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前能进入赔偿阶段吗?

 

退赔不是独立的法定程序。律师6月介入E租宝刑事部分,准备参与刑事部分的投资人联系q896781888,刑事结束启动民事赔偿诉讼!。尽快关注本公众号,不要和维权失联!...





微信搜索“最法律”,尽快关注本公众号,不要和维权失联

准备参加刑事部分的投资人加Q896781888详谈!
10月前进入”赔偿阶段“不可信
昨天有人问,10月前会进入“赔偿阶段”,准确吗?他看了一家媒体的报道,说10月前可以进入“赔偿阶段”。下面是这家媒体报道的截图。



我看了一下报道,这不是一家法律专业的或者大的媒体,所以在用语上很不专业。当然,时间的预测我个人认为也是很有问题的。

要说10月会不会进入“赔偿阶段”,首先要搞清什么是“赔偿阶段”。其实,“赔偿阶段”这个说法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就和下面我划出来的“取证阶段”一样,在实务中是不会出现这个用法的。
退赔不是法定的独立阶段
刑事案件我们通常的说法是三阶段,分别指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并没有退赔,或者上文中所说的“赔偿阶段”这个独立的阶段。

取证确实是侦查阶段的主要工作之一,但极少会有人去说”取证阶段“,侦查阶段就是侦查阶段。而且,审查起诉阶段、一审甚至二审阶段都可能出现取证,就像不存在独立的退赔阶段一样,也不存在独立的取证阶段一说。
退赔应当及时,并非一定要在一审进行
先来介绍一下什么是所谓的“赔偿阶段”,准确的说应该是”退赔“。按司法惯例,一般是会在一审后进行退赔,但也有在侦查阶段就进行退赔的案例。

《刑法》规定:”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追还“。从条文来看,实际上并没有要求一定要在判决生效后才能退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退赔”。人民法院的这个规则,因为他没有权力去规定公安和检察院的工作,所以他只说人民法院本来是很正常的,但很容易让人理解成必须由人民法院进行退赔。这也造成实践中往往是一审以后才能退赔。最高人民法院的另一个规定也体现了同样的效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退赔……“

还好,国务院2015年制定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十七)……建立健全非法集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保管移送、审前返还、先行处置、违法所得追缴、执行等制度程序。“这个意见里明确了”审前返还“的概念。

所以,总结一下这些规定的时间点,我们能看出来分别是”及时“、”人民法院“、”审前返还“。虽然我们也说按程序退赔,但实际上退赔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独立程序,更不是独立的阶段。他可以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的各个阶段进行。

说这么多,其实我想表达的是另一层意思,投资人现在需要争取实现”及时“退赔和”审前返还“








    关注 最法律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