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诗】朱姝:看过千遍,未曾读起(上篇)

 

用呼吸,用音色,在吐纳间与诗歌相遇,与诗人相遇,与自己相遇。...

“声音”的醒来,正是现代中国文学成立之意义。“死文学”之“死”,正是在于其“声音”的消逝。发现声音,聆听声音,从节奏里发现诗的色彩,从韵律中返回诗的现场,让人生出一种切肤的亲昵来。用呼吸,用音色,在吐纳间与诗歌相遇,与诗人相遇,与自己相遇。

1. 戴望舒《我用残损的手掌》

你心中的“雨巷诗人”戴望舒,有着怎样的声音?你以为他只是落入“丁香空结雨中愁”的文艺少年?国难当头,狱中的他,用残损的手掌,触摸他深爱的大地,字字句句,满是深情。



我用残损的手掌

摸索这广大的土地:

这一角已变成灰烬,

那一角只是血和泥;

这一片湖该是我的家乡,

(春天,堤上繁花如锦幛,

嫩柳枝折断有奇异的芬芳,)

我触到荇藻和水的微凉;

这长白山的雪峰冷到彻骨,

这黄河的水夹泥沙在指间滑出;

江南的水田,你当年新生的禾草

是那么细,那么软……现在只有蓬蒿;

岭南的荔枝花寂寞地憔悴,

尽那边,我蘸着南海没有渔船的苦水……

无形的手掌掠过无限的江山,

手指沾了血和灰,手掌沾了阴暗,

只有那辽远的一角依然完整,

温暖,明朗,坚固而蓬勃生春。

在那上面,我用残损的手掌轻抚,

像恋人的柔发,婴孩手中乳。

我把全部的力量运在手掌

贴在上面,寄与爱和一切希望,

因为只有那里是太阳,是春,

将驱逐阴暗,带来苏生,

因为只有那里我们不像牲口一样活,

蝼蚁一样死……

那里,永恒的中国!

2. 余光中《乡愁》

母语的意义,就是乡愁的意义。在无数吟咏“乡愁”的作品中,这首小诗独得桂冠,不仅在于其意象构思之精巧,更在于,其结构上的一唱三叹,使得语言在整齐均匀的结构中获得了一种非母语不能表达的情愫——时间为经,距离为维,交织而成的,就是浓得化不开的“乡愁”。



小时候,

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

我在这头,

母亲在那头。

长大后,

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

我在这头,

新娘在那头。

后来啊,

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

我在外头,

母亲在里头。

而现在,

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

我在这头,

大陆在那头。

3. 徐志摩《再别康桥》

《再别康桥》全诗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论是目之所及的建筑感还是循环往复的音响感,都让“康桥”随这首诗在汉语世界里大大地文艺了一把。再也没有哪所大学,比得上“康桥”,无需比较学校实力的高低错落,仅仅是被吟诵千万次的“康桥”——这个名字,就赢了全世界。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本期编辑:爬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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