足食客的肠胃,赚取银两。这类人并不常被所谓爱狗人士、动物保护协会所谴责,倒是蓄养流浪狗的人往往难逃此厄。



乡下人养狗纯属没讲究,养的都是草狗,跟村民自己一样,都是土著。他们养狗动机单纯,就是要狗替他们看家护院。他们也跟狗嬉闹玩耍,那不过是辛苦劳作之余的游戏,就像跟自己的儿孙逗乐。

乡下地广人稀,住得比较分散,精壮劳力多外出打工,村子里留下的多是老弱残幼,尽管劳力有限,但田地里的庄稼还得有人伺弄。让土地荒废,是农人天大的罪过。一到农忙时节,家家户户几乎全员出动,抢种抢收,生怕误了农时。人去村空,便担心有蟊贼趁虚而入,治安巡逻之责自然就交付于狗。

其实村民的担忧是多余的,因为现在不比三十多年前,家家已衣食无忧,盗风早就不炽,而且几近熄灭了。这倒并不是已经到了夜不闭户、天下无贼的境界,而是因为暴富的土豪、商贾、达官都住进了城市,做贼的自然就一门心思在城里经营,哪有闲暇顾及乡村?乡村人家有什么值得贼惦念的?一无金银巨款,二无古玩字画,三无丰润可人的小三,无非粮食十几麻袋,腊肉百多来斤,圈里几头肥猪,箱中四季衣裳,院前一畦菜蔬,路旁两盘石磨而已,这些物件既不值钱又很笨重,实在难入贼眼。如果城里的贼有一天突然来到乡下,要么是因为城里风声吃紧,要么是来开研讨会兼松弛紧绷的神经。因为他们脸上没有刻有“贼”字,看到他们风流倜傥谈吐不凡的气派,说不定反倒会受到村民们的诸多优待,以示村民对城里人的景仰之情。如果让贼在此处下手,的确有失“贼格”,既没有技术含量又没有挑战性,白白侮辱了贼们的智商,很不划算。

乡下人怕贼恨贼,养狗防贼是他们的惯常做法,其实他们也清楚,真的要阻止贼的登堂入室,狗的作用很是有限。

我乡下老家的人谈起三十多年前的那场贼患,至今都心有余悸。那是一个冬天的早晨,人们一觉醒来,出门一看,惊慌失措:头天晚上晾在柱子之间麻绳上的外衣内裤、挂在院子边老槐树杈上的十几串萝卜干竟然不翼而飞;走进厨房,丧魂落魄:挂在灶壁的一半截腊肉、灶上的两口铁锅、橱柜里十几个豁口的土瓷碗和还剩半罐的盐巴也杳然无踪;再进堂屋,如堕地狱:高高悬挂于墙垛的几袋粮食种子蔬菜种子也不知所往。显然头天夜里招贼了,除了院子旁一大一小的两盘石磨之外,能被偷的全让贼给偷了去。整整一个冬天,全家老小穿无可换洗衣物,吃无可烹饪器具兼无入口之物,更要命的是来年春天,田地里无种可下,焉能指望收成?女人嚎啕顿足,男人气急败坏,口中骂贼,却手持棍子四处寻狗,要办狗的渎职罪。终于在狗窝旁找到了狗,却见狗的两只前爪轮换着在狗嘴里抓挖不停,嘴角处流着尺多长带血的口水,见主人凛然持棍而来,便立即匍伏于地,心甘情愿领罪认罚,目戚戚然,口呜呜然,其情可怜,其声可悲,主人高举在手的棍子便不忍心落下。骂还是要骂的,狗低头受骂,绝不还嘴,更不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后来,贼案破获,据一贼交待,为预防犬吠报警,他们事先备好煮熟的红苕,将一把花椒放入其内,趁月黑风高之夜潜伏于狗窝近旁,扔红苕诱狗吞食,花椒味麻,狗食之便口舌发木,出声不得,便可强行将其驱离值守,然后于村民倦极酣梦之际实施偷窃,手到擒来,轻而易举。

现在乡下盗风不炽,狗的防贼预警功能虽未全然丧失,但用场不大。村民的生活水平在提升,狗的待遇也水涨船高,不再像三十多年前的那些前辈,主人若有残羹剩饭就吃上半碗,若没有就得靠自己自力更生。如果哪一天有贵客登临,狗的欢喜绝不亚于主人家小孩的雀跃。前辈们的日子虽然过得寒碜清苦,可守护家门,看管鸡鸭幼童的负担却未曾减轻一分半毫,所以它们很少有时间外出闲逛,即便是有迫不得已之事非要外出不可,也是办完事便急忙回到工作岗位,以免造成过失。现在乡下的狗闲暇颇多,擅离职守之事时有发生,它们到田野里去捉鸟,到山岗上去撵兔,跟异性打情骂俏勾搭纠缠,跟同性争风吃醋爪口相向,或者在饱食终日百无聊赖之际,帮猫追剿耗子,大卖气力,虽说纯属是吃饱了撑的多管闲事,好在这是乡下,无人追究狗是否有剿拿耗子的执业牌照。

总而言之,这些年乡下的狗是愈发懒散了,人已行至近前,狗却枕臂高卧于墙根,只是微微抬头叫上两声,真是合了村民的俗话:“人多打死蛇,狗多卧倒叫”,就连那叫声也是有气无力的,颇具象征意味,让人联想到进入有关部门的大门口接受盘问时的例行公事。

尽管如此,乡下人还是喜欢养狗。我虽然离开乡村多年,但仍然喜欢乡下的狗,因为我觉得,无论如何,乡下的狗至少还保留着狗样,与人保持着必要的距离,坚持着独立的“狗格”,不像城里的那些狗,明明是狗,却偏要和人一样穿衣戴帽,染毛发修指甲,乘豪车逛舞会,喝洋酒睡床垫,就连那面部表情也随人学,要么一脸媚态,要么一副恶相,但是无论怎样,至多也就是个人模狗样,所以我不喜欢城里的狗,它们跟着人学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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