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 ——《老子》的要义与诘难(节选) 熊逸/著

 

所以,道,到底能不能被讲清楚,这虽然也取决于讲述者,但更加取决于听众。...



道,可道还是不可道,这是一个问题。形而下地说,正是这个问题把人群一分为二,相信“道可道”是一种人,相信“道可道,非常道”的是另一种人。

前一种人偏于理性,喜欢探求知识,凡事讲逻辑,讲证据,如果想要他们相信你的话,你就需要提供给他们足够的证据,由着他们去辨析、检验,直到确认无误为止。而且他们也甘愿承受许多没有答案的问题,信者存信,疑者存疑。这种人接受新东西,靠的是一个字:“懂”。

后一种人却不同,他们也许会鄙薄前一种人,认为那种人即便有时也会欣赏美色,但能够欣赏的至多不过是那类“红红的脸、膀宽腰圆、骨骼粗大、肌肉丰满的生理学上的美人”——这是二叶亭四迷在《浮云》里的一个绝佳形容。可他们自己,偏于感性,对逻辑和证据并不太在意,如果你想要他们相信你的话,任你给出再充足的证据、再严密的推理,也不会有多大作用,关键要看你的话能否打动他们。



他们的思考方式,用诗人波德莱尔的话说,就是“音乐式的和绘画式的,不要耍诡辩,不使用三段论,也不用演绎法”。但对于证实,“除非在我们的脉搏上得到证实,哲学上的定理也还不能算作定理”——这是济慈的话,还是诗人的语言。

所以,道,到底能不能被讲清楚,这虽然也取决于讲述者,但更加取决于听众。甚至对后一种人来说,不讲清楚或者讲不清楚才是最好的结果,毕竟人生总需要一点神神秘秘、高深莫测的东西,也只有这样的东西才适合作为一个人的永恒的精神支柱。也许正是出于同样的感受,伯特兰.罗素在谈论伟大的柏拉图的时候,才会以这样一句话作为开场白:“颂扬柏拉图——但不是理解柏拉图——总归是正确的。这正是伟大人物们的共同命运。”

所以许多人愿意相信(“愿意相信”往往就直接和“相信”画等号了),我们的一位名叫李耳的祖先已经在两千多年就洞悉了天地间最核心的规律,并且用一种神秘的语言启示世人,于是,无论是今天的中华民族将要在世界上崛起,还是张三、李四把自身升华到一种至高无上的精神境界,都仰赖于对《老子》这部书的悉心感悟。



也就是说,《老子》这部书上可以洞彻天机,中可以安邦定国,下可以作为一个人的励志枕边书,指导任何时代的任何人如何修身养性,如何为人处事,甚至如何缓解失恋的痛苦,如果捱过失业的打击。也许,当我们被黑心老板无故克扣了大把工钱,正犹豫着要不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时候,“算了吧,”我们毕竟还可以这样安慰自己,“唯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当然,我并不是说这种方法并不可取,亦不是说经由这种方法所获知的结论都是不可轻信的,因为事实上我很赞同威廉.詹姆士对于神学的一种主张:“如果神学的各种观念证明对于具体的生活确有价值,那么在实用主义者看来,在确有这么多的价值这一意义上说,它就是真的了。”(《实用主义》)只不过这种方法并不为本书所取——并非因为偏见,只是出于趣味。

......只是我这本书不大关心“获益”与否,甚至还会在济慈以诗意的语调询问“在冷冰冰的哲学的触摸下,是否所有的东西都会失去魅力”的时候,我竟然会点头称是。所以,有些读者最好就到此止步了。



感性一途于我或许永远都是The Road Not Taken,而踏上的那条路自然也就是the one less travelled by,这至少不讨出版社的喜欢,看上去也无趣得多。的确,《老子》这部书,如果要“悟”,可以悟得天花乱坠(我们可以说刘翔在成名之赛的那天清晨,就是因为突然悟到了《老子》“不敢为天下先”的道理,所以才跑出了世界第一);但如果要“懂”,那就费力多了。

所谓费力,需要分两个层面来说。在超验的层面上,就象Livia Kohn归纳的那样:“道”之所以无法用语言表达,是因为语言属于辨别力和知识领域的一部分,而“道”是超越它们的;语言是现实世界的一个产物,“道”则是超载现实世界的。“道”是先验的、无所不在,它创造、构建整个宇宙,并赋之以秩序,它并不是宇宙的一个部分。

话虽如此,但即便是我们去看看道教那些玄而又玄的典籍,比如著名的《道体论》(大约出于唐代),文章是用问答的形式,提问的人在得到答案之后有时还不敢肯定,于是乎多问一句“你是怎么知道的”,回答的就会说“因为《老子》的哪段哪段是如何如何说的”,终归还是摆脱不了语言文本,没有放弃对信息来源的追究,也就是说,没做到“禅客相逢唯弹指,此心能有几人知”的境界。也许维特根斯坦说对了,语言的极限就是世界的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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