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黄玉治说了六件事(干货满满)!

 









今天,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在北京召开,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玉治对如何干好2018年下一阶段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6点意见。

讲话内容可谓信息量大、干货满满!



一、扎实推进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和“一通三防”专项监察
成效
1
各地对“两个专项”工作高度重视,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细化了工作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
2
各地和煤矿企业结合实际,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3
用好去年煤矿安全“体检”成果,将“两个专项”工作与重大灾害防治、去产 能、复工复产验收等工作有机结合,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 
4
严格执法、从严查处。
今年以来,各产煤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把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和“一通三防”专项监察(以下简称“两个专项”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成效明显,但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需采取何种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问题

1、有的方案不具体、工作进展慢。

2、有的检查不认真、重点不突出。有的煤矿以日常隐患排查代替自检自改,有的部门以日常执法代替专项行动或专项监察。

3、有的执法不到位、处罚不严格。

4、有的材料上报不及时、宣传引导不够。

要求

1、提高认识。两个专项”工作是今年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抓手,是全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主要是在去年煤矿安全“体检”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煤矿自检自改隐患和部门分级分类精准执法,解决突出问题,打击整治违法行为。

2、精心组织。要发挥好各级安委会的统筹协调作用,监管部门的牵头组织作用,国土、行管、煤监、公安、电力等有关部门的专业优势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3、深入自查。有关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增强隐患自检自改的主动性。企业要对照安委办〔2017〕6号文件中的安全自检表,逐条逐项进行自检自改,缺什么补什么,3月份未开展的要及时“补课”,复工复产前要先完成自检自改,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4、严格执法。各级监管监察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安全不放心的地区和煤矿,突出大系统、大灾害、大风险、大隐患和关键设备,精准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该停的坚决停,该罚的坚决罚。

5、强化督查。各地要加强督导考核,加大对事故多发地区、灾害严重煤矿企业督查力度,将督查结果纳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营造浓厚氛围;要及时汇总分析,对工作进展情况、违法违规行为曝光情况、重大隐患整改情况等要逐级上报。


二、进一步提升监管监察执法水平
成效
1
检查频次不断增加。
2
执法质量不断提高。
3
处罚力度不断加大。
4
工作方式不断创新。
5
监管监察不断规范。
一季度,各地监管监察执法力度明显加大,执法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但是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问题

1、执法任务量完成不够。

2、重大隐患移送督办不够。3、处罚力度不够。4、规范执法不够。5、信息化手段应用不够。

要求

1、科学合理制定执法计划。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执法计划“编制、审批(备案)、实施、分析、考核、通报”制度,实现闭环管理;未制定监管执法计划的省级监管部门,要尽快制定执法计划,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执行计划滞后的煤监机构,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全年计划。

2、要规范监管监察执法。执法前,要详细制定检查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提高执法针对性。执法中,要注重证据采集和保护,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和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描述标准库。执法后,要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不仅要查执法程序、文书、处罚等是否规范,也要查属地监管责任和零处罚通报等制度落实情况。

3、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各监管监察部门要严格执法,不仅要查工程、装备、设施等“硬件”,还要查人员素质和制度落实等“软件”,依法依规用好用足12种现场处理方式和11种行政处罚类型,坚决纠正重检查、轻执法、零处罚的问题。对重大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要绕着走,要敢于动真碰硬,及时交地方政府挂牌督办,一抓到底,走出“发现了、盯不住”的事故怪圈。

4、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各级煤监机构要高度重视执法信息化,“一把手”要带头使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系统,确保执法数据及时入库,并督促企业定期更新煤矿基础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国家煤矿安监局今年将执法系统使用和煤矿基础数据更新工作纳入监察执法考核范围,并进行定期通报。


三、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和灾害治理
今年1月1日-4月25日,全国煤矿事故共死亡90人,同比减少32人、下降26.2%。其中:较大事故6起、死亡18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6人、下降25%。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同比减少4起、49人。事故起数同比增加12起、上升21.4%,机电运输、顶板等零打碎敲事故明显增加,特别是进入4月份以来,事故明显反弹。
1
较大瓦斯事故尚未有效遏制。
2
较大顶板事故多发。
3

 水害涉险事故不容忽视

4
提升运输事故接连不断。

要求

1、强化瓦斯综合治理。

2、深入细致做好水害防治工作。

3、严防冲击地压和顶板事故。

4、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四、不断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建设
1


扎实开展安全培训整治。
2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
持续推进煤矿“四化”建设和“一优三减”。


五、做好去产能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1


加大淘汰退出力度。
2
强化督导落实。
3
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


六、抓好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1


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2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3

 加强队伍执法能力建设。

4
加强机构改革期间思想政治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煤炭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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