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注意啦,这类违法行为蜀黍再查获就要被拘留啦。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提高市区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居民安全、文明出行素质,打造安全、畅通...



【编者按】在日前开展的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过程中,衡水交警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的要求,加强对五类非机动车、行人违法的查处力度,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理,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有了不断好转,广大市民文明出行意识得到进一步树立。但是,仍然有个别非机动车、行人不顾个人安危,不顾衡水文明城市形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闯红灯、跨护拦、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非法占道经营、逆行等违法行为,特别是三轮车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区道路交通秩序。为此,蜀黍要放大招了,从即日起,无证驾驶三轮车的将一律拘留。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的,在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外,将一律移交派出所进行治安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快奔走相告吧。衡水城市文明形象,需要我们每一个市民的积极参与。衡水交警希望大家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平安,一定要做到守法出行、文明出行,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同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员进行谴责。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提高市区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居民安全、文明出行素质,打造安全、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按照市交安委《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市区交通秩序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衡水交警决定对辖区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市区交通秩序整治活动。

一、治理重点

1、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注机动车逆行(包含电动三、四轮车)罚200元、记3分。非机动车逆行,罚30元。

2、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罚10元)

3、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罚10元、行人罚5元)

注: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领取处罚单据,现场收取(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50元以下非机动车、行人违法处罚可以现场交款)

4、非法客货运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法。(对此类车辆首先依据无证处罚,对持有相应驾驶证驾驶人依据闯禁行、未悬挂号牌等进行处罚)

5、摩托车不带头盔、无牌无证等摩托车违法行为。

  二、处罚依据

1、电动四轮车属第二类机动车,须持有C1C2驾驶资格;

2、机动三轮车整备质量超过600kg,属第二类机动车,须持有C4驾驶资格;整备质量小于等于 600kg :属第三类机动车,须持有D本驾驶资格。

  三、处罚措施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处以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三类机动车,处以5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对于无证驾驶三轮机动车、电动四轮车的依据无证处以500-1000元罚款,对不服从管理的可并处拘留;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一律拘留,并联合派出所给予行政处罚。










    关注 衡水交警微发布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